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新官上任查貪被殺,如果假裝一起受賄,是不是不會被害?

本案資料可在檔案館中查到,屬於當時大案要案,所以各種資料保存相對完整,今天這裡只講重點。

案件簡介:

死者:

李毓昌,是江蘇一名候補知縣,剛剛上任,接手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去江蘇省淮安府山陽縣調查賑災情況。

和很多新上任的官員一樣,李毓昌也想要好好工作,成為百姓交口稱讚的好官清官,所以到了山陽縣後,就積極的投入工作之中。他主要工作是調查賑災物資和款項是否如實發放,是否有人在賑災中貪汙等情況,不過他只有調查權利,並沒有處置權利。

李毓昌|新官上任查貪被殺,如果假裝一起受賄,是不是不會被害?

李毓昌查出賑災中有冒賑,官員貪汙

時間:

1808年11月初6晚上,江蘇省淮安府山陽縣知縣王伸漢設宴款待李毓昌,在這次酒宴上,知縣王伸漢等人是頻頻勸酒,李毓昌盛情難卻最後喝的酩酊大醉。

11月初7早上,李毓昌借住寺院的僧人被哭聲驚動,發現,李毓昌在借宿的僧舍中上吊死亡,三名長隨僕役正在嚎啕大哭。

驗屍:

朝廷命官死在自己轄區之內,這是非常重大的事件,所以山陽知縣王伸漢馬上帶領衙役和仵作前去寺院。仵作屍檢報告說:“死者上吊特徵明顯,未發現其他傷痕,確認為自殺身亡。”

李毓昌|新官上任查貪被殺,如果假裝一起受賄,是不是不會被害?

僕役口供說李毓昌是自殺身亡

口供:

李毓昌隨從李祥的供述說:九月底抵達山陰縣,十月在鄉下查賑,期間李毓昌因感冒風寒臥床調養;十一月初李毓昌自述身體不好,但是拒絕就醫;十一月初六夜裡,李毓昌言辭顛倒,但是拒絕下人服侍;十一月初七早晨,李毓昌吊死在房樑上。

江蘇定案:

知縣王伸漢根據仵作和隨從的證詞,最後定案為因病意識混亂自殺身亡。就這樣向上級上報了,然後就這樣慢慢的上報著。

家屬存疑:

李毓昌老家是山東人,聽到他的死訊後,他的族叔前來處理後事。在運送屍體回去的時候,山陽知縣王伸漢拿出150兩銀子,說是喪葬費用,並且說:“路途遙遠,還是快快趕路,早點入土為安得好。”要知道150兩銀子在當時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李毓昌|新官上任查貪被殺,如果假裝一起受賄,是不是不會被害?

李毓昌家屬決定去京城告御狀

在李毓昌遺體運回老家安葬之後,妻子在整理遺物的時候,發現一件衣服上有大片黑色汙跡,用水洗的時候,水變成了紅褐色,明顯是一大片血漬。其族叔在整理帶回來的書籍的時候,在一本書中飄落了一張字條,上面寫著:“淮安官員冒賑”。

這一下就讓李家人感覺到李毓昌的死,也許沒有那麼簡單,也許根本就不是自殺。因為李家人去到山陽縣的時候,李毓昌的遺體已經被收拾妥當,李家人只是匆匆的看了一眼,就蓋棺運回山東了。

李毓昌的妻子決定找來有經驗的人一起開棺驗屍,結果發現屍體很多地方有大片的青色印記,明顯是有中毒的跡象。李家人商量後決定,進京告御狀。

李毓昌|新官上任查貪被殺,如果假裝一起受賄,是不是不會被害?

證實李毓昌是中毒後被人殺死

結局:

李毓昌案被證實是謀殺案,是先中毒,然後其他原因導致死亡。最後案子清楚了,是因為李毓昌查出有人在賑災中貪汙,而他拒絕同流合汙,最後被人合謀殺害了。

寶木嘲說:

有時候做人要惜命一點,其實李毓昌完全可以當時將錢物都收下,然後當做證據,最後一起上交,這樣是不是就能不死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應該放在首位吧,畢竟活著才能讓更多的壞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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