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農商銀行近9%股份被質押和凍結 多次因稅被罰

紫金農商銀行近9%股份被質押和凍結 多次因稅被罰

《號外財經》

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金農商銀行”)IPO擬發行股份3.66億股-10.98億股,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43.93億股。

《號外財經》注意到,紫金農商銀行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質押和被凍結的數量,佔公司股本總額比例高達8.89%,超過第二大股東持股數量,存在變更風險。紫金農商銀行股東,曾因司法判決導致公司股東變更的次數多達20餘次。

同時,紫金農商銀行還因為多次因稅被處罰。此外,紫金農商銀行2017上半年期末不良貸款餘額比2016年期末有所增加,而呆賬核銷金額增幅更是高達183.56%。

近9%股份被質押和凍結

截至2017年6月30日,紫金農商銀行股東所持其股份質押在他人處共計37戶,涉及股份數2.02億股,佔紫金農商銀行股份總額的6.1216%。其中,南京豐盛產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質押股份數量為0.42億股,佔股本總額比例為1.2653%,南京跨海物資有限公司質押股份為0.25億股,佔股本總額比例為0.7544%。

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紫金農商銀行股東所持其股份被司法機關凍結共計43戶,涉及股份9133.06萬股,佔紫金農商銀行股份總額的2.772%。其中,雨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凍結股份為6238.44萬股,佔股本總額比例為1.8934%。江蘇地華實業有限公司所持1568.73萬股被凍結,佔股本總額比例為0.4761%。

為此,發審委要求保薦人、紫金農商銀行律師對上述情形是否符合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關於股權清晰的相關規定、對相關股權質押和凍結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風險發表意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南京紫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紫金農商銀行3.28億股股份,佔其發行前總股本比例為9.96%。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紫金農商銀行2.68億股股份,佔其發行前總股本比例為8.13%。

顯然,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紫金農商銀行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質押和被凍結的數量,佔公司股本總額比例高達8.89%,超過第二大股東持股數量,存在變更風險。

《號外財經》發現,紫金農商銀行股東,曾因司法判決導致公司股東變更的次數多達20餘次。

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有212戶股東因無法取得聯繫、疾病等原因未能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確權手續,其中法人股東20戶,自然人股東192戶,該等股東合計持有紫金農商銀行2946.64萬股股份,佔其總股本的比例為0.89%。

因稅務問題多次被罰

《號外財經》注意到,紫金農商銀行曾被多次行政處罰,其中多次涉及稅務問題。

2014年7月4日,紫金農商銀行因2013年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15%列支員工公積金時,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被南京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處罰7.58萬元。

2014年7月31日,紫金農商銀行被南京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處罰13.36萬元,原因如下。紫金農商銀行自有房產中各營業網點使用的金庫,未按規定計入自用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發生變動,從價計徵房產稅的房產原值新增,紫金農商銀行未對這部分新增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紫金農商銀行為員工統一辦理了補充醫療保險,對上述為個人支付的商業保險費,紫金農商銀行未按規定併入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紫金農商銀行在“業務宣傳費”中列支了在宣傳活動中隨機向紫金農商銀行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的支出,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紫金農商銀行2013年10月9日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2015年6月17日,紫金農商銀行被南京六合地方稅務局處罰143.94萬元。因為,2012年度,紫金農商銀行少申報繳納房產稅1.59萬元;2013年少申報繳納房產稅61.48萬元;2014年少申報繳納房產稅94.66萬元;2012年-2014年,紫金農商銀行都存在少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情況。

而在2015年3月3日,紫金農商銀行靈鋼分理處遺失金融許可證未向銀監會江蘇監管局報告且持有偽造金融許可證,被銀監會江蘇監管局處罰。

此外,紫金農商銀行還因為對分支機構經營目標的任務分解大幅超過全行經營目標、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問題突出、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不夠審慎、數據錯報漏報、客戶大額授信統計數據與相關業務系統數據不一致等問題,多次被銀監會江蘇監管局要求整改。

不良貸款餘額增加

2014年-2017年上半年,紫金農商銀行呆賬核銷金額分別為1.8億元、1.4億元、0.73億元、2.07億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呆賬核銷金額相對於2016年全年,大幅增加了1.34億元,增幅高達183.56%。

2013年-2016年,紫金農商銀行不良資產轉讓(不含利息)金額分別為2.28億元、3.8億元、7.16億元、3.3億元。

2014年-2017年上半年,紫金農商銀行不良貸款期末餘額分別為11.63億元、11.99億元、12.43億元、13.3億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紫金農商銀行不良貸款期末餘額相對於2016年全年,呈現增加的趨勢。

同期,紫金農商銀行批發零售業不良貸款餘額分別為2.53億元、2.61億元、3.27億元、4.04億元,不良率分別為3.33%、3.11%、3.76%、3.99%。報告期內呈現逐年增長趨勢,主要原因是南京地區批發零售業較為發達,紫金農商銀行對批發零售貸款投放比例較大,由於批發零售也屬於週期性較強的行業,對宏觀經濟波動較為敏感,當宏觀經濟出現下行時,容易出現資金週轉困難,從而影響償債能力。

《號外財經》注意到,2016年-2017年上半年,紫金農商銀行利息淨收入分別為30.99億元、16.8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0.33億元、5.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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