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沒有婚姻自由?你絕想不到,這方面比現代人還開明

婚姻自由包括兩個方面,一個結婚自由,一個是離婚自由,這是現階段社會,人們的一項基本人權。自由就意味著,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在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自由決定和誰結為夫妻,或者自由終止自己現有的的婚姻關係。婚姻自由的意識已經深深植入現代人的腦子裡,那麼婚姻自由是現代社會獨有的價值理念,古代人有沒有婚姻自由呢?

古人沒有婚姻自由?你絕想不到,這方面比現代人還開明

一說到古代的婚姻,人們印象中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對青年男女要結為夫妻,自己是沒有權力來決定的,必須要遵從父母的意志。即使有男女互相看對眼,也還要經過“納采(提親)”、“納吉(合八字)”、“納徵(聘禮)”、“請期(挑日頭)”、“親迎(迎娶)”等繁瑣的禮法程序。那麼,人們到底能不能決定與誰結婚呢?

古人沒有婚姻自由?你絕想不到,這方面比現代人還開明

這個問題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情況也是不一樣的。在先秦時期,諸子百家思想誰也說服了不了誰,整個社會思想環境相對寬鬆,社會風氣也比較開放些,女的也可以在外勞作走動,男男女女互相看對眼的機會還是很多的。只是,在互相傾心後,只要按照禮法程序,進行一場婚禮便成為了合法夫妻。所以,這一階段其實還是有婚姻自由的。

古人沒有婚姻自由?你絕想不到,這方面比現代人還開明

秦漢到唐宋,儒家思想逐漸確立統一的社會思想,並且越來越不可動搖,對人們思想的禁錮也愈演愈烈,婚姻自由自然也就沒有生存的土壤。大戶人家的婚嫁,成為強強聯姻的紐帶,平頭百姓家的婚嫁態度,則相對寬容一些,婚姻自由的大門並未完全堵死。待到,宋朝之後,社會分工更加細化,社會化生產進一步發展,雖然官方統治思想收的越來越緊。但在民間來說,人們對婚嫁自由似乎更寬容了。

古人沒有婚姻自由?你絕想不到,這方面比現代人還開明

在宋明期間的很多小說中便有“初嫁由親,再嫁由身”的說法,雖然初次娶嫁要依國法家規進行。但是如果中途婚姻關係破裂,人們對二婚男女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鄙視,甚至在某些方面,比現代人還要更加寬容。婚姻自由的星星之火,又有了復燃的跡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