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有務工返鄉人員因積怨在疫情防控入戶登記時砍人

2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8起涉疫情防控案例,涵蓋詐騙、妨害公務、尋釁滋事、搶劫、故意殺人等案件類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其中有2件涉嫌搶劫、故意殺人等重罪,有務工返鄉人員因積怨在疫情防控入戶登記時持刀砍殺黨員代表。

這一故意殺人案發生在安徽涇縣。案情顯示,犯罪嫌疑人方玲玲多年前曾與被害人徐勝寶在村民小組會議上發生矛盾,方玲玲對此一直心存積怨。2月1日下午,徐勝寶作為涇縣黃村鎮沙元村黨員代表參加了沙園村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兩委擴大會議。

當晚18時許,徐勝寶根據會議部署前往外務工返鄉人員方玲玲家中登記信息。徐勝寶表明來意後,讓方玲玲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信息表上簽字,方玲玲不配合,並堅持要求徐勝寶離開。徐勝寶即打電話將情況向黃村鎮沙元村委書記王紅兵彙報。方玲玲見徐勝寶遲遲不離開,心生怒意,遂持菜刀向徐勝寶頭部砍去,徐勝寶即用手捂住頭部,方玲玲又向徐勝寶頭部連砍數刀,致徐勝寶頭部及雙手多處骨折、左手食指斷離,目前,傷者在醫院救治,情況穩定。

案發後方玲玲自動投案。此案發生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案發後涇縣人民檢察院迅速啟動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機制,立即派員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向公安機關提出收集、固定、完善證據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2月5日,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涇縣人民檢察院當日完成了審閱卷宗、核實證據、製作文書等工作,依法對方玲玲以故意殺人罪(未遂)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前述搶劫案則發生在湖北通城。案情顯示,1月29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駕駛摩托車載著胡某某,在通城縣教育局道路附近,搶奪正在進行入戶走訪的通城縣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付某某的肩包,胡某某在搶奪時付某某不放手,雙方用力爭奪過程中付某某面部朝下摔倒在地導致面部挫傷,胡、毛二人及摩托車同時翻倒,付某某大聲呼救,胡、毛二人見狀放棄搶包逃離。

經鑑定,付某某為輕微傷。案件發生後,通城縣檢察院第一時間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蒐集固定證據。2月3日,通城縣公安局以毛某某、胡某某涉嫌搶劫罪提請批捕,2月4日,通城縣檢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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