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萬元罰單背後的銀行亂象:內控失效、違貸頻發、同業違規

付遙/文

2018年7月過半,銀保監會罰單也紛紛下落,總體表現出監管下沉的趨勢,涉及地方農商銀行和村鎮銀行的罰單比重較高,案件問題主要集中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方面,具體牽涉內控不嚴和貸款三查不審慎問題,另有黑龍江大慶銀監分局披露的四家省內農商銀行因同業業務違規的較大案件。

半月罰單合計5400餘萬

截止2018年7月15日,7月上半月罰單總數81張,合計罰款5453萬元,涉案地域分佈北京、天津、廣東、浙江、江西、陝西、安徽、內蒙古、湖北、山東、貴州、江蘇、黑龍江、河南等14個省市,涉案銀行34家。其中,國有大行4家(工、農、交、建);大型股份制銀行4家(平安、招商、廣發、興業);外資銀行1家(新韓銀行);城商行3家(南粵銀行、溫州銀行、江西銀行);其餘24家為農商銀行和村鎮銀行,另有信託公司4家,涉案人員50餘名。其中涉案人數較多的集體被罰案件主要有“山東惠民農村商業銀行”和“安徽青陽九華村鎮銀行”,而領受罰單數額最大的是黑龍江省內的四家農商銀行。

內控嚴重失效 集體被罰

山東惠民農商行,因違規發放貸款、同業融出超比例、違規處置不良貸款等案由,被罰款315萬元,其董事長張海濤負主要領導責任,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10年,其餘9名高管分別處以10萬元以內罰款和警告處分,其中多名高管系支行負責人。

經財經網記者瞭解,山東惠民農商銀行是2015年底新成立的農商銀行,擁有39家分支機構,其中12家支行。山東惠民農商銀行股權結構極其分散,股東構成極其複雜,自然人股東和機構股東大多來自山東省惠民縣及山東省內,持股比例超5%的股東僅一家,符合農商銀行股權結構的特點。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底,山東銀監局發佈了名為《關於山東惠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機構開業、張海濤等16人任職資格的批覆》的批覆文件(魯銀監準〔2015〕642號),文件顯示,監管層核准張海濤的董事和董事長任職資格。到2017年8月1日,惠民農商行被山東銀監局網站通報,因“存在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職等違法違規行為”,該行被罰款40萬元。當時,罰單披露的法定代表人還是張海濤。經啟信寶查詢,在2018年4月13日的董事變更事項中,法定代表人由張海濤變成了潘小民,註冊資本也有原來的2.68億元增加到了4.18億元。

對山東惠民農商銀行的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和《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財經網發現,僅從前述兩條法律條款的規定處罰金額來看,即便是每條均按照上限進行處罰,合計金額也不會超過100萬元,然而處罰的結果315萬元,遠超條文規定。財經網記者致電山東惠民農商銀行問詢此事,對方稱,“罰款尺度由當地銀監分局把握”,而從其違規內容來看,同業融出超比例應是加大罰款力度的原因,由此也可窺探,在資管新規頒佈後,監管層對同業業務違規的懲戒力度的加大。

其次是安徽青陽九華村鎮銀行,因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導致案件發生。以貸還貸、以貸收息,掩蓋貸款風險、發放貸款用於投資入股等案由,罰款總計124萬元。安徽青陽九華村鎮銀行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內控失效導致的案件,財經網記者電話問詢此事,九華村鎮銀行稱,因業務主管領導將審查權違規下放,使原本的三級審查制度變為兩級,在高層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業務承辦人員違規進行操作遂導致案件發生。

事後,池州銀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八條有關規定對九華村鎮銀行及管理人員和辦事人員共7人分別處以30萬元以內罰款,其中高級管理人員吳子中被罰款16萬元並取消高管資格5年。

從7月上半月的處罰依據來看,無論是銀監局或是銀監分局在對銀行金融機構的處罰依據上,都集中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其重點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從本質上講,銀行本身經營的便是風險,而審慎經營的原則絕不能忽視,尤其是在金融系統“強監管”的當下,審慎經營的意義更為凸顯,對於銀行來說不僅能有效避免風險的發生、資金的損失,更能夠有效降低來自於監管的處罰損失。

貸款三查不審慎 漏洞百出

所謂貸款三查,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

截止7月15日,因個人貸款事項被處罰的案件8起,案由基本上都是個人貸款被挪用並流向房市或股市,且涉及銀行所在區域均在東部沿海較發達地區,個人貸款罰金之最為溫州銀行杭州分行,95萬元。

此類案件發生的原因不外乎貸款三查方面:或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時審查不嚴謹導致貸款被購買房產、商鋪、股票;或因貸後管理失職,導致資金迴流借款人、貸款逾期等等。

因向企業提供貸款事項被處罰的案件9起,其中廣發銀行天津分行因貼現資金迴流,用途把控不力及貸後管理失職,流動資金貸款和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其員工賬戶為客戶過渡資金,未嚴格審查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原因被罰款200萬元。當事人程曉靜以個人工資卡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或補足敞口,且未嚴格審查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最終形成實質風險。

本溪同盛村鎮銀行也因涉及類似為題被罰100萬元,其餘如招行天津分行、交行臨汾分行、平安銀行等罰金未超百萬。

7月上半月鉅額罰單

就在7月中旬的週末來臨之際,大慶銀監分局披露了黑龍江省內四家農商銀行的鉅額罰單,合計3000萬元,佔7月上半月罰單數額的60%。其中大慶農商銀行獨領1000萬罰單,其餘三家黑龍江肇州農商銀行600萬、黑龍江林甸農商銀行700萬、黑龍江杜爾伯特農商銀行700萬。

黑龍江省的四張罰單數額雖然不能同上半年如浦發、廣發等過億的大案罰金相比,但對於地方農商銀行來說已經算是鉅額了。湊巧的是,這四家農商銀行皆因違規辦理同業業務的案由遭受處罰,且四家農商行的所在地都屬於大慶市管轄下的縣,地理位置緊密,這不禁讓人浮想聯翩。

今年上半年,因同業業務違規受罰的各級銀行機構也比比皆是,雖然罰單金額都不能算小,但不過幾十萬到兩、三百萬,而此次黑龍江四家農商銀行的最低罰單是600萬元,最高的大慶農商銀行竟開出了千萬級的罰單,不禁讓人唏噓。同業業務較銀行其他業務相對複雜,而且屬於銀行間的業務往來,一般涉及金額都比較大,如此大額罰單的背後,相信所涉及的金額甚巨。

資管新規自今年4月頒佈以來,對於銀行的同業業務形成了擠壓態勢,僅招商銀行就曾公開表示其同業業務規模將減少5、6千億元,資管新規在短期內將對各家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轉型發展和收入增長帶來很大的挑戰,實際上,之前火熱的同業業務市場正在急劇收縮。

而本次黑龍江是農商銀行的罰單背後是否是資管新規在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財經網記者分別致電了這四家農商銀行,但無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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