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開豪車不還欠款 車被扣押後「主動」商議還款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記者 張晴悅 通訊員 詹保餘)欠債不還,還打算將借款時作為抵押擔保的豪車賣出去,西安市蓮湖區法院果斷出手,依法將該車予以扣押,促使執行,破解執行難。

2017年8月29日,債權人陝西秦農銀行與債務人趙某(女)、許某夫婦簽訂合同,向其借款31萬餘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由2017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止,債務人趙某、許某自願將其價值50多萬元的豐田霸道車輛予以抵押擔保。另約定還款期內,債務人連續兩期(月)未按合同約定還款或者累計出現三期未足額按照本合同約定還款,則構成違約。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立即一次性償還全部債務。上述合同,經蓮湖區公證處予以公證。

而如今,債務人已連續逾期兩期未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截至2018年4月止,債務人趙某、許某仍欠貸款本金259166.66元、利息2421.05元、罰息69.76元,合計261657.47元。7月2日,申請人陝西秦農銀行向蓮湖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後,立即向被執行人趙某、許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但在期限內,二人仍沒有償還借款。

7月12日,法院執行員偵查發現,執行人趙某將該抵押車輛寄存在咸陽一家二手車行,準備以43萬餘元的價格出售。13日,蓮湖區法院迅速組織執行警力“神兵天降”趕到現場,依法從二手車行工作人員手中扣押了該涉案車輛。得知這一信息後,13日下午,被執行人趙某便主動來到法院與申請人商議償還貸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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