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盲井案」被披露:礦井下殺16歲男孩,騙賠68萬

陕西一“盲井案”被披露:矿井下杀16岁男孩,骗赔68万

在陝西的礦井下被害時,魯亮(化名)不足16歲。王某均等6人事先預謀,將魯亮用石頭砸死,偽造礦難現場,並扮演家屬騙取礦方68萬元賠償金。之後,他們把魯亮的骨灰倒入了賓館的馬桶。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王某均犯故意殺人、詐騙罪一審判決書,一起多人預謀實施的“盲井案”被披露。

今年6月20日,陝西渭南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該案主犯王某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這份判決之前,其餘5名同案犯,蘭耀林被判處死緩,羅在華被判刑20年,王大康被判刑19年,王銀平已死亡。同案犯蘭發金疑參與多起“盲井案”,上述判決顯示為另案處理,未披露其罪名及刑期。

澎湃新聞發現,該案6名同案犯中,蘭耀林、王銀平、蘭金髮、羅在華4人均來自雲南省鹽津縣,蘭金髮、羅在華在此次作案之前,疑似曾以同樣手法作案。

2016年,內蒙古巴彥淖爾偵破的“74人跨6省區故意殺害17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案”被披露,其中數十名被告人來自鹽津縣,鹽津縣“盲井”犯罪突出引起廣泛關注。

2018年7月中旬,澎湃新聞從巴彥淖爾市中院獲悉,此係列案目前尚未開庭。

騙16歲男孩去礦上“掙大錢”,案犯稱:他“比較老實”

2013年3月3日,在昆明神學院讀書的四川會理縣人魯亮從學校出走,15天后,他的屍體出現在陝西白水寶珍溝煤礦井下。

在這期間,魯亮經歷了誘騙、控制、被謀殺的慘劇,遇害時還不滿16歲。魯亮死後,王某均等人謊稱他的身份是“羅青”,騙取了礦方68萬賠償金。

根據王某均案的一審判決,在魯亮父親眼中,魯亮“平時比較老實,不愛說話”。這成為蘭發金將魯亮選為“獵物”的原因。

蘭發金供述稱,2013年春節期間一天,蘭耀林、王銀平在雲南鹽津縣老家遇到他,王銀平提出去煤礦騙錢,他們商量找人帶著羅在華兒子羅青的身份去煤礦打工,在井下把人殺死後,讓羅在華以親屬身份去礦上要賠償。

按照蘭發金的說法,2013年正月初四,他出發去了太原尋找合適的被害人,但沒找到,隨後,他叫上蘭耀林、王銀平一起在昆明火車站附近找人,蘭耀林找到了兩個“十八九歲”的小夥子,魯亮是其中之一。

“其中一個(魯亮)比較老實,就騙說去礦上掙大錢,怕給別人打電話,還把手機收了。”蘭發金供述稱。

根據羅在華的供述,他因為賭博輸了好幾萬塊錢,讓搞過礦難騙錢的蘭發金再作案時帶上他,蘭發金就讓羅在華帶上兒子羅青的戶口本,用來給被害人冒名使用。

同案犯王大康和王某均是兄弟關係,在陝西白水縣販煤,上述一審判決稱,他們在本案中負責尋找、聯繫煤礦。王大康供述稱,在得知蘭耀林等人的計劃後,兩兄弟起初是不同意的,但蘭耀林表示事成之後會給他倆分錢,他們就同意了。於是,王大康給在白水寶珍煤礦的四川老鄉打電話,老鄉說可以安排幾個人來礦上打工。

下礦井首日行兇,騙賠68萬後把死者骨灰倒馬桶

2013年3月17日,蘭耀林、王某均領著魯亮來到礦上,魯亮沒有身份證,用的是“羅青”的身份,三人被安排上零點班。法院查明,18日凌晨,蘭耀林、王某均及魯亮三人下井,王某均負責開三輪車,蘭耀林和魯亮修理巷道,當晚凌晨三四點,二人便對魯亮行兇。

根據王某均和蘭耀林供述,當晚凌晨三四點的時候,魯亮在巷道打瞌睡,王某均給蘭耀林“使了個眼色”,蘭便雙手拿著旁邊的鐵錘砸向魯亮頭部,將魯頭上的安全帽砸得掉在地上,王某均用手中的木棍在魯登亮頭上砸了一下,“魯就趴著不動了”。

隨後,蘭耀林和王某均製造塌方的假現場,跑出去喊人。

根據判決書,工人孫某倫等人趕到出事地點時,蘭耀林正坐在地上一手抱著頭,一手摟著腿,不停喊叫,幾個工人用彩布條抬著死者“羅青”。蘭耀林說受傷的羅青是雲南省鹽津縣的,是他表弟,並拿出身份證和羅青的戶口本,表示自己能聯繫上羅青的家屬。礦方就讓其與死者家屬聯繫前來協商處理後事,蘭耀林隨即給蘭發金打了電話,“說事情成了,做好準備就過來”。

2013年3月19日晚,羅在華冒充死者父親、蘭發金冒充死者姑父同王銀平三人到達由礦方安排的富平縣某賓館。羅在華供述稱,其裝著很傷心的樣子,不說話,也不吃飯,就睡在賓館裡,主要由蘭發金與礦方談賠償的事,王銀平在旁邊幫腔,向礦上要90萬的賠償,最後雙方達成一致,由礦方賠償68萬元賠償金,並簽下賠償協議。

法院查明,當年3月21日,礦方將賠償金打入羅在華的賬戶後,雙方到蒲城縣火葬場將被害人遺體火化。後礦方將羅在華等人送到西安火車站讓其乘坐火車返回老家,待礦方人走後,他們便與王某均等人相約到渭南一賓館分配贓款。

主要參與殺人的蘭耀林得到16萬元,扮演親戚的羅在華、王銀平各得到10萬元,王某均、王大康兄弟拿到10萬元,剩餘22萬元盡歸“主策劃”蘭發金所有。

根據被告人供述,分完贓款後,蘭發金讓蘭耀林把魯亮的骨灰倒進馬桶裡沖走了。

4同案犯來自雲南鹽津縣,當地“盲井”犯罪突出

6人作案後,陸續被警方抓獲。主謀蘭發金曾被公安部發布B級通緝令懸賞1萬元追逃,於2013年12月17日被抓。

2016年9月30日,王某均被抓獲。一年多之後,2018年6月20日,王某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陝西渭南中院認定,王某均在實施殺人犯罪時,與同案犯蘭耀林事前預謀,互相配合,共同在井下殺害被害人,二人均系殺人主犯。此前,該案其餘5名同案犯中,多人已被判刑或死亡。

王某均的一審判決顯示,(2014)渭中刑一初字第00018號刑事判決書證實,蘭耀林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限制減刑;羅在華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王大康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

此外,王銀平已經死亡,蘭發金因涉其他案件被另案處理。

蘭發金和羅在華的名字還出現在另一起“盲井案”中。新疆高院2015年12月作出的“劉天忠故意殺人複核裁定書”查明,2012年11月,來自雲南省鹽津縣的劉天忠、蘭金髮、羅在華等7人殺害了一名貴州口音的男青年,偽裝礦難,同樣是騙取了賠償金68萬元,拿到錢後將骨灰拋棄。這份裁定書顯示,蘭發金和羅在華被另案處理。

在上述案件中,蘭耀林、王銀平、蘭發金、羅在華均來自雲南省鹽津縣。實際上,當地類似的“盲井”式殺人偽造礦難騙賠案已經發生過多次。

2014年7月19日,雲南省鹽津縣廟壩鎮為此特地發表公開信,進行宣傳警示。公開信以電影《盲井》為切入,公開了當地現實版“盲井”犯罪突出現象,這也是當地首次將“盲井式犯罪”的相關信息公之於眾。

但宣傳警示並未阻止類似案件的發生,2016年被媒體曝光的內蒙古巴彥淖爾特大系列殺人騙賠案引發廣泛關注。

公開報道顯示,該案案發2014年底,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的大安鑫海鐵礦礦主因“礦難”死亡一人賠償了68萬元後,資金出現問題,引發集體討薪事件,由此牽出一個流竄多省、時間跨度長達5年的殺人偽造礦難騙賠的特大犯罪團伙。

2016年5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佔罪等罪名,對艾汪全等74人提起公訴,檢方指控該團伙跨6省區殺害17人。

該系列案被告人多來自雲南省鹽津縣,一位當地警方人士此前向澎湃新聞透露,這74名被告人中,鹽津縣廟壩鎮先後五六十人被抓,其中石筍村有40多人。

澎湃新聞此前調查發現,在石筍村,一個家族有多個成員涉案的情況十分常見。該村木林社一楊氏家族有8人涉案。從2014年開始,警方陸續帶走該家族成員,最早被帶走的是楊尚康、楊尚貴和楊尚英三兄妹。在被抓和自首的人當中,既出現了艾澤春、艾澤萬兄弟及他們母親羅登蘭母子三人被抓,也出現了陶富財、陶富文、陶富寬兄弟三人涉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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