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公公一天孩子沒帶,要我們買房子給他們,這合理嗎??


看了你的描述,我想說說自己的看法。

一,婆婆在你月子第三天就跟公公一起去外地打工,這樣做有點欠妥。即是需要打工,讓公公先去,婆婆應該在家裡照顧到你滿月再離開,這是最起碼的婆媳之情。過去計劃生育時代,兒媳婦只有一次坐月子的機會,婆婆如果都不想伺候,婆媳之間結了怨,真的是以後想補救都沒有機會。這就是有些公婆老了之後,兒子媳婦不養老的主要原因。我也是女人,也有一個兒子。將心比心。如果都不想付出,哪能有回報。人常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不付出,想回報,那是做白日夢。

二,你們已經貸款買房,舉債180萬,如果再繼續買房子,你們有能力償還嗎?如果公婆手中有錢,只是買房欠缺一些,你們可以想辦法給補充;如果公婆一點錢都不想出,全靠你小兩口想辦法。實話實說,不建議你們再舉債。

說實話,目前這180的債,你們什麼時候能還清,還是未知數。如果再舉債,會讓你們辛苦一輩子。有多大能力,辦多大事,不要跟別人攀比,自己的腳較多大,只有自己最清楚。買鞋子要合適,不要讓自己的腳受罪。

三,你們還有孩子。你想過沒有,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等等,從小到大需要多少錢。這是你們的大事情,不要耽誤了。

四,跟婆家以前的恩怨一筆勾銷。公婆必須要孝敬,將來一定要給公婆養老送終,這是你們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就目前這種狀況看,如果你們繼續舉債買房,後續孩子的撫養教育問題,公婆晚年的贍養問題,你們要仔細考慮。是否有能力完成這一切。如果沒有,就好好勸勸公婆,暫時不買房最好。

假如,不買房,讓公婆跟你們住在一起,這些年公婆打工賺的錢讓他們存上養老用。這樣不就減輕了一些壓力嗎?

總之,公婆讓你們給他們買房看你們有沒有能力,還要看有沒有這個必要。如果你們有能力,公婆那邊也確實有必要,那就買吧。否則,就別買。

三思而後行。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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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住夕陽的手


誠謝邀請!婚後夫妻的收入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和公婆或者孃家父母沒有關係,所以婆婆說的“按照山東人規矩,孩子掙的錢都是我的!”這話不合理也不合法。結婚生孩子買房子這些是你們夫妻二人的事情,公婆和孃家父母也沒有義務要出錢出力,所以結婚公婆不出錢,養孩子不出力,這些咱可以不計較。孃家父母不管是出錢還是出力,都要記著這份情。但是,公婆要求女方孃家拿錢買房的要求就十分無理甚至無恥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女婿也沒有贍養岳父母的責任),所以公婆有什麼要求,請他們跟他們的兒子(也就是你的丈夫)去說,只要男方腦子清醒,會處理好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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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公婆婆年紀多大了,你買給他們住,他們可能也住不長時間了,到時房子還不是你的。說不定的話,你現在買房子用了(比如)100萬元,多年以後賣出房子可能200萬元呢,這不你還賺了一點和,還賺了個孝字,又得到人家的讚美。


月亮5528038369


看了評論,確實說的都有道理!可是事實發生在你自己身上的時候你可能就不這麼說了!我的生活經歷,我奶,從小到大從來不管我們兄妹幾個的死活!家裡吃不上飯也從不幫忙!甚至在街坊鄰居那說,看我們幾個小孩餓死,還好沒餓死!大一點上學了,出門就說我們幾個考不上好學校!考上學了又說我們跟沒有上過大學的人一樣找不到工作!掙不到錢!現在好了!掙到錢了,開始說我們幾個一年到頭也不去看她!呵呵了!我憑什麼看她!有病了要我爸拿最多錢憑啥!當初我們捱餓的時候咋就沒人問問我們!現在還在病床躺著!我寧願給路邊乞丐一碗粥,也不會喂她一滴水!我爸是他生的沒錯,可以去照顧他,但是,別讓我知道,更別讓我知道用的是我們幾個給他的錢!否則,他的晚年跟他母親雷同!這就是恨!也是她自找的!


學泉105405526


這沒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因為他們是老人。但是也要看你們,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加上你們有那份孝心也無所謂。即便公婆有千般不是,畢竟養大了你的老公。當然也是他們的義務和責任,但你們的孩子是你們的,本應該自己帶,公婆是沒有這個義務的。孝敬父母你們是有義務的,法律上也有規定。


妙文9


這樣的問題跟本不該問,做父母的,兒子結婚沒準備房子,做兒媳婦的,沒嫌棄,嫁了。小兩口努力賺錢好不容易買了房,有了一個小家。哪裡又跑來公婆要房子,叫公婆去法院告吧,告得贏,就買房給公婆住。

坑爹啃老的我見得多了,坑兒子的到是頭一回呢。

更何況,小兩口為了買房,已經揹債180萬了,不是180快。怎麼再買房子?

我就奇怪這是祖墳冒青煙了,這樣的奇葩公婆到底是養了個多出色的兒子,才能娶上媳婦的啊!


朱燕燕6


對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如果我是婆婆的話,只要是身體健康經濟能夠維持生活,如果兒子媳婦需要我幫忙帶孩子,我肯定會幫忙帶的。至於那些不幫忙帶孩子的婆婆,不管他們是什麼原因,兒子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責任,這包括帶孩子,父母養我們小我養父母老 小時候我住著你的房子,老了你也可以住著我的房子,這些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是每一個子女有的責任和義務。


瀟湘女aa


我有個男同事,父母給孫女看大,想把房產給兒子,一起生活,兒媳不幹,所以她妹和他倆共同善養老人,並且她妹結婚沒有嫁裝,他8O年結婚,應有全有,最後父母去逝,妹妹非要房子一半,這個同事因這件事生妹妹氣,一氣之下,他岳母他也沒去照顧過,死了才去,


用戶1619607999915


對你老公提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他們養他兒子了!你的孩子養大了也會結婚,結婚了也會有配偶,也會遇到類似的矛盾!我的想法是如果家裡有錢就買吧,房產證寫你們夫妻的名字,老人去住;如果你們沒有錢,老人家的要求你左耳進右耳出吧,當什麼都沒聽見!


觀海靜怡


買房子給他們??他們有病吧?子女只贍養,夠他們基本生活就行,他們沒權利要求更多!至少法律上是這樣的!可以租房給他們住,或者有閒錢買套房子讓他們住,但產權必須是你們小兩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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