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上班族每天都会经历
一件糟心的事情
坐地铁上班总是要等几趟才能挤进去
换乘公交吧
结果就一路堵堵堵堵在路上
前面的车稳如泰山一动不动
而我们只能焦虑地看着时间一点点流失
对于赶时间的人来说
选择一款舒适的交通工具尤为重要
比如电动车
别人在堵车的时候
你一骑红尘潇洒离去...
但是以后
不能随时想骑就骑了
因为
↓↓↓
注意!注意!
7月12日深圳市法制办就《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显示(以下简称“《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备案后才可上路行驶,规定同时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将罚款200元。
两个拟增加规定:
一、在现行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需备案的基础上,拟规定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也要先备案才可在准行区行驶;
二、拟增加规定,交警在划定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
或将划定禁行、限行、准行区
《规定》提出根据交通实际状况进一步划设深圳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一起来看看详细规定:
禁行区
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交通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限行区
是指公共交通覆盖较高、交通比较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部分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准行区
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相对较低、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的道路及区域,经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该区域范围内行驶。
违反这些规定也可能被罚
为强化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提出若干要求: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
2、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30厘米;
3、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等。
违反这些规定的,责令改正,由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一月找了些错误示范案例
大家骑电动车千万不能这么做!!
(不能超载)
(不能侧身坐!)
(还有这种超高难度动作,咱还是别试了)
此外,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者由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为了安全着想,请带上头盔好吗?
骑未经备案的电动车或被扣车并罚2000元
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路行驶。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予以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载有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的二维码作为备案凭证。
一、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备案后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身份识别芯片。每辆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最多可以备案两名驾驶人,实际驾驶人与备案驾驶人应当一致。
二、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经审核合格的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予以备案并核发备案凭证。
《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驾驶未经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也就是说
不管你是快递小哥还是外卖小哥
反正不论你是谁
以后骑电动自行车可能要凭证上路了
骑违规电动车拟扣车罚1000
今年5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公布,该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中间为过渡期。《规定》明确了违反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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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产禁售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禁驶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一月了解到,上述罚则与目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类似。
看到这
很多小伙伴都会问
到底什么电动自行车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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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规范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骑电动车出门的口诀还记得吗?
“靠右走,载一人,带头盔”
骑车头戴盔,出门不吃亏
为了大家的安全,请一定要遵守规则
真希望《规定》能够早点实施
而新的《规定》实施需要大家一起监督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上路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确保出行交通安全
为了大家的幸福和社会稳定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相信未来的政策法规会越来越完善
当然目前《规定》还在征求意见中
各位有话说的朋友们
可以在8月10日前
通过市法制办官网、信函、电子邮件
4种渠道反馈意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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