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單來了!最高法通報「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展情況和第三方評估樣板法院工作情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會作出莊嚴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兩年多來,全國法院同心戮力、艱苦奮鬥,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

今年上半年,第三方評估機構選擇部分法院做了樣板評估。

成绩单来了!最高法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展情況和第三方評估樣板法院工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周翔出席發佈會並介紹相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林文學主持發佈會。

一、“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展情況通報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兩年多來,人民法院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認真總結執行司法實踐的有益經驗,充分依靠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全國法院2016年、2017年受理執行案件1189.96萬件,執結1156.27萬件,執行到位金額2.83萬億元。今年1月到6月,受理執行案件409.4萬件,執結280.36萬件,執行到位金額0.52萬億元,同比增長44.06%。從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管理平臺提取的核心指標數據來看,2016年至今,全國法院三個核心指標的統計數據穩步提升,與“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越來越接近。

(一)加強完善頂層設計,時間表路線圖更加明確。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及時研究制定了《關於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綱要》,明確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體目標是“四個基本”,(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現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的情形基本消除;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的程序標準和實質標準把握不嚴、恢復執行等相關配套機制應用不暢的問題基本解決;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基本執行完畢)。同時,《綱要》從8個方面,明確了29項措施,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提供了具體的原則、方式、方法和路徑。

為更加有效檢驗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又進一步明確了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核心指標,即“三個90%、一個80%”,具體是指:

(1)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不低於90%;

(2)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合格率不低於90%;

(3)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不低於90%;

(4)近三年執行案件的整體執結率不低於80%。

為體現解決執行難效果評估工作的客觀性、中立性和權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四個部門,聯合13家新聞媒體、15名專家學者組成評估團體,對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進行跟蹤評估。2017年1月,第三方評估機構向全社會公開發布了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目前已完成對上海、天津、深圳等地的預評估工作。正式評估分三批分別在2018年8月、10月、12月進行。

為切實推進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今年6月份開始,最高法院對全國法院正在開展為期4個多月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巡查工作,組成了6個組赴各地法院實地巡查,著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形成解決執行難的社會合力。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執行工作,2016年6月,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為多個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信用懲戒,綜合治理執行難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據。地方各級黨委加強對執行工作的領導,出臺各種解決執行難的文件,構建多部門參加的解決執行難的聯動機制。目前,已有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政法委出臺了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的文件,有11個省、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出臺了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的決定。目前,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全社會關注執行、理解執行、支持執行的社會氛圍已經形成,為“基本解決執行難”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推進網絡查控系統建設,著力解決查人找物難題針對傳統執行模式下的查人找物難題,最高人民法院於2014年建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通過信息化、網絡化、自動化手段查控被執行人及其財產。近兩年,網絡查控系統進一步完善,通過與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人民銀行及商業銀行等單位聯網,實現多種財產形式的“一網打盡”。查控範圍從當初的20家銀行發展為3800多家銀行,聯網部門由商業銀行擴展到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銀監會、保監會、人民銀行等16家單位;從僅能查詢銀行存款一類信息發展到可以查詢被執行人全國範圍內的存款、金融理財產品、船舶、車輛、證券、網絡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在完成重點城市的不動產“點對總”網絡查控建設的基礎上,與自然資源部推進不動產的“總對總”網絡查控,已於近期上線試運行。並且多數高級法院在轄區內建設了三級聯網的“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形成了對“總對總”查控系統的有力補充。

截至目前,全國法院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系統、網絡查控系統,為5172.45萬餘件案件提供查詢凍結服務,共凍結資金2699.75億元,查詢到車輛4031.86萬輛、證券853.62億股、漁船和船舶84.06萬艘、互聯網銀行存款80.59億元,有力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四)推進聯合懲戒體系建設,著力解決規避執行難題。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中央文明辦等八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特別是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乘坐飛機、高鐵的自動比對、自動攔截,產生立竿見影的懲戒效果和極大的社會影響力;2016年由國家發改委牽頭,44個部門共同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備忘錄,初步構建起聯合信用懲戒的工作大格局;2016年以來,為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發改委等共60家單位簽署文件,採取懲戒措施11類37大項150項,對失信被執行人擔任公職、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出行、購房、旅遊、投資、招投標等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行限制,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從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國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123萬例。隨著聯合懲戒作用日益凸顯,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率提高,失信名單呈下降趨勢,目前處於發佈中的失信被執行人共789萬例,涉及失信被執行人440萬個。共限制1222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458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萬人。僅中國工商銀行一家就拒絕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辦理信用卡160萬餘次,涉及資金達到107億元。

全國280萬失信被執行人迫於信用懲戒壓力自動履行了義務。

最近,針對拒執罪公訴、自訴銜接不暢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又專門作出答覆,及時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2016年以來,全國法院共判處拒執罪7590人。全國累計拘留失信被執行人27.9萬餘人次,限制出境2.8萬餘人次,形成打擊逃避、規避執行行為的強大聲勢。

成绩单来了!最高法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通報了“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展情況和第三方評估樣板法院工作情況。

(五)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著力解決財產變現難題。為克服傳統拍賣方式存在的諸多弊端,從2012年開始,浙江、江蘇等地法院率先推行網絡司法拍賣,迅速得到各地積極響應。最高人民法院及時總結經驗,出臺網絡拍賣司法解釋,建立網拍名單庫,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法院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有效加快財產處置效率,祛除權力尋租空間,斬斷利益鏈條,實現了拍賣環節違紀違法“零投訴”。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全面實行網拍的法院達到3197個,法院覆蓋率為90%。以網拍形式拍賣佔整個司法拍賣的80%以上,基本實現以網拍為原則,以非網拍為例外的要求。從2017年3月網拍系統上線至今年6月30日,全國法院網絡拍賣量55.13萬餘次,成交量16.84萬餘件,成交額3779.48億元,標的物成交率74%,溢價率67%,為當事人節約佣金116億元。

(六)推進精準執行,著力解決執行管理難題。

藉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符合執行工作特點的四級法院的執行管理新模式。2016年11月,建成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平臺,實現全國執行幹警在一個平臺上辦案,加強關鍵節點管控,規範了全國法院執行辦案標準和流程。與此同時,建立“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四級法院的執行指揮管理平臺,並不斷髮展完善,通過執行督辦程序完成事項委託、執行協作、遠程會商、網拍監管、輿情監控、款物管理、申訴信訪、執行質效管理等近20項具體功能。通過“智慧執行”,將執行進度、執行程序、執行結果全部納入信息化管理,針對不同類型執行案件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加強對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管理,嚴格此類案件認定標準,建立單獨數據庫定期統查,一經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立即恢復執行。

(七)推進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將執行權關進“制度鐵籠”。近三年來,密集出臺了財產保全、網絡拍賣、執行和解、執行擔保、仲裁執行、終本案件、立審執協調配合等30多個涉執行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切實加強制度供給,填補規則空白,規範執行裁量權和實施權。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梳理形成了覆蓋各項重要節點的執行辦案指引1000條和200條,使執行權運行的每個環節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發佈《人民法院規範執行行為“十個嚴禁”》,開展為期一年的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刀刃向內”整治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問題。進一步加大執行公開力度,建設上線全國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集中展現各項執行工作,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改版升級,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暢通當事人與法官的溝通渠道,開展“全媒體直播月”活動,深入展現各級法院攻堅決戰動態情況,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規範。2017年,全國有398名違紀違法執行人員被立案調查,堅決清除執行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八)開展各種專項執行行動,形成威懾。兩年來,在中央政法委的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開展了涉黨政機關執行清積專項行動,建立定期通報等長效機制,將涉黨政機關案件清理情況納入綜治考核範圍,2016年和2017年共執行到位金額超過126億元,今年將努力實現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全部實際執結;每年元旦、春節前後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2014年以來執行涉民生案款155億元;開展執行案款大清理專項行動,對長期以來沉澱的執行案款進行全面清理,共發還案款960億元。各地法院紛紛開展攻堅執行難專項活動,比如,“百日會戰”“假日執行”“江淮風暴”“合圍攻堅”等,並進行全媒體網上直播,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大震懾,有力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二、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樣板法院工作情況通報

2018年上半年,為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工作做好充分準備和前期摸底,最高人民法院委託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下列部分法院進行了預評估,根據初步評估結果確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為解決執行難樣板法院。

在此次預評估過程中,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修訂後的指標體系,從規範執行、陽光執行、監督管理、執行保障、執行質效等方面,對樣板法院進行了全面評估,既注重評估樣板法院的長效機制建設情況,為執行工作的健康長遠發展提供製度支撐,也注重評估執行工作中突出問題的解決情況,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這些樣板法院均高度重視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採取有力措施,在網上辦案、網絡查控、失信懲戒、網絡拍賣、指揮中心建設、綜合治理大格局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特別是深圳兩級法院和北京市門頭溝區法院,截止到上半年,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終本合格率和信訪辦結率均接近90%。

此外,這些樣板法院在執行規範化、信息化、聯合信用懲戒、開展專項活動等方面還存在突出亮點,值得借鑑和推廣。

當然,樣板法院雖然在核心指標方面接近達標,但其他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比如,

對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範要求方面還存在差距;

一些歷史性難啃的骨頭案尚未得到完全徹底解決;

一些信訪案件還未得到有效化解或辦結;

一些不規範執行、消極執行現象還未徹底消除。

此外,在落實“三統一”執行工作管理要求、信息化應用、執行保障等方面需繼續完善,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認同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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