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種情況發生時,請「用力」打孩子

以下四種情況發生時,請“用力”打孩子

有這樣一種古話叫“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對於二十一世紀的新新家長來說,打孩子可能是當下最不被認同的教育方式,但是,發生以下四下四種情況時,打孩子利大於弊。

孩子犯錯屢教不改時。孩子的情感意識發育較慢,這就決定了他們判斷是非對錯時所產生的“錯誤慣性”,總認為打碎花瓶是一件小事,總是對同學“惡作劇”,總是不聽父母善意的提醒,這種情況下只能夠用懲罰來讓他們印象深刻,讓他們不再犯同一種錯誤。

以下四種情況發生時,請“用力”打孩子

孩子明知危險還要嘗試。知道“觸電危險”,卻還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觸碰;趴在陽臺上、玩火、玩水,年幼的孩子無法理解家長眼裡的“危險”,每年有多少觸碰危險而離去的孩子,作為家長的你不是不清楚,如果無法及時制止孩子的危險行為而產生嚴重的後果,就只能用肉體懲罰的方式讓孩子記住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不尊重他人。孩子很容易被家長寵壞,變得以自我為中心,飛揚跋扈,不懂得尊重他人,若是言語無法完全教會孩子尊重他人,就請你“動手”把,畢竟孩子未來遠比拳頭重要。

孩子的行為觸碰道德或法律底線。有句俗話叫“小時偷針大後偷金”,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要從小抓起,孩子欺負同學或者小偷小摸,觸碰了法律和道德底線時,一定要及時制止。

以下四種情況發生時,請“用力”打孩子

孩子雖然可以打,但是請注意以下幾點:讓孩子知道為什麼捱打;不要試圖用暴力解決一切問題;打孩子要有“即時性”不要秋後算賬。

永遠別信奉暴力解決問題,孩子可以打,但請別頻繁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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