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買房,要女方出裝修和傢俱,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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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婚前買房,房主的名字加上女方,那麼女方出錢買傢俱就是合理的。如果房子只有男方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權屬於男方,今後二手房增值,男方只是把銀行裡的錢換成了更增值的固定資產。女方出資買的傢俱只會貶值。萬一婚姻失敗,從雙方的利益來看,女方遭受損失,這不公平。如果男方買房後已無力購買傢俱,可以向女方打借條購買。如果婚姻失敗,女方出具借條索要買傢俱的錢,然後淨身出戶。當然,對於生活中的共同費用,雙方就不要計較了


觀雲知天象


男方婚前買房,要女方出裝修和傢俱合不合適要分兩種情況而定:

一.若男方真的是經濟困難,女方應該出資相助。兩人相愛結婚,彼此都應毫無保留為對方付出。不計較自己拿出多少,婚房是你們共同的家,共同置辦家業很有意義。

二.若男方沒有經濟困難,只是和女方計較,那就要好好考慮你們的關係了。愛一個人,會心甘情願為對方付出所有!不會算計自己的得失。若一個男人婚前就和你計較,婚後也會和自己的女人計較。這樣的婚姻會沒有幸福可言!該不該嫁?婚前要考慮清楚。

一般來講,男方家準備婚前一切,女方陪嫁些嫁妝。很少有男方要求女方出資多少,女方陪嫁什麼隨女方意願。當然,女方自願拿出錢來裝修和買傢俱,另提別論。

若此案中男方一定要女方拿錢裝修和買傢俱,女方為了和男方結婚,無奈答應,建議雙方寫個婚前財產協議,保護好彼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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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但是有一條,婚房應是兩人的,應該署上男女雙方的名字。裝修和買傢俱也不少錢的,婚後都是共同財產,所以還是好好商量下,雙方同意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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