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兵部尚书陈新甲之死看崇祯和满清对议和的态度

陈新甲受密使与满清和议的时间,是在崇祯十五年前后,其时松锦之战已经结束,明朝精锐尽丧,作为兵部尚书,陈新甲自然罪不可没,新甲被弹劾,但崇祯并未同意他的自请辞职。事实上崇祯是信任陈新甲的,所以才会授意他与后金秘密议和并取得了一定进展。

“以和议委新甲,手诏往返者数十,皆成以勿泄。”

在当时环境下,明朝在松锦战场精锐尽丧,总督洪承畴被俘投降,国内流匪纵横驰骋,地方不断告急,总督傅宗龙、汪乔年出讨都兵败被杀,形势已极其严峻。明朝既无能力、更无实力在多线同时作战,在此情况下,议和是最合乎局势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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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崇祯的态度和选择

崇祯面临着选择,战还是和。从后世诸多资料来看,崇祯的态度相当值得玩味。一方面,崇祯在表面上是主战派,不肯承认后金越来越强,边防已经瘫痪的现实,同时还要面对国内的遍地烽烟,在多线作战的巨大压力下拼命死撑。另一方面,事实上崇祯对摆平国内国外双重的巨大威胁并无把握,思想有对后金的妥协心理,这才有了授意陈新甲秘密同满清议和。

但是,在议和的态度上,崇祯还是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崇祯十五年时,陈新甲奉命派人赴辽沈与清议和,所持的凭证竟是皇帝颁给陈新甲的赦谕,并且其中内容口气极大,“辽沈有休兵息民之意”“国家开诚怀远似不难听从”之类话语,放到后金刚刚起兵或是努尔哈赤在宁远城下受伤身亡时候,似乎还可商榷,松锦之战后,明朝事实上已经丧失了与后金(清)讲条件的大部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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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真正的政治家皇太极来说,一眼就看穿了崇祯色厉内荏的本质,“札内竟无实和之语”,“皆藐视我国,实无讲和之真心”,崇祯不切实际的议和方案,使得他在议和道路上出师不利,试探性的议和碰了钉子,意味着后面的路更难走,也动摇了崇祯的决心。本身,议和如此重大之事,非一朝一夕之功,更非一两人可以办到,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朝廷内外对议和的态度。

二、明朝朝廷内外对议和的态度

虽然形式如此紧迫,明朝内外上下还是始终缺乏议和的环境与气氛。从袁崇焕到杨嗣昌,面对后金问题时,都曾提出过和议,杨嗣昌更是坚定的议和派。但对朝廷大多数人来说,天朝上国的概念根深蒂固,不到清兵的刀真正架到脖子上,他们是断然不会赞成和议的。

议和被斥为“顿忘国贼”、“损威辱国”、“沮师养寇”,是“祸胎”,将“酿无穷之衅”。主持议和者无不背恶名。袁崇焕终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支持袁崇焕的阁臣钱龙锡以“密谋王款”之罪长成不赦。阁臣杨嗣昌主持议和,弄得举朝哗然,攻之者甚众,兵部尚书卢象升亦讽其“闪灿奸欺欺”、讽其不“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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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即是误国,群臣的态度是坚决主战,并且是逼战,也即是逼守将出战,瞬息万变的战场形势,端坐京城的大臣们是看不到的,即使看到也会选择性失明,不管局势如何,必须出战,“一日不战”便会“流言四起”,松锦之战也是被这样断送的。

议和派一旦提出自己的观点,必定被群起而攻之,越是如此,越无人敢提,在这样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崇祯更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否则必定被喷得体无完肤。但事实逼迫着崇祯不得不做两手准备,议和也是其中之一,但这时形式已经逆转,能否议成,已不单是明朝能决定的了,还要看后金的态度。

三、后金对议和的态度

后金从起事以来,对议和其实始终是持开放态度的。努尔哈赤起兵,提出所谓“七大恨”,并非是以要灭亡明朝为目的。起初的后金,只是类似于历史上匈奴、契丹等民族,对财物人口的兴趣远远大于攻城掠地,不要说问鼎中原,就连逐鹿辽东,对他们也是幻想。

天命三年,也即1618年时,后金攻破抚顺,将人畜抢掠一空后,不做停留,立即毁城撤兵。在与明朝长期的战争中,后金看到了明朝的战力,胃口也变得越来越大,但这时,努尔哈赤的要求也只是希望得到明朝的承认,能够得到封赏而已。努尔哈赤还是明智的,明朝如果不内乱,靠后金的兵力要吞并明朝远远不够。所以,努尔哈赤曾多次派人言和,但当时明朝的态度是“大彰挞伐,以振国威”,“务朝殄灭,以奠封疆”,决无议和之事可言。

到了皇太极继位,后金也认识到了明朝还是有实力的,皇太极和袁崇焕彼此都有议和之意,两人之间互派使者进行议和,断断续续进行了有三年之久。当时明朝还是占据上风,两人在岁纳和退地还人的问题上争执不下,边打边议。

“今若修好,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妇作何送还?”

直到宁锦大捷后袁崇焕去职,皇太极这才求和无门,等到皇太极绕过宁远、山海关,长驱直入,直犯北京后,袁崇焕被杀,议和大门对皇太极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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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到了明朝松锦之战败局已定时,皇太极的态度还是“和好固朕之夙愿”,陈新甲派遣职方郎中马绍愉携崇祯皇帝敕书至沈阳与清议和,皇太极“报书许之。以书授绍愉,遣人护送”,事实上议和的大门又重新开启了。

马绍愉甚至组建了百人的议和团前往沈阳谈判,哪怕带去的仍只是崇祯的一道敕书,皇太极还是甚为礼待。在当前局势逆转,清强明弱的对比下,皇太极也并未采用文臣“今彼纳贡称臣”的建议,提出的议和条件还是金银及互市,“每岁责国馈兼金万两、银百万两。我国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彼此互送逃人,“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界,以塔山为我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俱于此互市。”并说倘愿和好,“尔速遣使资和书及誓书来,予亦遣使资和书及誓书以往。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

这个条件,在当时形势下来看,也并非太过苛刻,清国已经事实上成立,每年送出点金银换取边境太平,得以集中力量讨平农民军,为明朝续一波命,未来再图辽东,就当时来看,可谓是上策。毕竟最后明朝亡于李自成,而非亡于清。

可惜马绍愉回去不久,陈新甲就因议和之事被弃市,明朝再未遣使致书,皇太极也就有了借口“屡欲与明修好,而彼国君臣执迷不悟”,再次攻明,自此,议和之门永远地关闭了。

从兵部尚书陈新甲之死看崇祯和满清对议和的态度

所以事实上,议和失败之责任不在任何人,只在于崇祯,至于陈新甲,他只是议和中的一颗棋子,既然崇祯不想暴露自己议和的想法,他自然也就必死无疑了。

《明通鉴》《明史》《崇祯实录》《清太宗实录》《明清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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