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宝马4s店出售翻新车,被告一年后赔了160万

买车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消费者选车的时候肯定会很谨慎,谁都害怕买到问题车辆,而经销商将问题车辆当成新车出售也不在少数。对此国家新消法规定,对于存在欺诈行为的商家,消费者有权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

福建永安的张女士因车辆在出售前就存在二次喷漆问题,将4S店告上了法庭,经过一年多的维权,在今年的315即将到来的时候,张女士终于拿到了130余万的赔偿款。

案情回顾:

在2016年,张女士在三明信达宝马4S店购买了一辆宝马X4,车辆售价为45万多,落地价总共50多万元。隔天洗车上膜时发现,该车辆左侧后门及左侧后翼子板疑有车身油漆面翻新现象。之后多次找4S店讨说法和315调解,但还是无法达成协议,最后车主将三明信达宝马4S店搞上了法庭。

315维权|宝马4s店出售翻新车,被告一年后赔了160万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车辆只是存在“左侧后门及左侧后翼子板漆面是重新喷涂翻新的漆面”问题,并未影响车辆外观、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也未发现存在其他缺陷,故信达通宝汽车公司不构成欺诈,但是信达通宝公司未将重新喷漆的情况告知张女士,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故判决信达通宝汽车公司退还张金维购车款451,150元,驳回张女士要求信达通宝汽车公司三倍赔偿购车款的诉讼请求。

对于审判结果张女士和信达通宝汽车公司都不服,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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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判决:相关的证据能证明,涉案的车辆经过鉴定存在部分漆面重新喷涂翻新的事实,对这个事实,4S店虽然予以认可,但是4S店认为,车子在出售前已经做过了PDI检测项目,没有发现也不知道存在部分漆面重新喷涂翻新瑕疵。4S店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有做过PDI检查的项目。三明市中院二审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构成欺诈,信达公司除了应当退还消费者张女士购车款451,150元外,还应当支付该购车款被占用期间的利息,并且应当按照车款的三倍进行惩罚性赔偿,信达公司需要支付张女士增加赔偿款1,353,450元。

315维权|宝马4s店出售翻新车,被告一年后赔了160万

在一年三个月后,该案件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现在张女士已经拿到了赔偿款130余万元。而这个案件也被列为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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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二次喷漆车辆还隐瞒消费者,当成新车出售,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还真是不可取,最终信达宝马4S店为自己的欺诈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对于宝马4S店来说给予车主一百多万的赔偿之外,事情还没有结束,案件终审判决后,在2018年1月5日,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三明梅列区工商局决定对三明信达宝马4S店

涉嫌违法经营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梅列区工商局对宝马4S店作出了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4S店已经履行了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15维权|宝马4s店出售翻新车,被告一年后赔了160万

这又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作为汽车经销商,本就应该诚信销售,而铤而走险欺诈出售问题车辆,最终还是得不偿失,希望消费者面对欺诈问题也要合理合法维权,适当拿起法律得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绝不纵容不诚信商家的欺诈行为。

(PDI检测:是一项售前检测证明,是新车在交车前必须通过的检查。因为新车从生产厂到达经销商处经历了上千公里的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为了向顾客保证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PDI检查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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