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李俊傑案」二審今日開庭|沸點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河北大四學生李俊傑被殺一案有新進展。經石家莊市檢察院刑事抗訴後,今日(17日)上午,案件二審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7年3月17日,正在石家莊實習的大四學生李俊傑,被女友朱某的前男友王某傑持刀捅傷,經搶救無效後死亡。經鑑定,李俊傑死亡原因為“被他人以銳器割破頸部血管,致失血性休克”。

案件歷經兩次開庭,由於朱某拒絕出庭作證,一度引發爭議。2018年2月23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王某傑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賠償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醫療費等共計51384.73元。

一審宣判後,李俊傑之父李小國告訴新京報記者,對上述判決結果不滿,已做好上訴準備。今年2月26日,李小國向石家莊市檢察院遞交《刑事抗訴申請書》,獲得檢方受理。

新京報記者從李小國處獲悉,李俊傑被殺一案二審,於今日上午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目前尚未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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