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第四》13:自由,礼,法

《论语.里仁第四》13:自由,礼,法

原文: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试译:

先生说:“有能遵循礼让的原则治理国家的吗?如果有,治理国家有什么难的呢?如果没有,那这礼,又有什么作用呢?”

敬亭山言:

老夫子真是一个明知不可为却偏偏不肯放弃的人啊!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话用在后来儒者身上或许贴切,用在老夫子身上,未免小瞧了他矢志不渝的精神。对孔子来说,任何时候念念不忘的都是“兼济天下”,何尝考虑过要独善其身呢?

所以他才即使总如丧家之犬一般,也要到处奔波寻觅,希冀能有实现自己理想机会的万一,哪怕到了晚年,实在绝望,仍然不忘通过对弟子的培养来埋下理想的种子。理想如果能够实现,哪怕不是通过自己之手,哪怕有生之年无法看到,又有什么关系呢?

孔子的理想,是天下没有纷争,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这个理想,即便放在当下,也堪称伟大,也依然“任重道远”。

但这个理想,强调稳定和确定,目光难免投向过往的成功,难免强调经验而避免改变,所以容易失之保守。所以一旦社会要变革,孔子就容易被批判,一旦稳定下来,又重新被推崇。

但我觉得,无论是批是捧,如果预先存了一个目的,就会失之公允;而如果是基于独立思考,那无论是捧是批,都有其价值。事实上,当整个社会只有一种发声时,是不是太过沉闷和单调了呢?

礼的诞生,是因为人和人之间天然存在的差异:辈分、性别、年龄、阶层……因这些差异,自然会形成冲突,人类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为应对这些冲突,逐渐形成了一套被大多数人(特别是处于统治地位的群体)基本认可的行为规范,儒家称之为礼。

可见,礼,天生就是矛盾调和的产物,而且也在不断调整和适应社会新的变化。只不过,孔子认为周朝的礼,已经是集夏商两代之大成,已经是非常齐备和完美,只要人人都遵循它,社会就能大治,生活就能幸福。

受推崇个性强调自由的西方文化影响,孔夫子的那一套越来越不合时宜,但不能忘记,礼正是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基础上而诞生的,即使有所约束,也是为了在最大程度允许个体自由发挥的同时对整体利益有所保障。自由固然重要,当他人的自由限制了自己的自由时,又该如何呢?

从这个意义来讲,儒家的礼,其实质就是现代的法,不同之处,只是各项规定如何技术性实现,以及工具和方法的先进程度不同而已!

如果我们承认社会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社会发展的进步也应该体现为每个活生生的人都能有更多可选择的自由,那么无论法也好,礼也好,目的都是要使在保障整体稳定性的框架下,求得实现最大个体自由的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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