2018年上半年赤峯市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分析及對策建議

2018年上半年赤峰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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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的決策部署,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為打好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全市共組織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10次,其中市紀委監委組織48人,由市和旗縣區混合編成12個暗訪組,採取“四不兩直”方式,走訪蘇木鄉鎮71個、嘎查村154個、入戶1049戶,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75個。對全市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工作實行月統計調度,加強對下指導,確保工作情況和上報數據及時、準確、全面,為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1-6月份,全市共受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742件,處置問題線索733件,立案11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2人,組織處理58人,移送司法9人,涉案金額1043.6萬元。通報曝光23批次52個典型案例。通過梳理分析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例,現對我市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如下分析。

一、問題表現

(一)虛報冒領,騙取補貼。

上半年查處此類行為46人,佔扶貧領域黨紀政務處分人數的50%。其中給予警告10人,嚴重警告10人,撤銷黨內職務2人,開除黨籍24人。有的黨員幹部採取對上虛報、對下隱瞞等手段,通過群眾戶頭虛報土地面積、虛報補助戶數,騙取國家扶貧補助資金,冒領國家扶貧、救災、五保、糧食直補等專項資金,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如克什克騰旗達日罕烏拉蘇木草原監督管理所原所長浩斯巴雅爾利用職務之便,採取騙取的手段虛報草牧場16960畝,套取國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68681元。2018年6月,克什克騰旗紀委、監委給予浩斯巴雅爾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二)剋扣挪用,截留私分。上半年查處此類行為8人,佔扶貧領域黨紀政務處分人數的8.7%。其中給予警告1人,嚴重警告4人,留黨察看1人,開除黨籍2人。有的基層黨員幹部不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故意隱瞞實情,沒有讓群眾第一時間知曉和參與到惠民政策實施中來,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甚至剋扣貧困戶、低保戶的“救命錢”;有的黨員幹部將群眾的一卡通“扣押”在手中,掌握初始密碼,非法支取賬戶中的資金;有的鑽農村“三資”管理的漏洞,將集體資產據為己有。

如敖漢旗木頭營子鄉崗崗營子村黨支部書記張寶榮截留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時任木頭營子鄉崗崗營子村黨支部書記張寶榮在協助鄉政府落實危房改造工作中,將危房改造包建戶應當獲得的補助款40000元佔為己有。2018年6月,敖漢旗紀委給予張寶榮開除黨籍處分。

(三)優親厚友,吃拿卡要。上半年查處此類行為5人,佔扶貧領域黨紀政務處分人數的5.43%。其中給予警告1人,嚴重警告2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開除黨籍1人。有的黨員幹部宗旨意識不強,在服務群眾過程中吃拿卡要;有的幹部不能秉公辦事,在低保評定、危房改造、移民搬遷、產業扶持、扶貧資金或物資分配中,優親厚友、暗箱操作、以權謀私,違規為親友謀取政策性補貼或優惠待遇,使應當享受政策的人沒有得到政策扶持。

(四)履責不力,作風不實。上半年查處此類行為33人,佔扶貧領域黨紀政務處分人數的35.87%。其中給予警告13人,嚴重警告14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留黨察看1人,開除黨籍1人;政務處分4人。有的職能部門扶貧政策、項目、資金等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履責不力、監管不嚴、推諉扯皮,不作為、假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有的基層幹部在開展精準扶貧脫貧過程中工作責任心不強,審核把關不嚴,致使扶貧對象識別不夠精準,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政策執行不嚴格。

如喀喇沁旗扶貧辦公室培訓股長李鳳鳴不認真履行職責,未按市、旗兩級扶貧部門“雨露計劃”項目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審核學員資格,致使赤峰建築工程學校將該校實施的部分建築企業委託培訓業務以“雨露計劃”項目培訓為名通過驗收並獲得項目資金10萬元,造成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員享受國家補助,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2018年4月,李鳳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元寶山區元寶山鎮土地城建辦主任趙希鋒不認真履行職責,未按規定認真核實新地村、松木頭溝村危房改造戶的實際情況,致使元寶山鎮新地村原主任於海全利用職務便利貪汙國家危房改造資金38326元,松木頭溝村原主任李國玉、原副主任張國祿共同貪汙危房改造資金19000元,李國玉與村民李國友共同貪汙危房改造資金19500元,張國祿貪汙危房改造資金8000元,相關人員共套取危房改造資金84826元。2018年4月,趙希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原因分析

(一)宗旨意識淡漠。一些黨員幹部群眾觀念淡薄,缺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沒有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作為工作的出發點,想問題沒有把群眾利益放在心裡,幹事情沒有把群眾利益放在眼裡,導致做事有損民利,甚至挖空心思與民爭利。

(二)黨紀國法觀念不強。部分黨員幹部法紀意識不強,缺乏黨紀法規學習,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嚴重錯位,群眾觀念淡薄,一些村幹部認為自己不是國家幹部,踩點紅線違點小紀無所謂,不在乎紀律處分,無視黨紀國法,搞權力尋租,謀取私利,撈取好處。

(三)監管機制有待完善。當前扶貧領域涉及部門較多,資金管理體制不完善,監管制度執行不到位。如財政專項資金審批、下撥、流轉、使用缺乏細化性規則,監管不嚴,漏洞頻發。職能部門普遍重下撥、輕監管,資金使用是否確有其事,分配對象是否確有其人,資金、物資是否如數到人到戶等都缺乏後續跟蹤管理,容易出現監管缺位。

(四)監督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群眾民主監督發揮不充分,有的村民礙於人情面子,怕得罪人,不願監督,使得村官在貪腐上有機可乘。村民會議流於形式,由於大多數村民常年在外務工,人員的組織非常困難。個別幹部不願、不敢主動接受監督,想方設法規避制度約束。部分地區“三務”公開不到位,村務、賬務公開流於形式,造成一些扶貧政策暗箱操作。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發揮不明顯,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權力過於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監督,導致了腐敗問題的滋生。

(五)“一案雙查”力度不夠。從查辦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案件看,只注重處理案件當事人,對應負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相關部門和相關領導問責少、處理少;有的雖然問責,但只是採取檢查通報、誡勉談話和警示教育等處理方式,沒有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案件責任震懾作用不強。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廉潔教育。一要結合黨性黨風黨紀專題教育和扶貧開發各項工作,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向全體黨員幹部進行形式多樣的廉政教育活動,提升政治覺悟,增強紀律法治意識,切實從根本上樹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潔意識。二要利用身邊的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提高基層幹部廉政風險意識,增強廣大黨員幹部明辨是非能力,真正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服務的問題。

(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保持“零容忍”,堅持有案必查,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決不姑息遷就。同時,要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強化追責問責,倒逼各級黨委、紀委和有關職能部門把該扛的責任扛起來,該落實的責任落實到位。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監督檢查中該發現問題的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主動移交、被群眾舉報或巡察發現的,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三)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管。扶貧、發改、財政等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認真清理排查在貧困人口識別、扶貧項目建設以及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做到不遮掩、不應付,該糾正的糾正、該查處的查處、該移送的移送。

(四)加快推進農村基層“三務”公開工作。按照“全面、真實、可靠、便民”原則,加強對“三務”公開內容的監督檢查,積極探索推廣“三務”公開新途徑、好做法,杜絕選擇性公開、事後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切實從根本上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8年上半年赤峰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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