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去哪所学校

2018年临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去哪所学校

2018年临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临河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2018—2019学年度临河区义务教育事业总体安排,制定2018年临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现予以下发,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情况

1.小学。2018年临河城区学龄前适龄儿童5036人,城区小学计划招收110个一年级班,平均班容量不突破46人。

2.初中。 2018年临河区小学毕业生4827人,初中学校共计划招收98个初一班,平均班容量不突破50人。

二、招生原则

1.依法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或摇号分配入学”的原则。

2.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入学待遇统一、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统一,学生实际居住地址与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址统一的原则,根据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址分配学校。

3.坚持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控制择校生、严格控制班容量的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区教科局要及时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建立诚信制度与社会监督制度。

三、分配办法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18〕61号)及《关于制定临河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服务片的通知》(临教科字〔2018〕91号)和《关于制定临河区初中学校2018年招生服务片的通知》(临教科字〔2018〕92号文件执行。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依法接收本校服务片内能够坚持在校学习的三类残疾(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正常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生计划

见附件:《2018年临河区初中学校和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临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去哪所学校

关于制定临河城区小学

2018年招生服务片的通知

临河城区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近年来,随着临河城区居民住宅小区日益增多,人口居住状况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为做好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临河区实际,区教科局研究制定了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服务片,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现通知如下,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宣传、招生工作。

附件:临河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服务片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临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去哪所学校

临河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服务片

一、制定招生服务片遵循的原则

依法行政、多措并举、相对就近、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服务片

(一)临河一小

1.巴特尔路(区二幼门前)以东,庆丰西街以南,庆丰西街农行住宅楼东墙以西,帅丰街以北。

2.农科路以东,解放西街以南,胜利北路以西,庆丰街以北。

3.青年北路以东,塞北街以南,人民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二)临河二小

1.人民北路以东,乌拉特大街以南,胜利北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注:在欧洲假日A区及其西侧平房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摇号分配到临河八小或临河十小)

2.在胜利路以东、五原街以南、建设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注: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分配到中山学校)

3.胜利北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光辉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三)临河三小

1.团结南路以东,新华街以南,胜利路以西,育红西街以北。

2.水源路以东,新华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育红街以北。


(四)临河四小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团结路以东,庆丰东街以南,胜利路以西,新华街以北。(注:(1)不包含2017年6月15日以后在此区域内购买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2)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利民西街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回校,在利民西街以南的分配到临河三小。)

2.2017年6月15日以后在“团结路以东,庆丰东街以南,胜利路以西,新华街以北”区域内购买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采取摇号的办法分配。具体分配办法是:(1)购房在“团结路以东,庆丰东街以南,胜利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区域内的,摇号分配到临河四小或临河回校;(2)购房在“团结路以东,利民西街以南,胜利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区域内的,摇号分配到临河四小或临河九小。


(五)临河五小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

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胜利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光辉路以东的分配到逸夫学校,光辉路以西的分配到临河三小)


(六)临河六小

1.富强路以东,六中南树林北墙以南,朔方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

2.山河小镇(山河东苑)小区、山河森林公园小区、祥和园小区家庭的适龄儿童。


(七)临河八中小学部

1.金川大道以东,庆丰西街以南,巴特尔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2.金川大道以东,河套大街以南,水源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

3.银河路以东,庆丰西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新华西街以北。


(八)临河八小

1.永济渠以东,永刚渠以南,进修巷(园丁学校门口)→511地质队大院西墙→景晨小区西墙→水岸华府一期东墙以西,临陕公路以北。

2.乌兰布和路→永济渠以东,临陕公路以南,金川大道以西,庆丰西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解放西街(临陕公路)以南,农科路以西,庆丰西以北。


(九)临河九小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水源路以东,长春西街(团结路→水源路)以南,团结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利民西街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回校,在利民西街以南的分配到临河三小)

2.金川大道以东,利民西街以南,水源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分配到临河第八中学小学部)


(十)临河十小

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进修巷以东,塞北街以南,青年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2.511地质队大院西墙→景辰小区西墙→水岸华府一期东墙以东、永刚渠以南、人民北路以西、赛北街以北。

3.以上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摇号分配到临河八小或临河十小。


(十一)市实验小学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胜利路以东,长春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 (注:(1)不包含帝景苑小区及2017年6月15日以后在此区域内购买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2)此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分配到临河六小。)

2.帝景苑小区及2017年6月15日以后在“胜利路以东,长春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区域内购买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分配到市实验小学或市二中小学部。具体分配办法是:如果市实验小学招生学位有空缺时,则组织帝景苑小区及2017年6月15日以后在“胜利路以东,长春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区域内购买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中有意愿去市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摇号,摇中者分配到市实验小学,未摇中者分配到市二中小学部;如果市实验小学招生学位无空缺时,则全部分配到市二中小学部。


(十二)市实验二小

1.水源路以东,育红街以南(含富贵园小区、润丰园小区),胜利路以西,总干渠以北。

2.总干渠以南双河镇先锋村、临铁村、永丰村各组的适龄儿童。


(十三)市二中小学部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胜利北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光辉路以西,长春东街以北。

2.光辉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长春东街以北。

3.建设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富强路→华北巷以西,北边渠以北。(市农行家属楼、天龙公司、供销楼、宝丰楼、边防团楼、科兴园、计生楼、防汛小区、红十字楼、机井队楼、化工楼、爱丽舍小区、盟公署楼、附中家属楼、牧招楼、美林家园、水科所家属楼、医疗器械楼、报社家属楼、海天家园、桃园人居、纸箱厂楼、中药厂家属楼、边渠东街新丰巷)

(注:以上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建设路以西的分配到临河二小,在建设路以东、新华街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六小,在建设路以东、新华街以南的分配到逸夫学校)


(十四)回族学校

庆丰西街农行楼东墙→巴特尔路→水源路以东,庆丰西街→帅丰街→河套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长春西街(团结路→水源路)以北。


(十五)逸夫学校

1.建设路以东,北边渠以南,朔方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2.华北巷以东,新华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北边渠以北。


(十六)曙光学校

1.人民北路以东,永刚渠以南,胜利北路以西,乌拉特大街以北。

2.永刚渠以北,临河农场以南,临狼路两侧。


(十七)金川学校小学部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西苑路以东,新华街以南,水源路以西,总干渠以北。

2.总干渠南城关镇万丰村部分组及临策铁路西城关镇万丰村部分组家庭的适龄儿童。

3.以上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分配市实验二小。


(十八)中山学校

1.胜利路以东,永刚渠以南,朔方路以西,五原街以北。

2.建设北路以东,五原街以南,晏江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

3.晏江路以东,五原街以南,朔方路以西,六中南树林北墙以北。


(十九)汇丰学校

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

1.实验农场、万丰林场、李玉村。

2.临策铁路以东,庆丰西街以南,银河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

3.以上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摇号分配到增光小学或临河八中小学部。(也可自愿选择到临河八小)


(二十)增光小学

永济渠以西的城关镇增光村、继光村、五四村、友谊村、远景村各组及干召庙镇部分村组、白脑包镇部分村组、曙光乡部分村组。

三、说明

1.从2018年起,制定城区各小学当年的服务片时,若出现某校上一年服务片内的当年升学人数超出该学校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情况,对能通过调整上一年的服务片实现相对就近分配的学校,通过调整上一年的服务片进行分配;对不能通过调整上一年的服务片实现相对就近分配的学校,采取“新人新办法”,对帝景苑小区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和购买2017年6月15日之后交工的其它新建小区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及2017年6月15日之后购买“二手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摇号分配到有空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

2.2018年6月15日之前未交工的新建、在建小区不作为2018年入学划片对象。

3.产权登记日期在2018年6月15日之前的住宅或自住式公寓作为2018年入学依据,产权登记日期在2018年6月15日之后的住宅或自住式公寓不能作为2018年入学依据使用。

4.2018年8月入一年级的学生执行本通知。

5.本通知解释权归临河区教科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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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临河城区初中学校

2018年招生服务片的通知

临河区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近年来,随着临河城区居民住宅小区日益增多,人口居住状况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为做好2018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临河区实际,区教科局研究制定了初中学校2018年招生服务片,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现通知如下,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宣传、招生工作。

附件:临河区初中学校2018年招生服务片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临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去哪所学校

临河区初中学校2018年招生服务片

一、制定招生服务片遵循的原则

依法行政、多措并举、相对就近、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初中学校2018年招生服务片

(一)市二中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小学毕业生。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小学毕业生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三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接受初中教育。

1.胜利北路以东,永安街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在光辉路以西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光辉路以东的分配到临河六中。)

2.胜利南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向阳南路以西,育红东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北边渠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十中,北边渠以南的分配到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

3.建设路以东,利民东街以南,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西,新华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六中)

4.向阳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注:此服务片中:(1)在向阳路以东、新华街以南、富强路以西、北边渠以北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2)在富强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北边渠以北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六中,(3)在向阳路以东、北边渠以南、朔方路以西、红铁街以北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


(二)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

1.水源路以东,北边渠以南,胜利南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2.胜利南路以东,育红东街以南,向阳南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3.红铁街以南。


(三)临河二中

招收古城学校、临河二中小学部、新华学校和白脑包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四)临河四中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小学毕业生。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小学毕业生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三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接受初中教育。

1.人民南路(解放西街至庆丰街)→团结北路(庆丰街至河套大街)以东,解放西街以南,胜利北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庆丰街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六中,庆丰街以南的分配到临河十中)

2.黄河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胜利路以西,北边渠以北。(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

3.胜利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永安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利民街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六中,利民街以南的分配到临河十中)

4.建设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富强路以西,利民东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六中)

5.富强路以东,长春东街以南,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西,利民东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六中)


(五)临河五中

招收父母在服务片内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小学毕业生。住宅或自住式公寓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父母自有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小学毕业生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它学校。服务片内一个房产证丘号或不动产权证号的房屋三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接受初中教育。

1.和平路(回民路,回校门前)以东,庆丰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摇号分配到园丁学校或临河八中)

2.兴盛国际(河套大街至长春西街)→民建五巷(长春西街至利民西街)以东,河套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

3.前进一巷(华西医院西巷)以东,利民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

4.前进路以东,新华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五一西街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

5.团结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黄河路(河套大街至北边渠)以西,北边渠以北。(注:此服务片中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到临河十中)


(六)临河六中

1.招收八一、隆胜、图克学校毕业生。

2.人民北路以东,乌拉特大街(人民北路至胜利路)以南,建设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3.建设北路→交通路以东,永刚渠(景观大道)以南,朔方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

4.富强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长春东街以北。

5.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东,长春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包括祥和家园)。


(七)临河八中

1.永济渠以东,永刚渠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新华西街以北。

2.金川大道以东,河套大街以南,水源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庆丰西街以南,巴特儿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4.金川大道以东,解放西街以南,农科路以西,庆丰西街以北。

5.金川大道以东、景观大道(永刚渠)以南、进修巷→景辰小区西墙→水岸华府一期东墙以西、解放西街以北区域内租房居住家的小学毕业生。


(八)临河九中

1.干召学校、丹达学校、乌兰学校、黄羊学校、增光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永济渠以西的城关镇增光村、继光村、五四村、友谊村、远景村各组及干召庙镇部分村组、白脑包镇部分村组、曙光乡部分村组的小学毕业生。


(九)临河十中

1.水源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兴盛国际→民建五巷以西,利民西街以北。

2.金川大道以东,利民西街以南,前进一巷以西,新华西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新华西街以南,前进路以西,五一西街以北。

4.水源路以东,五一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北边渠以北。

5.金川大道以东,五一西街以南,水源路以西,红铁街以北。


(十)园丁学校

1.金川大道以东,永刚渠以南,人民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2.农科路以东,解放街以南,人民路以西,庆丰西街以北。

3.巴特尔路以东,庆丰西街以南,和平路(回民路,回校门前)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注:在以上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摇号分配到临河八中或园丁学校)


(十一)城关中学

1.小召学校毕业生。

2.人民北路以东,永刚渠以南,交通路以西,乌拉特大街以北。

3.永济渠以东,临河农场以南, 朔方路以西,永刚渠以北。


(十二)金川学校

1.西苑路以东,新华西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总干渠以北。

2.实验农场、万丰林场、李玉村。

三、寄宿生(校内住校、校外寄宿)分配办法

1.家庭住址在永济渠以西的分配到临河九中住校。

2.家庭住址在永济渠以东的根据学位余缺情况分配到临河六中、临河十中、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城关中学住校。

四、说明

1.从2018年起,制定城区各初中学校当年的服务片时,若出现某校上一年服务片内的当年升学人数超出该学校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情况,对能通过调整上一年的服务片实现相对就近分配的学校,通过调整上一年的服务片进行分配;对不能通过调整上一年的服务片实现相对就近分配的学校,采取“新人新办法”,对购买2017年6月15日之后交工的新建小区住房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和2017年6月15之日后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摇号分配到有空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

2.2018年6月15日之前未交工的新建、在建小区不作为2018年入学划片对象。

3.产权登记日期在2018年6月15日之前的住宅或自住式公寓作为2018年入学依据,产权登记日期在2018年6月15日之后的住宅或自住式公寓不能作为2018年入学依据使用。

4.2018年8月入七年级的学生执行本通知。

5.本通知解释权归临河区教科局所有。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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