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如何辦理?最高檢指導性案例來啦

「人民日报」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如何办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来啦

《人民日報》版面截圖

7月12日,最高檢正式發佈第十批指導性案例,三起案例均為金融證券領域的犯罪。最高檢副檢察長童建明說,最高檢圍繞金融犯罪主題發佈指導性案例,彰顯了檢察機關積極參與防控金融風險的鮮明態度立場,明確了多發疑難及新型金融犯罪法律適用標準,加強了對檢察機關辦理類似案件工作的指導。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對於最高檢發佈的指導性案例,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類似案件時要參照適用。

「人民日报」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如何办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来啦

這三起指導性案例分別為朱煒明操縱證券市場案、周輝集資詐騙案以及葉經生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是近年檢察機關依法成功辦理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和典型意義的金融犯罪案例。相較於以往發佈的指導性案例,此次最高檢在體例上和制發思路上都作了較大的創新調整,不僅有案情、要旨、訴訟過程、裁判結果和典型意義,還增加了“指控與證明犯罪”的內容,體現了檢察機關指導性案例的“檢察”特色。

近年來,金融犯罪發案率呈現多發態勢。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就涉及金融犯罪的8種罪名提起公訴3萬餘件4.9萬餘人,特別是涉眾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續高發。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說,新型金融案件不斷增多,疑難複雜程度明顯加大,呈現出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影響面廣、處置難度大,犯罪手段呈現網絡化、專業化發展趨勢,多層級集團化作案,以及內外勾連作案,追贓難度大等特點。

萬春認為,涉眾型金融犯罪始終是檢察機關嚴厲打擊的重點,檢察機關將加強對公安機關辦理取證工作的介入和指導,增強刑事追訴和指控證明犯罪能力水平,強化對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違法行為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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