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依法打击拒执犯罪

是眉山全市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

重要法律手段之一!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今年以来,眉山全市5起拒执罪案件皆由区县法院院长审理,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7月12日,眉山法院发布2016年以来的八个拒执罪案例。

那么问题来了,

这些案例发布的意义是什么呢?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韩胜给出了回答:

发布案例,一方面展现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与公安、检察机关联手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成果,向社会传达眉山法院坚决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

另一方面以案例通报的形式,再次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告诫被执行人以任何方式规避、防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都将会付出经济、信用甚至人身自由的代价。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接下来,咱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案例!

案例一

非法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

娱乐会所经营者获刑六个月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2016年2月1日,程某在诉皇冠明珠娱乐会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向四川省东坡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东坡区法院对皇冠明珠所有的中央空调一套进行查封,并责令经营者叶建辉对中央空调进行保管,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叶建辉在查封财产清单和查封财产笔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2016年7月8日,东坡区法院作出判决,皇冠明珠娱乐会所给付程某货款13.6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皇冠明珠未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叶建辉已擅自将查封的中央空调转移,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因涉嫌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叶建辉于2017年11月10日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取保候审。案发后,叶建辉支付了申请人程某五万元人民币。

2018年5月11日东坡区检察院指控叶建辉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坡区法院判决叶建辉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

代子履行交通肇事赔偿

男子拒不执行获刑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2013年6月7日,张治福之子张某交通肇事致李某死亡。李某家属向四川省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东坡区法院、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张治福赔偿李某家属47.89万元,除去已付医疗费用还需赔付1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治福不按判决赔偿,李某家属向东坡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坡区法院要求张治福将其所有的两辆汽车交法院进行拍卖,其拒不执行。后法院在多次告知无果的情况下,向张冶福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但其仍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

2016年3月28日,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冶福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日,张治福的近亲属代其履行了该民事判决,取得了李某家属的谅解。

2016年12月2日,东坡区检察院指控张治福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坡区法院判决张治福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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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将法院拍卖的房产私自转卖

女子获刑二年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2012年10月12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唐雅徇及其丈夫曹某十日内偿还吴某借款本金30万元。唐雅徇和丈夫未还款,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唐雅徇一房屋进行拍卖,吴某以36万元竞买到该房。

2014年3月11日,法院裁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它权利归买受人吴某所有,并于2014年4月25日向唐雅徇留置送达该执行裁定。

2014年5月27日,法院向唐雅徇送达了移交拍卖财产通知书,要求唐雅徇在15日内将上述房屋移交给买受人吴某,但唐未移交,并将该房屋以37.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英,后刘某英又将房屋转卖他人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2015年11月25日,仁寿县检察院指控唐雅徇对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5月12日,仁寿县法院判决唐雅徇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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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能还138万却只还20万

女老板获刑二年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2014年6月18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韩翠彬20日内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韩翠彬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8月14日,仁寿县法院向韩翠彬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韩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风险提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韩翠彬收取3笔到期债权共138.8万元后,只偿还了20万元给王某,将其余的118.8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和其他开支,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6年6月8日韩翠彬被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捕。7月29日,在仁寿县法院执行员的主持下,达成由韩翠彬的到期债权人陈某直接向王某支付韩翠彬尚欠的借款的协议。同年8月22日,王某出具谅解书。

2016年10月14日,仁寿县检察院指控韩翠彬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韩翠彬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案例五

法院判决还钱后将名下车辆无偿转让

男子被判“拒执罪”获刑六个月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2014年3月3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徐金明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彭山一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3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徐金明不履行判决并于2014年5月15日将其登记在其妻名下的一辆别克越野车无偿转让给其继女。

2017年9月28日徐金明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逮捕。截止到2018年5月,徐金明支付了该饲料公司货款8万元,剩余22万元及利息仍未支付。

2018年3月9日,仁寿县检察院指控徐金明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仁寿县法院判决徐金明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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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有能力却拒还银行借款

夫妻二人一起获刑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被执行人陈建、吴淑芬系夫妻关系,二人共有住房2套,陈建长期承包工程,吴淑芬经营有茶楼,有稳定收入来源。

2017年12月6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判令陈建、吴淑芬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偿还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金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建、吴淑芬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

洪雅县法院于2018年3月14日向被执行人陈建、吴淑芬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二被告人限期申报财产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但被告人陈建、吴淑芬拒不申报财产,并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且于2018年5月10日被法院给予罚款处罚后仍不执行。

2018年5月14日,夫妻二人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于被取保候审。两人主动归还借款本金,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借款利息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洪雅县检察院指控陈建、吴淑芬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洪雅县法院判决陈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吴淑芬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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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拖欠劳动报酬不给

男子获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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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8日,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朱仕忠、吕某某、简某某共同连带支付胥某某劳务报酬69724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仕忠未按期履行,胥某某申请执行。同年7月15日,被告人朱仕忠、吕某某、简某某与胥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朱某某承担23242元债务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给付胥某某。

朱仕忠在长达五年的时间内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在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也未向丹棱县法院进行申报。经查,被朱仕忠邮政储蓄账户于2017年3月21日有存款39351元,朱仕忠未向法院申报,也未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而是将钱款取出用于其他开支,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案发后朱仕忠主动履行了7867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胥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018年5月22日,丹棱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仕忠犯拒不决执行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丹棱县法院判决朱仕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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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拒不申报财产变动 多次转移财产

“老赖”公司被罚金 老板被判刑

眉山这些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获刑!

青城建筑公司系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一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沈勇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财务主管人员。2016年12月,青城建筑公司收到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青城建筑公司未按照《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财产报告令》相关要求向青神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变动情况,反而多次转移财产,金额达84万元。致使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无法执行。

案发后,青城建筑公司已退缴转移标的款84万元,沈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18年5月10日,青神县检察院指控青城建筑公司、沈勇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青神县法院判决:青神县青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三万元;沈勇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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