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會計科目設置(附案例)

(1)進項稅額

①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准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②注意: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活不動產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例題·計算題】將原購進的不含稅價為3000元、增值稅額為510元的原材料退回銷售方。

借:銀行存款 3 5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0

 貸:原材料 3 000

(2)銷項稅額抵減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營改增”出現的差額徵稅。

例:旅遊業旅遊服務,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向旅遊服務對象收取的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簽證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行企業的旅遊費後餘額為計稅依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主營業務成本

某旅遊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當期為提供旅行服務向某A景點支付門票費1.06萬元。

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6

貸:銀行存款 1.06

取得扣稅憑證並且納稅義務發生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0.06

貸:主營業務成本0.0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會計科目設置(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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