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段原來要這麼畫,很多纏友都錯了,趕緊過來惡補一下

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狙擊財金,在上一篇文章中,我給大家講了線段的定義和劃分,在這篇文章中我們繼續線段劃分的學習,只有認真去理解,去學習的朋友,我相信一定可以學好纏論。

首先理一下線段劃分的流程:1.假設某轉折點是兩線段的分界點;2.對此用線段劃分的兩種情況(見線段的定義及劃分二)去考察是否滿足 如果滿足其中一種,那麼這點就是真正的線段的分界點;如果不滿足,那就不是,原來的線段依然延續,任何一條線段都是破壞前一段的,如果你的劃分,不能保證前面每一段都是被後一段破壞,那麼這劃分肯定不對。當然,實際劃分中一般都是選擇近期(1、2個月)的高點和低點定為起始點開始進行分段。

在實際劃分中,會碰到一些古怪的線段。其實,所謂的古怪,是一點都不古怪,只是一般人心裡有一個印象,覺得線段都是一波比一波高或低,很簡單那種,其實,線段完全不必要這樣。一般來說,在類似單邊的走勢中,線段都很簡單,不會有太複雜的情況,而在震盪中,線段出現所謂古怪的可能性就大增了。所有古怪的線段,都是因為線段出現第一種情況的筆破壞後最終沒有在該方向由該筆發展形成線段破壞所造成的,這是線段古怪的唯一原因。因為,如果線段能在該方向出現被線段破壞,那就很正常了,沒什麼古怪的。這裡有一個細節必須注意,線段最終肯定都會被線段破壞,但線段出現筆破壞後最終並不一定在該方向由該筆發展形成線段破壞。

舉例:設定一線段B,已經確認破壞了它前面的線段,其方向是下,也就是由向下筆開始的線段,那麼其結束筆肯定也是向下筆。因此,如果線段出現第一種情況的筆破壞,這破壞的一筆肯定是向上筆S1,但這一筆之後,沒有形成特徵序列的分型,滿足不了第一種線段破壞的情況,因此,就在這個方向上形成不了線段的破壞。而線段,不可能被同方向的線段破壞,任何同方向的線段,或者互相毫無關係,或者就是其中一線段其實是前一線段的延續,也就是說前一線段其實根本沒完成。當向上的破壞筆S1完成後,接下來肯定是向下的筆X1,這個向下的筆X1,如果破了該向上筆S1的底,那麼,原來的線段B就是沒結束,在繼續延續。這種情況下,如果那向上筆S1突破線段B的高點,這時候就會出現,線段B的開始點並不是最高點的情況。這個向下的筆X1,如果沒破該向上筆S1的底,那麼,如果下面的第三筆,即再一個向上的筆S2突破了S1的頂,這時候,新線段成立,線段B肯定被破壞了。

(ps:圖中帶箭頭的線段表示線段 普通線段表示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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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就可以知道,從轉折點開始,如果第一筆就對前線段筆破壞,進而該筆延伸出三筆來,其中第三筆破點第一筆的結束位置,那麼,新的線段一定形成,前線段一定結束。

這種情況還有更復雜一點的,就是第三筆上圖的S2完全在第一筆S1的範圍內,這樣,這三筆就分不出是向上還是向下線段,也就定義不了什麼特徵序列,為什麼?因為特徵序列是和走勢相反的,而走勢連方向都沒有,那怎麼知道哪個元素屬於特徵序列?這種情況,無非兩種最後的結果:1、最終還是先破了第一筆的結束位置,這時候,新的線段顯然成立,舊線段還是被破壞了;2、最終,先破第一筆的開始位置,這樣,舊線段只被一筆破壞,接著就延續原來的方向,那麼,顯然舊線段依然延續,新線段沒有出現。

對於線段破壞的第二種情況,例如線段B對線段A是第二種情況,而線段C沒有形成第二特徵序列的分型又直接新高或新低了,這時候,不能認為這是三個線段,線段A、B、C加起來只能算是一個線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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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定要注意,對於第二種情況的第二特徵序列的分型判斷,必須嚴格按照包含關係的處理來,而第一種情況中,在假設分界點(分型頂點)兩邊不能進行包含關係處理的要求。為什麼?因為在第一種情況中,如果分界點兩邊出現特徵序列的包含關係,那證明對原線段轉折的力度特別大,那當然不能用包含關係破壞這種力度的呈現。而在第二種情況的第二特徵序列中,其方向是和原線段一致,包含關係的出現,就意味著原線段的能量充足,而第二種情況,本來就意味著對原線段轉折的能量不足,這樣一來,當然就必須按照包含關係來。

最後必須提醒的是,如果線段中,最高或最低點不是線段的端點,那麼,在任何以線段為基礎的分析中,例如把線段為基礎構成最小級別的中樞等,都可以把該線段標準化為最高低點都在端點。因為,在以線段為基礎的分析中,都把線段當成一個沒有內部結構的基本部件,所以,只需要關心這線段的實際區間就可以,這樣就可以只看其高低點。經過標準化處理後,所有向上線段都是以最低點開始最高點結束,向下線段都是以最高點開始最低點結束,這樣,所以線段的連接,就形成一條延續不斷、首尾相連的折線,這樣,複雜的圖形,就會十分地標準化,也為後面的中樞、走勢類型等分析提供了最標準且基礎的部件。再稍微說下大盤,最近利空不斷,不知是真是假。。不過眼看就要過節了。。管理層不知道會不會借休假出點啥招還記得春節那次準備金率上調不?以上僅是一些提示,不同人有不同的操作風格。

特徵序列的分型中,第一元素就是以該假設轉折點前線段的最後一個特徵元素(即分型的第一個元素),第二個元素,就是從這轉折點開始的第一筆,顯然,這兩者之間是同方向的,因此,如果這兩者之間有缺口,那麼就是第二種情況,否則就是第一種,然後根據定義來考察就可以。

線段劃分中的分型結構中所謂特徵序列的元素,其實是站在假設舊線段沒被破壞的角度說的,因為實際上所有的分型都是前後兩段走勢的分水嶺、連接點。這和包含的情況不同,包含的關係是對同一段說的,而分型,必然是屬於前後的,這時候,在構成分型的元素裡,如果線段被最終破壞,那後面的元素肯定不是特徵序列裡的,也就是說,這時候,分型右側的元素肯定不屬於前後任何一段的特徵序列。

這個道理其實很明白,例如前一段是向上的,那麼特徵序列元素是向下的,而在頂分型的右側元素,如果最終真滿足破壞前線段的要求,那麼後線段的方向就是向下的,其特徵序列就是向上的,而頂分型的右側元素是向下的,顯然不屬於後一段的特徵元素,而該頂分型的右側元素又屬於後一段,那麼顯然更不是前一段的特徵元素。所以,對於頂分型的右側特徵元素,只是一般判斷方面的一種方便的預設,就如同幾何裡面,添加輔助線去證明問題一樣,輔助線不屬於圖形本身,就如同頂分型的右側特徵元素其實不一定屬於任何的特徵元素,但對研究有幫助,當然是要大力去用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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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討論特徵序列的分型中序列元素的包含關係呢?在實際判斷中:

1、在前一段沒有被筆破壞時,依然不能定義後特徵序列的元素,這時候,當然可以存在前一特徵序列的分型,這時候,由於還在同一特徵序列中,因此,序列元素的包含關係是可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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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而當前一段被筆破壞時,顯然,最早破壞的一筆如果不是轉折點開始的第一筆,那麼,特徵序列的分型結構也能成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轉折點前的最後一個特徵序列元素與轉折點後第一個特徵元素之間肯定有缺口(沒缺口的話說明連續三筆出現重疊部分即形成新的線段則與一開始說的最早破壞的筆不是轉折點開始的第一筆的假設矛盾),而且後者與最早破壞那筆肯定不是包含關係

(破壞筆被包含)否則該缺口就不可能被封閉,破壞那筆也就不可能破壞前一線段的走勢。這裡的邏輯關係很明確的,線段要被筆破壞,那麼必須其最後一個特徵序列的缺口被封閉,否則就不存在被筆破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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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在只剩下最後一種情況,就是最早破壞那筆就是轉折點下來的第一筆,這種情況下,這一筆,如果後面延伸出成為線段的走勢,那麼這一筆就屬於中間地帶,既不能說是前面一段的特徵序列,更不能說是後一段的特徵序列,在這裡情況下,即使出現似乎有特徵序列的包含關係的走勢,也不能算,因為,這一筆不是嚴格地屬於前一段的特徵序列,屬於待定狀態,一旦該筆延伸出三筆以上,那麼新的線段就形成了,那時候談論前一線段特徵序列的包含關係就沒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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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特徵序列的元素要探討包含關係,首先必須是同一特徵序列的元素,這在理論上十分明確的。由上面的分析知道,在假設的轉折點前後那兩元素,是不存在包含關係的,因為,這兩者已經被假設不是同一性質的東西,不一定是同一特徵序列的;但假設的轉折點後的頂分型的元素,是可以應用包含關係的。為什麼?因為這些元素間,肯定是同一性質的東西,或者就是原線段的延續,那麼就同是原線段的特徵序列中,或者就是新線段的非特徵序列中,反正都是同一類的東西,同一類的東西,當然可以考察包含關係。

好了整個線段這快我已經給大家講完了,吸收了多少完全看個人理解能力,就像一個班級有差生有尖子生一樣,不過我不會看輕每一位朋友,只要努力就一定有收穫,還是那句話,不懂的評論區留言,或者直接私信我,加我微的也可以直接聯繫我,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謝謝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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