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十九大精神 黨員幹部應知應會的理論知識(94)

学习十九大精神 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94)

学习十九大精神 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94)
学习十九大精神 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94)

扶貧內蒙古

編者按:學習十九大、貫徹十九大是我們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貫徹落實好十九大精神要從學習理解十九大精神入手,逐條逐句讀 報告,把各項要求貫穿到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過程、各環節。本微信平臺從今日起連續推送“學習十九大報告”系列知識,供同志們學習參考。

1、《中國共產黨章程》第48條明確,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可以成立黨組。

2、《中國共產黨章程》第32條明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

3、《中國共產黨章程》第6條明確,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4、《中國共產黨章程》第31條明確,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5、十九大對黨章做了哪些重大修改?

答: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黨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寫入黨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寫入黨章;黨章根據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作出相應修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寫入黨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寫入黨章;人類命運共同體、“一帶一路”寫入黨章;全面從嚴治黨、四個意識寫入黨章;“黨是領導一切的”寫入黨章;實現巡視全覆蓋、推進“兩學一做”寫入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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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內蒙古扶貧開發宣傳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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