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美的探索:神話、哲學、宗教、科學、藝術的歷程與比較

如何認識和解釋我們這個世界、認識和解釋人類自身(包括生、死、生命、生活的價值取向),伴隨人類的探索、實踐,對真、美、美的追求,通過祭祀、信仰、邏輯、實驗等手段,有了神話、哲學、宗教、科學、藝術。它們之間相互追趕、相互補充,同時也深刻影響這個世界、影響人類的生活。即使走錯的每一步也會成為新的發現,成為新的認知或思想的來源。

真、美、美的探索:神話、哲學、宗教、科學、藝術的歷程與比較

1 人類思潮的探索歷程

黑格爾的辯證法和客觀唯心主義認為每一種新思潮都是在前人原有思潮的基礎上加工而來的,一旦出現一個新思想(正),立刻就會有另一個與之相對立的思想出現(反),然後二者各執一詞,莫衷一是,處於一種緊張狀態,直到最後有人提出了一種融合了二者思想長處的思想(合),這種緊張的狀態才消除。例如巴門尼德認為世上根本沒有真正的變化,而赫拉克里特斯卻說所有事物都是流動的,最後恩培竇克里斯認為他們兩人各有一點是對的,也各有一點是錯的。黑格爾把這種現象稱為辯證的過程。這三個階段他稱為“正”“反”“合”,但是融合了“正”“反”觀點的“合”也會有另一個“反”與之相牴觸,就這樣所有的現象以此類推。

我們在生活中習慣性地從別人的道理中找出缺陷反駁,這就是“否定的思考”,但究竟誰對誰錯,則由歷史來決定,最後留存下來的才是正確的。

人類精神認知層面的困惑永遠會存在,認知客觀世界和自身的探索永遠沒有窮盡。

在原始社會中,人們對各種自然現象還不瞭解,打雷閃電、山洪暴發等自然現象激起了人們對自然和自身的探索和認識。抬頭仰望星空、以及面對生老病死,頭腦中充滿了迷惑。但人類的想像、思考、實踐開始萌芽、生長,於是有了神話、宗教和神學、哲學、藝術。

在人類文明的初期,人類對世界和人類自身的認識尚處於粗淺狀態,神話、哲學、宗教沒有嚴格的界限,更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科學。

在希臘時代,宗教、哲學、科學三者是合一的,不分的。希臘最早的哲學家就是科學家,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凡是能給人以智慧、使人聰明的各種問題,都是他們的研究對象。如希臘哲學之父泰勒斯,本身就是自然科學家。而第一個唯心主義者畢達哥拉斯同時也是自然科學家、哲學家,同時又是一個奇怪的宗教團體的創始人。

到了中世紀,神學至高無上,所有的科學、哲學都是神學的附庸,那個時候沒有科學,只有偽科學的點金術、巫術。

來到近代,經過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科學革命,宗教信仰日益衰弱,科學理性崛起。

但在17世紀,科學理性剛剛崛起之時,在宗教面前仍是弱者,宗教有著1000多年的歷史信仰,仍有很強大的力量,那時候出現一種自然科學家的信仰:自然神論。英國幾乎所有的科學家、哲學家都是自然神論者,如:洛克、牛頓等。

自然神論認為上帝創造了世界,但創造世界以後不再幹預世界,而是讓它根據自己的規律運行,這樣,科學家就有事情做了,科學家不研究上帝,而研究自然規律。科學家通過對自然規律的研究,從而發現上帝是如何的偉大。自然規律越和諧,越完善,可見造物者越偉大,把上帝的地位提到很高的位置。

在中世紀上帝是自由意志,上帝可以隨意的干預自然,所有事情上帝都可以干預,上帝可以讓太陽從西邊出來,所以正是由於中世紀上帝可以隨心所欲,所以中世紀的人們相信奇蹟,神學講的就是奇蹟。自然科學家很聰明,他們的自然神論把上帝趕到自然界之外,你是世界(自然)的創造者,但你創造了世界之後不干預世界(自然)。這也就是自然神論的積極意義所在。

自然神論者還有一套很精緻的理論來證明。歐洲17世紀的鐘表業很發達,你見到一個鐘錶,很精緻,很和諧,這麼和諧的東西不可能自發或自然產生,一定是有什麼東西造的,這樣就可以推論出鐘錶的創造者,鐘錶匠。所以,自然這麼和諧,也不會是自己產生的,所以一定有一個上帝存在。

這種機械論思想認為事物都是被另一個事物推動的,推動的事物又是被另一個事物推動的,不斷地受推動、推動,推動系裡總有一個最後的推動,否則就是無限循環,所以一定有一個第一推動力。牛頓就用了第一推動力,這個第一推動力就是上帝(亞里士多德是最早提出第一推動的)。所以上帝和牛頓分了工,上帝管自然的創造,牛頓管自然的運行,上帝一次性創造了自然然後把它交給牛頓,讓世界按牛頓力學運行

自然神論把上帝放在太上皇的位置,把它架空。自然神論以後荷蘭又出現一名“泛神論”者斯賓諾莎,他把上帝等同於自然,他認為我們何必還要這個上帝,乾脆上帝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上帝,所以他叫“泛神論”,萬事萬物,一草一木處處透露出神性,因此上帝就是自然,上帝的理性就表現為自然的規律,因此我們對自然的研究就是對上帝的研究,因此把上帝等同於自然。

正是經過自然神論和泛神論這兩個環節以後,到18世紀以後法國啟蒙運動崛起了一大批無神論者,他們是這兩種宗教的自然結果。

18世紀法國人非常激進、機智、同時淺薄。法國人很時髦,但不深刻。法國的宗教批判者、啟蒙思想家也同樣膽大,只有他們公開樹立起無神論的大旗,在此之前自然神論、泛神論都不敢反對上帝,他們名義上承認上帝的功勞,但無神論徹底否認上帝。

伏爾泰是法國啟蒙運動的領袖,他名義上雖不是一個無神論者,但骨子裡卻是,伏爾泰解釋宗教的產生,他說:“宗教就是第一個傻子遇到第一個騙子,於是宗教就產生了。”

然後梅耶、赫爾巴赫等人說:“宗教都是由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杜撰出來,然後被江湖術士加以宣傳,被統治者加以利用,然後被愚昧的老百姓加以相信。”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不同意伏爾泰的說法:“基督教這種千百年來無數人為之生為之死的宗教,豈是欺騙二字可以概括。”從這句話不難看出黑格爾對伏爾泰的看法,伏爾泰是一個偉大的人物,但是他的思想太膚淺,他的說法恰恰說明他們在歷史這個騙子面前充當了一回傻子。

所以經過啟蒙運動,基督教並沒有被摧毀,無神論在很大程度上成為法國人的一種時髦玩意兒。在18世紀,無神論是貴族的。貴族們、知識精英們相信無神論,老百姓相信宗教。

既然自然神論把上帝趕到自然之外,泛神論又把上帝等同於自然本身,所以無神論乾脆把上帝同時從自然之外和自然之中趕出去,所以他們宣佈沒有上帝,上帝死了,上帝是假的,騙人的,只有自然沒有上帝,只有理性沒有奇蹟。

德國哲學家尼采(Nietzsche)的認為,歐洲幾千年來的思想被基督教義所束縛,人的價值及其一切都寄託於上帝,人的心靈受到約束、人的本能受到壓抑,而要使人獲得自由,必須殺死上帝。

德國哲學家康德說“有兩種東西使我們感動,那就是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頭頂的星空是指大自的規律,和諧,美麗。而心中的道德是人求善的動力與情感的支柱,是內心向善的深切信仰。康德認為,科學研究自然界,解決我們物質世界的問題,宗教成為我們道德情感的寄託所,解決我們的心靈和情感的問題。在科學的前沿之外,永遠是一片無限的領域,科學永遠只能是有限的,這片無限的領域向我們索要的可能不是科學理性,而是一種信仰,一種信念,一種情感、道德。所以有形世界的事情交給科學解決,無形世界的、精神世界的問題交給交給哲學、交給宗教信仰。

神話

神話是由集體口頭創作,表現對超能力的崇拜、鬥爭及對理想追求及文化現象的理解與想象的故事,屬民間文學的範疇,具有較高的哲學性、藝術性。千百年來一直是文人墨客與民間藝人進行創作的不朽源泉,對後世影響深遠。是由遠古時代的人類開始思考與探索自然並結合自己的想象力所產生的。宗教在發展過程中也會吸收神話人物與事件而形成的自己傳說,也就是宗教神話,本質上都是一種精神寄託和終極關懷。神話有創世神話、自然神話、英雄神話等形式。

宗教與神學

宗教由於人對自然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使人對之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

宗教religion一由religio而來,religio一語,最原始之意義是指對超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後則有成為感情對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為感情外在表現的儀禮之意,由之更進而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之信仰、教義、儀禮之體系。亦即人類對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秘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之為絕對理想之主體,並生起畏怖、神聖、信賴、歸依、尊崇之念,進而實行祭祀、祈禱、禮拜等之儀禮,將戒律、信條等列為日常生活之規範,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發展完美之人格。依據信仰對象之不同,宗教可分為多神教(polytheism)、一神教(monotheism)、泛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

神學是關於宗教信仰觀、宗教經典的、具有思辨性的諸多理論。主要研究包括:聖經論(Bibliology)、神論(Theology)、人性論(Anthropology)、罪論(Harmatiology)、教會論(Ecclesiology)、天使論(Angelology)、末世論(Eschatology)、目的論(Teleology)等,以及在生活、傳播方面的實踐。由於紛繁的神學知識及推理思想,未來之神學就更須寄賴寓言、比喻、及故事之意義,一方面更接近實證主義者,成為一種敘述式神學,但在另一方面,釋經學問題及科學哲學將繼續向神學挑戰。

宗教有至少兩個主要部分,一個是它的宗教理論,一個是它的宗教儀式,二者缺一不可。一般人(教徒)注重的是宗教中的儀式部分,以及理論中的倫理規範部分,而很少真的去研究它的理論(比如說佛教中的佛學和禪宗以及基督教中的神學),就像是大多數人有科學常識(其實說他們有科學常識都不太準確,他們只是知道應該怎麼做罷了),而無科學素養那樣。一個宗教理論無疑有兩部分,對於經驗(後天)問題的論斷以及對於先天問題的論斷。其中前者和科學相關而後者和哲學相關(或者直接說就是哲學問題)。

哲學

哲學研究整個世界一切事物、現象的共同本質和普遍的規律,如世界的本原、物質和意識的關係、世界的基本狀態等。哲學從意識和物質、經驗和理性的不同理解,形成唯物和唯心兩大派系,展現思維的不同維度。哲學Philosophy的詞源是希臘文Philosophia,philein指愛和追求,sophia指智慧,Philosophia是“愛智慧”之意。哲學的研究範疇是對世界本質的解釋,具有一般方法論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接受者的世界觀。哲學的重要作用或實踐在於提供一種思想觀念、價值取向或方向的指引。

亞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說: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人都是由於驚奇而開始哲學思維的,一開始是對身邊不解的東西感到驚奇,繼而逐步前進,而對更重大的事情發生疑問,例如關於月相的變化,關於太陽和星辰的變化,以及關於萬物的生成。一個感到困惑和驚奇的人,便自覺其無知。

陳修齋先生晚年寫了一本書:《哲學無定論》,哲學研究的問題是沒有定論的,不是因為今天我們知識的侷限性而沒有定論的,而是哲學問題本身永遠不可能有定論。

哲學就是對大家覺得天經地義、就是這樣的觀念的懷疑和批判,哲學首先是一種意識而不是現成的答案,現成的答案是教條。

在物質匱乏的年代,戰火不斷,民不聊生,哲學會轉向政治探索型方面發展。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紛紛著書立說,尋求在亂世中的立國之本、生存之道。這就是哲學的深入發展,我們可以稱之為""飢餓哲學"",或者理解為絕路逢生的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就是一種""飢餓哲學"",其本質也是為政治服務的。

在生活富足的年代,人們解決了基本的衣食住行問題後,需要尋求最佳的死生之道,思想世界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空間,這時人們思考的哲學範圍比較大,包括了諸多方面,形式也比較多樣,我們稱之為"富足哲學"。

藝術

藝術是一種通過捕捉與挖掘、感受與分析、整合與運用(形體的組合過程、生物的生命過程、故事的發展過程)、通過感受(看、聽、嗅、觸碰)得到的形式展示出來的、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是人對美的一種追求、對體驗的一種表達。

藝術有造型藝術(繪畫、雕塑、建築、書法)、表演藝術(音樂、舞蹈、曲藝)、綜合藝術(戲劇、戲曲、影視)、語言藝術(文學)等形式。

科學

科學建立在實踐基礎上,是經過實踐檢驗和嚴密邏輯論證的系統化和公式化了的公認的普遍真理或普遍定理知識。一般認為科學應具有理性客觀、可證偽(可用來證偽)、普遍必然性等特徵。

經典的科學方法有兩大類,即實驗方法和理性方法,具體來說主要就是歸納法和演繹法。經驗科學來源於觀察和實驗,把大量的原始記錄歸併為很少的定律定理,形成秩序井然的知識體系,這就是經驗科學形成的過程。應用一般陳述(或公理定律定理原理)導出特殊陳述或從一種陳述導出另一種陳述的方法。在演繹論證中,普遍性結論是依據,而個別性結論是論點。

由科學的定義我們知道,它是尋找信息解決問題的方法,故科學只能解決有客觀現實基礎的問題。而諸如道德、價值判斷、社會取向、個人態度這些問題是無法用科學方法加以解決的,可為了追求精神世界而無視科學也是萬萬不能的。同時,科學也受到人們從自然現象中探尋本質的能力的限制。例如關於宇宙起源和演化的問題,進化論相對神創論好像高出一籌,但地球和生命的演化,由不和諧到相當和諧,這個方向性的問題進化論也無法回答。另外,在心靈和情感層面,當一個人精神脆弱的時候,需要一個支撐,這個支撐是科學無法提供的。

科學站在了一個較高的認知層面,但我們的需要是多元的,在科學之外,哲學、宗教、藝術不可或缺。

科學與哲學

由黑格爾的辯證發展觀可知,人類的認識是一個否定之否定、階梯式上升的過程。是一個模糊到部分確定、一個不斷解惑的過程。

自然科學往往對研究對象已經有了確定性的知識,確定性的答案,而且這種答案一旦形成往往就變成亙古不變的真理,如牛頓的經典力學(雖然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挑戰了牛頓的經典力學,但其在局部範圍內仍然有效。同樣的,相對論也有其侷限性,也有其一定範圍應用的有效性)。

宇宙、自然、人類自身,其複雜性是難以想像的,確定性的知識永遠只是冰山一角。

哲學研究的問題就是那些永遠說不清道不明的問題,也就是說真正的哲學問題就是“形而上學”的問題。哲學如果解釋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就不是哲學,因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有各種具體的學科來解釋。

英國哲學家羅素的《西方哲學史》認為哲學乃是某種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東西。它和神學一樣,包含著人類對於那些迄今仍為科學知識所不能肯定之事物的思考;它又像科學一樣是訴之於人類的理性而不是訴之於權威的,不論是傳統的權威還是啟示的權威。一切確切的知識(羅素認為)都屬於科學;一切涉及超乎確切知識之外的教條都屬於神學。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還有一片受到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這片無人之域就是哲學。

哲學是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哲學與神學所關注的對象是相同的,都是仍不能為人類確切知識所能肯定或否定的事物。哲學問題是沒有一個確定性答案的。

哲學與科學的相同之處在於:他們的研究方法是相同的,都運用理性,而不是像神學那樣訴之於權威、信仰。

一切正確的知識都屬於科學,一切涉及超出確切知識之外的教條都屬於神學。但是介於科學與神學之間,還有一片受到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這片無人之域就是哲學。

真、美、美的探索:神話、哲學、宗教、科學、藝術的歷程與比較

哲學研究的問題是科學不能給出答案的。所以科學認為哲學研究的是無聊的問題,這種觀念尤其是在工業革命之後,在科學理性無限膨脹以後,特別是在今天,尤其明顯,以至於在當今,哲學無可挽救的沒落了,因為這個時代是唯科學主義,科學認為一切東西都要拿到實驗室裡來驗證,哲學研究的問題是無法拿到實驗室裡來驗證的,所以是無聊的問題。

人除了要研究那些可以驗證的知識以外,人永遠會追求一些永無答案的問題,這才是人之為人的根本。這就是西方的浮士德精神,永不滿足,永遠再追問某種東西,這個東西可能永遠不能達到,但是在追求他的過程中,人在身後留下了一排歪歪曲曲的腳印,這排腳印就是人類的歷史,就是人類的文明,所以人就是在追求一個一個彩色的海市蜃樓的情況下走出原始森林的。

這種精神就是哲學所追求的,哲學就是對超經驗的東西的追求,這也導致了很多科學史上的革命。愛因斯坦相對論的發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出於哲學的思考,而不是出於科學的思考。

哲學就是要把你給弄糊塗,讓你有批判的意識和懷疑精神,你過去認為就是這樣答案的東西,現在覺得未必就是這樣的答案,於是有了批判意識,懷疑精神,則開始有了哲學的慧根。

科學與宗教

宗教和科學的分歧主要在經驗問題上。所謂經驗問題,是指那些可以通過經驗或者是觀察來解決的問題,比如說物種的起源,基督教就給出了一個和現代的進化生物學不相同的理論,再比如說地球的年齡,宗教和地球給出的答案也是不同的。對比宗教和科學,可以發現宗教一開始也是試圖對世界上的各種現象做出解釋。

宗教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其中關於經驗世界的理論大多數是錯的或者是不被認可的,而恰恰正是在於它藉助了超自然力。科學是不借助超自然力、不借助科學的(當然,宇宙起源的大爆炸好像有點例外)。

宗教和科學都可以基於“信”,相信科學真理、相信科學權威,相信上帝、相信聖經。但兩者的“信”卻有根本的不同。

科學的“信”是有實踐理性上的依據的,而宗教的信往往是基於認知偏誤。以宗教中的超自然力為例,大多數傳教者都只會宣傳某某信了我們這個,獲得了什麼什麼,或者什麼病好了,而不會同時作出統計學上的比較分析。

科學信的只是方法論,而宗教信的,是內容本身。波普爾說“人類所掌握的一切知識都不過是推測和假想”,但他也提到了“實用主義可以看作是科學方法論的一個標準”。排開理論物理學這種研究世界本質的學科不談,大多數科學都有著很強的應用目的,因此,實踐上的有效性也就稱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至於宗教中的預測,我可以這樣說:雖然A宗教給出了一個這樣的理論,但是我也可以假想一種B宗教理論,給出來的預測是完全相反的。而在不考慮科學方法的情況下,A宗教和B宗教給出的預測是同等無價值的。因此我相信它和相信它的反面,在期望上是沒有區別的,因此,宗教理論本身是無源的。

然而,很多教徒會對於宗教信仰的無源性做出反駁。事實上也是這樣,宗教條例是有源的,比如說其中關於倫理學的規定,就有著實踐上的理由,一個允許無故殺人的社會和一個不允許這樣做的社會在穩定性上就有區別。同理,穆斯林不吃豬肉(或者說,相信“豬肉有害”這個事實判斷)也很有可能有實踐上的理由(穆斯林為什麼不吃豬肉?),甚至我們可以認為這種理由已經強到了一個進化論的層面上:不這樣做的民族在和外族抗爭的過程中被幹掉了。然而我們必須注意,當一些基本的條例被寫進宗教經典中的時候,我們得出這個條例的方式依賴的就是一種前科學的方式。然而宗教最後卻拋棄了這種方式,變為了對於教條本身的恪守。大概這就是兩者在處理經驗問題上的區別了。

至於超自然力,科學幾乎不使用超自然力,除非遇到了無法解決的問題。但是宗教呢?記得也有神學家說過類似的話:不要一遇到問題就將解決方法訴諸上帝,上帝不是這樣用的。但是毫無疑問,宗教裡面有很多用到了超自然力的地方,比如說末日審判、天堂地獄等等。這些部分雖然不是直接影響人類的經驗知識,但卻影響了人類的倫理行為,甚至有這樣一種觀點:就算宗教本身是錯的,宗教也是好的,因為受到神的約束的社會比起不受約束的社會更為穩定,因此,採用宗教作為統治綱領也有著實踐上的適當理由。當然,過於發達的科學和魔法無異,除了頂端的研究人員,就算是生產者,也未必能夠理解自己實際上在做什麼。

不得不承認,在現代社會中,人們接受科學知識,僅僅是因為科學家們說它是對的,我們很少能有自己去實驗驗證的能力和機會,就算有,繁忙的工作也會讓我們無暇顧及這些方面。相對地,這種專家構成的權威狀況,就和當初的大主教們主導宗教話語權類似,雖然科學家本身的知識是依賴於一整套體系得出的,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說,信科學和信宗教,或許其實沒有太大的區別:既然是權威說的,那我就姑且信了吧。這也正是為什麼偽科學的東西能夠在某些情況下忽然大行其道的原因。對於二手知識,人們的認知方式是很難有系統性的提升途徑的。就算科學內部構建了專門的評議體系,一個普通的個人卻沒有這樣的能力。一方面自然是文獻閱讀能力了,其次則是數據庫的接入權限問題。再考慮到實際上每個人的時間經歷有限,如果有人樂意,完全可以花足夠多的錢操縱媒體,讓人相信(至少相信一段時間)相對論或者量子力學中有著及其嚴重的問題,或者讓人相信歌德巴赫猜想已經證明出來了,或者,費馬大定理的證明實際上是錯的。至於闢謠,大概就會像現在的輻射有害論一樣,這麼多年過去了,還是有人相信這個。就算科學再發展,人們和過去的認知模式依舊有著非同一般的相似點,尤其是在接受無關專業的二手資訊的時候。而這一點是科學本身救不了我們的,這也是為什麼我說人們在信科學的原因。

哲學和宗教

宗教中的神學部分由於種種原因,一直都是哲學領域中很重要的話題,比如說上帝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如何解釋惡的存在,等等等等。就連康德這樣的大哲學家,為了解釋道德問題,都不得不求助於上帝。所以宗教中的很多概念,尤其是天堂地獄(或者輪迴)和上帝的概念,在哲學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即便現在不是那麼的重要,它們在哲學史上也有著不可小覷的作用,畢竟在整個中世紀期間,哲學就是宗教的婢女。而在中國也差不過,如果將中國視作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的話,那麼儒教的思想毫無疑問也是一直服務於統治者的。(當然,儒教不是宗教。)

總而言之,宗教中那一部分牽扯到本體論、道德和價值判斷的理論,本身就是哲學的一部分。比如說安瑟倫的本體論論證,及其之後的若干個加強版,甚至包括哥德爾也做過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論證。雖然康德從一開始就反對本體論論證,但是毫無疑問這個東西為生活添加了不少樂趣啊。

宗教和哲學最大的區別在於,宗教強調信 (believing),而哲學強調澄清(clarification)和證成(justification)。當然,不可否認很多神學家,比如說奧古斯丁、安瑟倫、阿奎那同時都是傑出的哲學家,但是大部分神學家走得似乎都離哲學遠了一點,就像不是所有研究經驗問題的都是科學那樣,不是所有研究先驗問題的都是哲學。神學和哲學的區別,大概有點像是中醫和化學的區別,神學預設了一些本體的東西,並且和現在所謂的正統不太契合。也就是說,神學和哲學研究相似或者相同的問題,但是採用了不同的手段。

綜合比較

神話、哲學、宗教、科學、藝術都是人類運用理性與感性對自然、自身、宇宙等有形和無形的、物質和心靈的認識和理解的探索,它們相互補充、相互促進,不可或缺。

真、美、美的探索:神話、哲學、宗教、科學、藝術的歷程與比較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