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電子眼設備」已裝備,專治「遠光狗」,拍到罰款加扣分!

每當我們在夜裡開車,最痛恨的不是這條路沒有燈光,最痛恨的不是突然竄出來的行人或者摩托,最痛恨的就是“遠光狗”。

“新型電子眼設備”已裝備,專治“遠光狗”,拍到罰款加扣分!

為什麼在夜裡的城市道路上開“遠光燈”要被稱為“遠光狗”估計大家都深有體會的吧,在夜間行車,如果被對向來車開著遠光燈的話,會讓我們的致盲3-5秒的時候,且不論會嚴重降低行車的安全性,就自我的感覺而言,也非常不好受。但是,絕大部分人雖然對“遠光狗”都很痛恨,交警部門也經常宣導遠光燈的正確使用方法,但是效果並不明顯,“遠光狗”依然是橫行霸道。

“新型電子眼設備”已裝備,專治“遠光狗”,拍到罰款加扣分!

為此,交警部門為了整頓這個一個不良的風氣,會不時的在夜間路上整治“遠光狗”,一經抓到便扣1分罰款100元;雖然很多城市的人交警部門都採取這樣的辦法,但是效果並不好。畢竟一個分區的交警頂多也就守著2-3條幹道,並且需要一個晚上,不實際也不人性化。

“新型電子眼設備”已裝備,專治“遠光狗”,拍到罰款加扣分!

因此,為了能更好的整治“遠光狗”,交警部門新引入了一個專門對付“遠光狗”的電子眼。這個“新型電子眼設備”能夠清楚的抓拍到車輛是否在不應該開啟遠光燈的道路上開啟了遠光燈。同樣的,被抓拍到有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車輛,扣1分、罰100元,並給予嚴重警告。

“新型電子眼設備”已裝備,專治“遠光狗”,拍到罰款加扣分!

目前,“新型電子眼設備”已經在上海、成都、福建等地開始使用,並且起到了較為明顯的效果,接下來將會慢慢在全國普及安裝“新型電子眼設備”。

溫馨提示:什麼時候才能開遠光燈?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在開啟路燈或者其它照明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開啟遠光燈的車輛應該在會車前150米之前切換至近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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