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工作報告裡的經典案件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這份20多頁的工作報告中,提到了20多個案件,創歷屆最高法工作報告中出現的案件數量之最。

周強在工作報告中表示,嚴懲貪汙賄賂犯罪。對腐敗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健全職務犯罪案件審判機制。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貪汙賄賂案件司法解釋,審結貪汙賄賂等案件19.5萬件2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幹部101人,廳局級幹部810人。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判處罪犯1.3萬人。依法審理“紅通1號”楊秀珠等案件。人民法治網小編特整理最高法工作報告裡的經典案件,讓我們一起回顧此案。

“紅通1號”楊秀珠案

楊秀珠系我國公佈的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大腐敗案件涉案人員紅色通緝令的1號人物,1946年出生,是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2003年4月,在獲悉犯罪行為敗露後,楊秀珠潛逃。2015年4月22日,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佈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楊秀珠名列第1號,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號碼A—745/7—2003。任職期間,楊秀珠侵吞公款1904.5萬元,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735.4萬元,於2003年4月潛逃出境,先後逃往6個國家,歷經13年,多次申請政治避難。經我國反腐敗追逃追髒職能部門開展大量工作,其於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2017年10月13日,浙江杭州中院以貪汙罪和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楊秀珠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2600餘萬元。宣判後,楊秀珠表示認罪悔罪,服從法院判決,並願意用全部房產、存款等資產退贓。

最高法工作報告裡的經典案件 | 嚴懲貪汙賄賂犯罪

“紅通1號”楊秀珠案審判現場

“紅通1號”楊秀珠案的成果由中央到縣四個層面,紀檢、檢察、公安、審判等8條戰線的追逃人員共同書寫。成果的取得,更得益於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近年來不斷健全的各級追逃追贓協調機制。依法懲治職務犯罪,嚴懲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推動司法審判與國家監察有機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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