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檢察建議「清走」填湖土石,大冶湖生態環境恢復,連接長江水路更暢通

□楚天都市報記者餘皓通訊員楊運紅劉家雲周國慶

大冶湖位於大冶市中部,連通長江。昨日,記者在大冶市熊家洲墾區看到,武九客專鐵路橋、公路橋與老武九鐵路橋,如三條巨龍從湖畔穿過,橋下波光粼粼,昔日的32萬方施工圍堰不見蹤影。

大冶市環保志願者協會秘書長柯培新說,這一變化,得益於大冶市檢察院的兩份訴前檢察建議。

两份检察建议“清走”填湖土石,大冶湖生态环境恢复,连接长江水路更畅通

整改前

圍堰截斷入江通道

2017年11月初,大冶市檢察院摸排湖泊非法填埋行政公益訴訟線索時發現,中鐵十一局承建武九客專大冶湖鐵路橋、公路橋時,以築島圍堰方式,在湖中填埋土石方32萬立方米,鋪設施工便道2200米。工程完工後,施工方僅清除300米,其它部分仍留在湖中,嚴重影響大冶湖的防洪、航運和水生態環境。

獲此線索後,大冶市檢察院及時成立專案組,前往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和省水利廳、環保廳、湖泊局等單位調查取證,固定證據。

據瞭解,2014年12月,中鐵十一局武九客專項目部出具承諾書,承諾施工完成後及時清除圍堰,並向大冶市水務局支付履職質保金200萬元。大冶湖鐵路橋、公路橋主體工程,分別於2016年下半年、2017年上半年完工,但圍堰清除工作一直沒有完成。

两份检察建议“清走”填湖土石,大冶湖生态环境恢复,连接长江水路更畅通

整改後

兩部門督辦不理想

2017年6月,省湖泊局根據群眾反映,向大冶市水務局發出《拆除施工圍堰的函》。同期,黃石市大冶湖管理局也向大治市水務局發出《施工便道的清除函》。省湖泊局、大冶湖管理局要求,及時清除大冶湖中的施工便道,恢復大冶湖的防洪、航運功能和水生態環境。

大冶市水務局回覆兩督辦部門:“施工圍堰從2017年3月開始已拆除300米,年底全部拆除完畢。”

為了徹底清除圍堰,武九客專項目部出資358萬元,將清除工程承包給一家環境藝術工程公司。雙方約定,於今年1月15日前完工。但是,該公司雖然組織過清除施工,卻未按要求及時全部清除完畢。

檢察建議發揮威力

大冶市檢察院認為,根據《水法》《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負有大冶湖監管職責的兩家行政執法部門,存在怠於履職、損害公益的行政違法行為。

為此,大冶市檢察院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分別向這兩家行政執法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清除施工便道,保護大冶湖生態環境。

兩家行政執法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制訂整治方案,督促清除施工的公司,從今年1月下旬開始,每天安排3臺剷車、8臺大貨車,進行挖除和拖運。在此期間,辦案檢察官和環保志願者經常實地察看,積極與執法部門和施工方等溝通協調,保證工程質量,加速施工進度。

經過努力,本月中旬,填埋進大冶湖中的32萬立方米土石方,終於在夏汛到來前全部清除完畢。近日,相關部門將組織驗收。

據介紹,大冶市檢察院著力構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網,對大冶湖、三里七湖、尹家湖環保問題開展專項行動,發現非法填湖30多處、行政公益訴訟線索15件,已立案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8份,用實際行動推進大冶市“三湖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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