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業主委員會是不是一小部分人的牟利工具?

fs168


業委會應該最少30人,每年必須大選一次,如果過了一年沒有大選,本業委會應該自動失效。這就是物業法具體要改的地方!!!!😳😡現在物業違約的地方很多,為啥業主不能對物業罰款??小區是業主的,物業是業主僱傭來為業主服務的,為啥合同條款制定是物業單獨制定的內容????為啥????到底誰僱傭誰?好像物業僱傭業主來住的!!那小區樓你得全買了再說。業主還必須同意物業單獨設立霸王合同,(合同內容是物業制定的當然都是對物業有利的,基本就是我可以不服務,但是錢你業主必須交,要不翻倍罰款,因為有合同所以法院也沒招)要不不給新樓🔑鑰匙。這是哪個xx規定的???僱傭關係體現了嗎?明顯問題嚴重的很,明顯影響和諧社會,影響小康社會進程。大家一起來推動改革!這明顯就是土匪強收保護費。物業費是全稱不是基礎費還要在交別的這費那費,這不就是變相搶錢?

物業用你的地方劃線在租給你這不就是勒索罪嗎?不給錢就不讓你開車回家!!!!誰給你的勇氣?

收錢要是業主們同意也可以,也應該是業委會收這錢,但是錢應該是所有業主的,應該給大家平均每月發一次。因為小區公共區域是業主們的不是物業的。要不你就設立智能起降杆,自動識別是不是業主的車,本著誰先進來誰先用,這樣就合理。

重要強調一點,物業費費是所有費用的總稱,不是基礎費,還要在交這費那費的!!

小區是飯店,業主是老闆,物業是老闆僱傭的服務員,大家想去吧!!已經給服務員工資了,服務員可以單獨收老闆洗碗費,入門費,拖地費,撿桌子費,上菜費?服務員在飯店門口畫個線要老闆交停車費?服務員單獨指定僱傭合同讓老闆簽字,要不不給飯店鑰匙?服務員要求老闆交這費那費的不交的話就停老闆家的水,電,電梯。?大家想去吧!!!僱傭關係已經粉末倒置!!令人髮指!!!業委會很難組織,物業法問題多多,必須改了!

物權法規定,小區公共區域是業主共有。可不是物業擁有啊!

不是不可以有物業,而是絕對不可以讓物業以這樣的方式存在。

創建於2018.1.22


用戶6087616492


1.業主委員會不管是不是小部分人謀利工具,他都應該成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權利執行機構,填補小區甲方權利主體缺位。


2.自己可以積極投入業主委員會的選舉,謀利不謀利你可以告訴大家。

3.設立公開透明的業主委員會框架體制,配套的業主監事會,監督業主委員會在陽光下運作。


4.設計合理的業主委員會津貼制度,做到責權利有機結合。


業主物業說


你管他們牟利於否,定個規矩就行,比如業主委員會成員,必須每年選舉一次,各成員必須選舉產生,成員不能兩年連任。

物業也一樣,選舉物業不能讓業主委員會決定,由業主選舉產生,兩年後重新選定物業,如果物業管理好,兩年後就有機會在次被選上,如果管理不好,兩年後業主就有權力罷免物業!

權利抓在業主自己手裡,業主委員會只是個招牌,處理小事有權利,大事必須全體業主選舉決定!


大疆無界1


首先可以肯定,業主委員會可以謀利!但是很關鍵的一點!如果現在的物業很好,那新成立的業主委員會讓全體業主簽字要求更換物業時就會遇到很多業主反對,那隻要有1/3以上的業主反對更換物業,別人再有想法也是沒辦法的!

你應該看到了很多新聞,對很多特別差的物業公司,全體業主一致要求更換都很不容易,一般都要經過業主代表和物業的肢體衝突後才會引起管理部門重視,才會出現更換物業的情況!所以你不必擔心,只要物業各方面好,深得業主們稱讚,少部分人是無法實現他們的想法的!


成熟蛋定


業主委員會是代表廣大業主利益的,要求,和建議,優先服務業主的。由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熱衷公益事業,有上進心,能力強的,品行好的,遵守政府法規,遵守物業服務公司各項管理規定的業主,眾多優秀業主中選舉出來的。

謝謝邀請,希望多交流關注,互相學習。


躍躍1209


在每個行業都會遇到類似的事情,這是現實的通病,如果題主的本意是問如何規避,可以參考以下,1、業主大會的選舉是出自業主本意,所產生的業委會成員也代表全體業主的真實意見,2、如果對現有物業不滿意,可以組織業主進行滿意度調查,以第三方的形式開展,3、在對新物業的管理約束上,要做好財務的審核及財務收支公開工作,4、定期組織召開業主代表大會,對階段管理進程作總結討論。請參考


玄道子


想得到想不到的,總有人能做得出來。你說的這種事並非不可能。代表不能代表大眾利益的事不是很普遍的嗎?不光是業主。

我個人認為,如果沒有人站出來帶領大夥發出自己的聲音,那麼你說的事情真的有可能變成事實。普通大眾總是刀不直接架在脖子上都不會反抗,彷彿被坑的不是自己,於是少數人總是能得逞,且悄悄滴坑了多數人。

物業公司既然有一定實力,沒有代表性的業委會想玩弄人家,恐怕也沒那麼容易。看看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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