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殲16戰機採用部分殲20技術 性能與俄軍蘇35相當

殲-16多用途戰鬥機首次亮相是在2017年的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週年閱兵中。一年來,人民空軍已有多支殲擊航空兵部隊換裝了殲-16多用途戰鬥機,展示了中國空軍作戰能力的快速提升。

殲-16戰鬥機的生產廠家是瀋陽飛機工業公司。當年,沈飛從俄羅斯引進蘇-27戰鬥機組裝生產線和部分成品配件等,開始批量組裝生產國產版蘇-27,後被空軍命名為殲-11,成為第一批國產第三代戰鬥機。沈飛率先形成了第三代重型戰鬥機的生產能力,進而實現了全面國產化和技術升級改進,推出殲-11B等改進型,並在此基礎上設計研製出殲-15艦載戰鬥機。

中國殲16戰機採用部分殲20技術 性能與俄軍蘇35相當

殲-16重型多用途戰鬥機是在殲-11改進型的基礎上再進行深度升級改進的全新版本。用戰鬥機劃代標準來衡量,殲-16屬於第三代戰鬥機改進型;如果套用俄式表示法則是“4++”,與俄羅斯空天軍現役新型主力戰鬥機蘇-35相當。

其實,在血脈相連上,殲-16與蘇-30的可比性最大。回顧殲-11和殲-16的發展歷程,或多或少可以看到當年蘇聯研製改進蘇-27和蘇-30的影子。

蘇-27是以制空作戰任務為主、性能優異的第三代戰鬥機,在近距空戰能力上可謂世界第一,曾在空戰模擬對抗演練中多次完勝美軍F-15戰鬥機,但不能掛載空地導彈、制導炸彈等對地精確制導武器,僅能掛載火箭彈、航空炸彈等進行對地突擊。

蘇-30在蘇-27雙座型的基礎上升級改進而成,實現了制空作戰和對地突擊雙重任務能力的全面提升。蘇-30繼承了蘇-27優異的近距空戰性能,增加掛載Р-77雷達制導中遠距空空導彈,中遠距空中攔截能力得到提升。它還可以掛載投擲電視制導炸彈、近程空地導彈、中遠程空地導彈等各類機載精確制導武器,實現對地面目標和海上目標的精確打擊。

同時,蘇-30的機載航空電子系統和脈衝多普勒雷達等也進行了全面技術升級,俄軍在空戰中把蘇-30作為“戰術預警指揮機”使用,1架蘇-30指揮引導4架蘇-27編隊進行空中截擊作戰,從而大大提高了制空作戰的綜合效能。

蘇-30和蘇-27之間的這種迭代升級在殲-16和殲-11身上再度重現。而殲-11與蘇-27“血緣相通”,也讓殲-16和蘇-30在主要戰術技術性能指標上有許多相通之處。但由於中國電子信息產業在某些技術領域已經走在了俄羅斯前面,殲-16的機載航空電子系統和火控系統等實現了全面升級,在整體性能和某些重要指標上則遠遠超過蘇-30。如果在綜合作戰能力上進行比較,殲-16與俄羅斯蘇-27家族的最新成員蘇-35完全可以並駕齊驅。

第三代戰鬥機大多配裝脈衝多普勒技術體制的火控雷達,其對空中目標的探測距離大多在80~120公里。第四代戰鬥機則主要配裝有源相控陣技術體制的火控雷達。部分第三代改進型戰鬥機也配裝了相控陣雷達,早期改進型號多采用無源相控陣雷達,後期改進型號則大多采用與第四代戰鬥機相近的有源相控陣雷達。這3種技術體制的機載火控雷達各有優長,但在探測距離上差別明顯:無源相控陣雷達探測距離是脈衝多普勒雷達的1.5~2倍,而有源相控陣雷達探測距離則是脈衝多普勒雷達的2.5~3倍。中國在有源相控陣雷達技術上已經跨進世界前列,空軍、海軍、戰略支援部隊等均列裝有新式大型有源相控陣雷達。

在第四代戰鬥機殲-20的設計研製過程中,有關部門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技術突破,尤其是在機載電子信息系統上,廣泛吸納國外有益經驗和國內先進技術,在機載電子系統一體化設計上充分發揮了後發優勢,部分性能甚至超過了率先服役的國外同類裝備。而這些成功經驗和技術成果也被轉移到殲-10系列和殲-16等第三代改進型戰鬥機的技術升級工程中。

有源相控陣雷達是目前最先進的戰鬥機載雷達,它就相當於成千上萬個發射/接收單元(各相當於一部小型雷達)的組合體。如果要看更遠處的空中目標,就把所有小型雷達的功率合成一個強信號探測波束;如果要看一些目標同時跟蹤另一批目標,則讓部分小型雷達處於探測模式,部分小型雷達處於跟蹤模式;還可以發射雷達波束照射敵方空中目標,引導載機發射的中遠程空空導彈去攻擊目標。

據報道,殲-16多用途戰鬥機安裝了先進的多功能有源相控陣雷達,在目標探測、目標跟蹤、火力控制、導彈制導等性能上比傳統機載雷達有顯著提升,同時還把傳統機載雷達所不具備、需由其他機載雷達擔負的地形跟蹤、敵我識別等功能,甚至包括抗干擾通信和電子對抗等其他作戰功能融為一體。因此,殲-16的有源相控陣雷達遠遠不只是“火眼金睛”,而是其體系作戰能力的“神經中樞”,是制空作戰和對地攻擊的重要支撐。

殲-16多功能戰鬥機擔負的作戰任務,既包括傳統的制空作戰任務,也包括對地攻擊等作戰任務。它可以掛載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現役所有類型機載武器,把中遠距攔截的制空作戰能力和中遠程對地精確打擊的對地攻擊能力合二為一。

中國空軍正在加速推進由國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備、空天一體的戰略轉型發展,殲-20和殲-16等新一代航空主戰平臺的升級改進是重要的物質技術基礎。從1949年11月11日組建空軍領導機關到1992年引進首批蘇-27戰鬥機,在40多年的大部分時間裡,空軍航空兵的主力作戰裝備是第一代殲-6殲擊機,後來推出第二代殲-7和殲-8殲擊機,一直是以空中截擊作為主要作戰模式,始終沒有擺脫傳統的制空作戰思路。這一時期,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的對地突擊平臺主要是強-5強擊機、轟-5轟炸機和轟-6中型轟炸機等,但強擊機“體弱腿短”,轟炸機“有彈無伴”(沒有可以提供遠程伴隨空中掩護能力的戰鬥機),對地突擊武器只有無制導的航空炸彈,精準度和毀傷力都十分有限。

20世紀80年代初期,中國空軍和航空工業部門立項研製殲-10戰鬥機,開始打破空中截擊作戰的束縛,為其增加了對地精確打擊能力,配套研製了中遠程空地導彈、空艦導彈、激光制導炸彈等對地對海攻擊的機載精確制導武器。隨後,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又列裝了殲轟-7系列殲擊轟炸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空中對地、對海精確突擊能力上的缺項,但受制於渦扇發動機功率不足,殲轟-7或多或少會讓人有點兒“小馬拉大車”的感覺。

殲-16多用途戰鬥機是攻防一體的航空主戰平臺,“攻”體現在中遠距離對地突擊的作戰能力上,“防”體現在中遠距離空中截擊的制空作戰能力上。更重要的是,殲-16作為“三代半”戰鬥機,對上對下皆可兼容幷蓄:與第四代戰鬥機殲-20協同作戰,憑藉“價廉物美”在列裝數量和全壽命週期費用上略顯優勢,實現高質量與大數量之間的權衡;又能與殲-10系列和殲-11系列等第三代改進型戰鬥機協同作戰,利用其在作戰能力上的明顯優勢,充分發揮“領頭羊”的作用,提升體系作戰能力。

隨著殲-16多用途戰鬥機的批量服役,中國空軍戰略轉型的步伐必將進一步加快,維護國家空中安全的整體作戰實力也將顯著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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