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10時
一輛救援清障車裝載著一輛發生故障的小轎車
停在定武高速公路由東向西
距紅寺堡收費站口5公里處
兩位行人在高速上見車招手
示意過路車輛停車
只見車輛紛紛繞行而過
excuse me?
這是發生了什麼?
故障車變事故車
原來孫大勝(化名)駕駛的一輛黑色本田牌小轎車,在陝西定邊因車輛發生故障,需要清拖至中衛修理。
張貝貝(化名)是修理廠員工,受老闆指派,駕駛白色東風牌清障車去陝西定邊施救。
當張貝貝將孫大聖的故障車裝上自己的清障車後,行駛至定武高速公路由東向西距紅寺堡收費站5公里時,車輛因爆胎偏離軌道,將要駛出路外時,張貝貝條件反射地向左拉了一把方向,然後緊急制動,只聽“咚”的一聲,駕駛座後面有強烈撞擊感。
兩人急忙下車檢查,原來故障車由於慣性作用,掙斷了捆綁的繩索,又碰撞在了清障車廂欄板處,致本田轎車右前大燈及保險槓破損,清障車欄板變形,兩車瞬間變成了事故車。
就在這讓人既著急又無奈的時刻,真是屋漏偏逢連陰雨,正巧二人的手機都沒電了,於是他們決定攔車借電話報警,誰知電話沒借到,卻引起了高速交警的注意。
這錢究竟誰來賠?
當二人相互補充的講述完自己的遭遇後,便迫不及待地問“這是交通事故嗎?保險公司能賠嗎?”
可交警查看了事故情況,卻解釋說:“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你駕駛機動車長時間超速行駛導致輪胎爆胎並操作不當而引發事故,是屬於過錯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但是該清障車內所載的小轎車並未在道路上行駛,此時該小轎車只是貨物。由交通事故導致貨物受損的,就要看你這輛清障車有沒有投保貨物運輸險了。”當張貝貝請示老闆後,得知該車沒有購買貨運險只能自已掏腰包時,才後悔自己不應該將小貨車飆至110公里每小時,不該採取緊急制動將孫大勝的故障車秒變成事故車。
高速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後,一定要握緊方向盤,抬起油門,待車身穩定後再慢打方向盤,輕踩剎車,將車輛緩慢停在安全地帶,開啟警示燈,後方150米設置警告標誌牌,人員轉移至路肩以外,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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