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捣毁!10股东机关算尽开赌场,每日渔利超百万……

一举捣毁!10股东机关算尽开赌场,每日渔利超百万……

案例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冯某、王某在十二师周边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米东区等地居民住宅内或棋牌室开设赌场。冯某召集王某、王某录、赵某、杨某、张某、雷某等10人为股东,由股东负责招揽赌客,吸引赌客在赌场内赌博。

该赌场以麻将“二八杠”为主要赌博方式,分工明确、各有其责。葛某负责买麻将、买烟买水、安排放哨人员,赵某、杨某负责背“公账”,马某负责看门,邓某、陈某等人分别乘坐轿车,在赌场外放哨,雷某负责刷POS机收取手续费,并给除股东外的人员每天发放300至500元不等的工资。每天赌博结束后,除去烟、水、打杂人员工资,股东按所占股份分取水钱,共抽水渔利约180万元。

检察官提醒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高额利润,开设赌场类犯罪日益增加,伴随着开设赌场而引起的其他犯罪,如为争夺赌客而发生的聚众斗殴,为索要赌债而引起的非法拘禁亦常常发生,因此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我们要加大对开设赌场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禁赌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和执法环境,真正达到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抵制参与赌博。

日前,乌鲁木齐垦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冯某、王某、杨某、窦某、雷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处开设赌场犯罪行为。

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崔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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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天山时报

编 辑: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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