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重罚!合肥宣布:这两大区域禁跳广场舞、放风筝!

趁着春光

很多人都愿意去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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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休闲

四处可见的广场舞更是无人争锋

违者重罚!合肥宣布:这两大区域禁跳广场舞、放风筝!

有这些爱好的市民注意啦

参与这些活动的地点不能再任性了

合肥市刚刚发布一项规定

有两大块区域禁止参与广场舞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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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办法草案,车站地区广场和道路区域禁止未经许可设置各类摊亭、摊点,在公共区域踢球、放风筝、跳广场舞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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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区域

本次办法所称合肥南站地区的范围是指庐州大道以西,徽州大道以东,繁华大道以北,龙川路以南(含道路)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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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站地区的范围是指铜陵北路以西,新蚌埠路铁路桥到凤台路转向站西路南沿至临泉路以东,合肥火车站铁路沿线以南(包含火车站北广场范围及胜利北路至北二环止),中都路穿胜利路至敬亭山路,从敬亭山路向北转到站前路以北区域

根据规定,禁止占用车站地区广场和道路区域设置各类摊亭、摊点。需要在车站其他地区设置摊亭、摊点的,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保持设施完好和周围环境整洁。

车站地区举办临时活动的,应当经综管办批准,并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开展活动。禁止在车站地区公共区域随地躺卧或者从事踢球、滑板、轮滑、放风筝、跳广场舞、打牌、下棋等妨碍公共秩序的活动。对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也都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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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车站地区禁止下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以及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如以叫喊、推拉、举牌、拦截、跟随等方式为旅客介绍餐饮、住宿、交通等行为; 伪造、变造、倒卖火车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从事看相算命等迷信活动等。

这些行为要罚款

◆对在车站地区城市道路范围外区域未按照规定停放车辆的,机动车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而未经批准擅自在车站地区举办临时活动的,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和范围开展临时性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卖艺、兜售物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区域随地躺卧或者从事踢球、跳广场舞等活动的,则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在禁烟场所或有禁烟标识的区域吸烟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注意!

个人处罚超3次

影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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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处罚超过三次以上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个人处罚超过三次以上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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