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將房產抵押給出借人,之後又把房子賣了,該怎麼辦?

春秋223992654


一、出借人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以其本人所有房屋作為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借款人擅自出賣抵押房屋的行為無效。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物已經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人轉讓行為無效。

出借人應當起訴借款人償還借款,出借人勝訴後申請法院拍賣抵押房屋,以拍賣房屋所得償還借款。

房屋抵押擔保借款,出借人一定要辦理抵押房屋登記。如果抵押房屋辦理登記了,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轉讓房屋,應經抵押權人同意或者提前償還債務,辦理抵押登記解除。


429方寸世界


1.誰是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按照房屋所有產權登記簿,所列明的人為所有權人。

2.房屋買賣後必須辦理過戶登記,如果不辦理過戶登記。房產依然是原所有權人所有。新的買受人在過戶登記之前不具備所有權人的資格。

3.房產已經進行抵押!這就要分簽訂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和簽訂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a.如果確實辦理了抵押權登記,債務人即使賣了房屋。抵押權人依然對所得款項具有優先受償權。但因為抵押權的存在,房屋所有權人不得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出售房屋。必須還清欠款之後才可以進行出售。或者新的買受人替,債務人還清欠款之後,抵押權自動解除。

b.如果只簽了抵押合同,未辦理抵押權登記。對於不動產而言,抵押權未設立。你只能作為一般的債權人,追索債務。同時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3.對於你說的,沒有房本兒出賣房屋的行為是絕對不會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的。因此目前當務之急,及時要求對方履行抵押權登記的合同義務。至於房屋是否已經交付,與新的買受人無關緊要。

4.如果當時已經進行了抵押權的登記。他出售房屋的行為屬於有權處分。假如,未來也辦理過戶登記,現實中是不可能出現的。假如有相關國家工作人員違規操作,你可以追究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要求索賠。

5.當然,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害發生,當你得知此情況以後,應當及時報警,防止可能發生的財產損失。

6.如果你的債權已經到期,可以要求對方,立刻償還債務。如對方,拒不償還可以,提請法院進行拍賣,變賣。





快樂女財神


誠邀:如果真是按正常流程借貸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了正式合法的抵押登記手續,那麼產權人在進行塗消抵押登記手續前是不能主張自已的出售權利的,除非你是到了一個山賽登記部門或業主與登記部門串通一口把你坑了。基本上此類事情甚少會發生。


林中佳少


如果抵押人有合法的抵押手續,就走法律程序,一點懸念沒有,抵押人可以放心了,剩下的就是騙子和傻瓜的故事了。如果抵押人只是把房產證拿到手,沒有手續,沒有別的證據,想追回,就要受點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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