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筆法隸書,有起筆藏鋒這一美體原則,但沒有“筆筆藏鋒”這一要義。因此不少的點畫收筆部分不藏鋒。隸書木字旁的字,寫到木字旁第四筆“點”時,就不作藏鋒處理。
現代漢語常用字中木字旁為“左偏旁”的字居多,“為頭、為底”的字也不少,他們同樣遵照“起筆”藏鋒的書寫要求,收筆也是用不需藏鋒的“雁尾捺”來書寫。
書寫木字旁四筆的筆法:
1.用頓筆→反筆回鋒→中鋒行筆→反筆回鋒;
2.用頓筆→反筆回鋒→中鋒行筆→頓筆扭筆。
豎畫通過橫畫的五分之四處下行,豎畫的“出頭”要短,約等於橫畫長度的五分之一,豎畫下部寫成一個“圓鉤”狀的筆畫(如圖1)。也有豎畫收筆時用稍短的提筆→更短的頓筆→反筆回鋒豎畫的,我們稱為“垂露”狀豎畫(圖2);
3.用頓筆扭筆→中鋒行筆→頓筆弧線→頓筆扭筆→反筆回鋒扭360度,書寫時注意“撇不上橫”,撇與豎約成60度(圖3);
4.用頓筆→反筆回鋒,注意寫在“撇頭”的下方(圖3)。
木字旁右邊“幾”字間架結體要注意:
1.“機”字中,“木”、“幾”兩字佔比相等;
2.“幾”字稍低於“木”字;
3.豎撇與背鉤拐彎處同高;
4.背彎鉤收筆時的波磔稍粗大,稍低於“木”字(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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