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0種記帳方法屬於偷稅,請慎用!

1、以“預收賬款”方式銷售貨物,產品(商品)發出時不按時轉記銷售收入,長期掛賬,造成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

2、原材料轉讓、磨賬不記“其它業務收入”,或者直接磨掉“應付賬款”,不計提“銷項稅額”。

3、價外收入不記銷售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如:託收承付違約金,大部分企業收到違約金後,增加銀行存款衝減財務費用。

4、返利銷售。市場經濟下的營銷方式多變,返利銷售是廠家為佔領市場對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益補償,其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商家銷售廠家一定數量的產品並按時付完貨款,廠家按一定比例返還現金,二是返還實物、產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這些現金、實物後,現金不入賬也不作價外收入,更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形成賬外經營。

5、視同銷售不記收入。企業用原材料、產成品等長期投資,產品(商品)送禮或作樣品進行展銷,不視同銷售記收入,不記提銷項稅額。

6、購進貨物時,工業沒有驗收人庫,或者利用發料單代替入庫單,申報抵扣。商業沒有付完款,自審抵扣,或者先虛開一張大額現金收據,先增加“現金”後,以坐支現金的方式讓對方開一張現金收據回來辦理抵扣,這些業務沒有大量的外調取證很難查清楚。

7、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單位的福利等非應稅項目,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8、流動資產損失在稅務批覆後,直接記入營業外支出,涉及增值稅部分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9、報銷不屬於自己單位的費用。

10、盤盈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不作損益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