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能得到赔尝吗?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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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问题可以具体点更好,我希望知道用人单位是在哪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这有利于判断。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法律解说:

一)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是企业主动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二是企业原因不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破产、解散、责任关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是:员工退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员工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失踪;

三是:员工违法违规。

三:如果符合得到赔偿金的情形,法律规定按以下标准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结论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在何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这个有利于判断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金,希望你可以留言说说具体的原因。如果没有上述提到的特殊情况,一般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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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最可靠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赔偿的情形,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以及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时的情形。

1、员工的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如果是员工的责任,企业可以少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如果由于员工的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有权力选择追究,并要求员工弥补企业损失。协商一致的除外。

2、双方无责任:如果企业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并没有侵害企业或者员工权益的情况出现,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支付员工赔偿。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个人权益。其补偿标准,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一次性给予员工赔偿。

3、企业的责任:如果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时,责任在企业,员工可以要求补偿标准的2—3倍额外赔偿。

4、社会保险规定:不管是以上哪种情况,员工都有权要求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在职时的“五险一金”等社保奖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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