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託成新風口 存量規模逾500億

近年來,隨著高淨值人群財富的變化,家族信託逐漸步入投資者的視野。據普益標準統計數據,截至2017年,存量家族信託的規模合計超過500億元,存量產品數近3000單。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資管新規的落地,信託傳統的通道融資業務遭遇阻力。在此情況下,受益於市場需求的爆發,以家族信託為代表的財富管理業務或有望成為信託行業的新風口。

近30家信託公司開展家族信託業務

隨著存量財富的不斷積累和個人年齡的增長,目前有相當一部分高淨值人群已經走過了家庭財富的高速積累期,開始將財富安全和財富保障作為財富管理的首要目標。同時,由於子女逐步成年和國家政策信號的刺激,財富傳承的需求開始被提上日程。在此情況下,家族信託亦引發更多關注。

據中國信託業協會出版的《2014信託業專題研究報告》,家族信託“是一種有效的財富傳承方式,是高淨值人士首選的一種管理家族資產的載體”,是“以家族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的信託,在內容上包括以資產管理、投資組合等理財服務事項對家族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更重要的是提供財富保全、遺產規劃、稅務策劃、子女教育、家族治理、慈善事業等多方面的服務”。

目前,家族信託正在快速發展。普益標準數據顯示,2017年,近30家信託公司開展家族信託業務,包括中信信託、上海信託、平安信託、外貿信託、興業信託、華寶信託等公司均成立了專業化家族團隊開展家族信託業務。截至當年,存量家族信託的規模合計超過500億元,存量產品數近3000單。

其中,從2017年家族信託展業情況來看,建信信託家族業務規模最大,規模近130億元,單數達219單。僅次於其後的中信信託家族信託規模亦超過100億元。此外,長安信託、外貿信託、中航信託的家族信託規模也達到50億元-100億元。

家族信託契合資管新規要求

除契合高淨值人群的需求變化外,在普益標準研究員看來,家族信託較好地滿足了資管新規的各項要求。首先是主動管理,切實履行受託責任。家族信託產品中,機構為委託人成立單一資金信託,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對受託資金、資產進行主動管理,不論是全權委託模式還是諮詢顧問模式,資產配置方案、資金分配方案均由委託人決定,再由信託團隊實施操作並向客戶報告。

其次是合格投資者門檻大幅提高,導致私募基金業績壓力大增,但家族信託面向的高淨值客戶資產條件一直較高,合格投資者門檻提高不會對家族信託的潛在客戶產生影響。

第三是盈利模式,對於客戶而言,家族信託不承諾保本保收益,受託機構實行淨值化管理,根據投資情況為投資者提供收益,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對機構而言,目前大多數存量家族信託都是按照信託資產的規模比例以及產品配置複雜程度收取相應的管理費,符合資管機構收取管理費的新條款。

第四是信息披露,家族信託產品的期限通常都較長,短則三五年長則永續,產品組合管理、利益分配模式複雜,對於披露頻率、受託資產管理和分配狀況都有明確詳細的要求。因此,家族信託產品在信息披露上符合資管新規的要求。

保險金信託或掀首個小高潮

“未來中國信託業的發展機遇集中體現在產業優化、消費升級、財富管理、新型城鎮化與經濟出海這五大經濟發展主題上。在供給視角下,信託業下一階段的發展重點為服務信託、私募融資、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四大業務模式。”上述普益標準研究員指出,因此在大環境趨勢下,我國家族信託業務有巨大的發展潛力,不管是在市場規模還是在利潤收入上都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在具體業務發展上,保險金信託或將為家族信託掀起第一個小高潮。保險金信託除了實現雙重隔離,也完全符合信託公司、客戶以及各個渠道的利益,較低的投資起點也對產品的推廣更加容易。此外,用保險對接信託可利用保險的槓桿效應讓客戶享受家族信託的服務,讓更大基數客戶的財富需求得到滿足。對於資金量不大,但有財富保全增值需求的客戶,是一個不錯的配置選擇。

但另一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在當前我國《信託法》體系下,由於相關財稅制度、信託財產獨立性、雙重所有權問題尚有待解決,存續的家族信託種類多為資金型家族信託以及保險金信託,對股權、不動產、動產、慈善等類型的家族信託產品涉及較少,更偏向於一種包含資產配置、財務規劃、財產管理等高端金融服務的綜合金融展業模式,而不是海外通常意義上有很強烈傳承色彩的特殊目的載體。”上述普益標準研究員表示。

本文源自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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