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道德伦理宣言》在津发布

《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道德伦理宣言》在津发布

7月11日,在津召开的2018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大会——雷克大会进入第二天的会期议程,会上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联盟面向成员组织发布了《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道德伦理宣言》。成员组织包括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京东集团、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40余家国内机构及企业。

宣言共6章22条,对人工智能系统、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人工智能具体接触人员的道德伦理要求、人工智能的应用、当前发展人工智能的方向等内容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要求。

宣言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为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当以此为最终依归,进而促进全人类福祉。同时,鉴于人工智能技术对人类社会既有观念、秩序和自由意志的挑战巨大,且发展前景充满未知,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当设置倡导性与禁止性的规则,这些规则本身应当凝聚不同文明背景下人群的基本价值共识。

在阐述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时,宣言提出,人工智能的发展应当始终以造福人类为宗旨,防止人工智能的巨大优势转为人类生存发展巨大威胁,当人工智能的设定初衷与人类整体利益或个人合法利益相悖时,人工智能应当无条件停止或暂停工作进程,以保证人类整体利益的优先性。

此外,宣言还对人工智能具体接触人员提出了道德伦理的要求,人工智能的研发者自身应当具备正确的伦理道德意识,同时将这种意识贯彻于研发全过程;人工智能产品的使用者应当遵循产品的既有使用准则,不得擅自变动、篡改原有的设置,使之背离创新、应用和发展初衷,破坏人类文明及社会和谐。

同时,宣言也呼吁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和推广应当持审慎而科学的态度,尤其是在国家公共事务和军事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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