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里仁第四》13:自由,禮,法

《論語.里仁第四》13:自由,禮,法

原文: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試譯:

先生說:“有能遵循禮讓的原則治理國家的嗎?如果有,治理國家有什麼難的呢?如果沒有,那這禮,又有什麼作用呢?”

敬亭山言:

老夫子真是一個明知不可為卻偏偏不肯放棄的人啊!

“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話用在後來儒者身上或許貼切,用在老夫子身上,未免小瞧了他矢志不渝的精神。對孔子來說,任何時候念念不忘的都是“兼濟天下”,何嘗考慮過要獨善其身呢?

所以他才即使總如喪家之犬一般,也要到處奔波尋覓,希冀能有實現自己理想機會的萬一,哪怕到了晚年,實在絕望,仍然不忘通過對弟子的培養來埋下理想的種子。理想如果能夠實現,哪怕不是通過自己之手,哪怕有生之年無法看到,又有什麼關係呢?

孔子的理想,是天下沒有紛爭,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這個理想,即便放在當下,也堪稱偉大,也依然“任重道遠”。

但這個理想,強調穩定和確定,目光難免投向過往的成功,難免強調經驗而避免改變,所以容易失之保守。所以一旦社會要變革,孔子就容易被批判,一旦穩定下來,又重新被推崇。

但我覺得,無論是批是捧,如果預先存了一個目的,就會失之公允;而如果是基於獨立思考,那無論是捧是批,都有其價值。事實上,當整個社會只有一種發聲時,是不是太過沉悶和單調了呢?

禮的誕生,是因為人和人之間天然存在的差異:輩分、性別、年齡、階層……因這些差異,自然會形成衝突,人類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為應對這些衝突,逐漸形成了一套被大多數人(特別是處於統治地位的群體)基本認可的行為規範,儒家稱之為禮。

可見,禮,天生就是矛盾調和的產物,而且也在不斷調整和適應社會新的變化。只不過,孔子認為周朝的禮,已經是集夏商兩代之大成,已經是非常齊備和完美,只要人人都遵循它,社會就能大治,生活就能幸福。

受推崇個性強調自由的西方文化影響,孔夫子的那一套越來越不合時宜,但不能忘記,禮正是在承認個體差異的基礎上而誕生的,即使有所約束,也是為了在最大程度允許個體自由發揮的同時對整體利益有所保障。自由固然重要,當他人的自由限制了自己的自由時,又該如何呢?

從這個意義來講,儒家的禮,其實質就是現代的法,不同之處,只是各項規定如何技術性實現,以及工具和方法的先進程度不同而已!

如果我們承認社會是由一個個活生生的人組成,社會發展的進步也應該體現為每個活生生的人都能有更多可選擇的自由,那麼無論法也好,禮也好,目的都是要使在保障整體穩定性的框架下,求得實現最大個體自由的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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