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時,簽訂「三方協議」還是「單方協議」讓你更省心呢?

二手房交易時,是簽訂“三方協議”還是“單方協議”讓你更省心呢?

現在房產市場流行著這麼一句話:找中介公司進行二手房交易就如同找婚介公司相親結婚……

二手房買賣雙方在交易之前有可能委託房產中介公司為其找到合適買家或房源,在這過程中中介公司與委託方一來二往地熟悉起來,建立起了”友誼“關係……

當中介公司牽手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後,一般情況下都會簽訂三方協議,這個時候,這個”友誼“的天平開始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中介公司跟哪方的”友誼“更深一些,天平當然就開始慢慢傾斜向哪一邊咯……由此可見,通過中介公司簽訂三方協議購房是很考驗人性滴,很難做到公平交易。

二手房交易時,簽訂“三方協議”還是“單方協議”讓你更省心呢?

那我們應該如何避免這種因人性而發生房產交易不公平的行為呢?

在國外二手房買賣雙方一般都會通過單方委託律師來處理相關事宜,以確保在交易過程中發生利益受損情況時,律師能夠第一時間站在委託人的角度上處理並解決問題,阻止情況進一步惡化,並且還會對已損害委託人的行為進行糾正。

在我們的大南寧,買賣雙方是否也可以運用這樣的單方委託方式為自己保駕護航呢?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就比如我們智屋·南寧平臺,一直在推行這樣的服務方式,降低二手房賣方或買方的交易風險……

案例

編遇到這樣的一件事情,黃先生想賣一套房產,通過中介機構找到了買家,並簽訂了三方委託協議。在準備辦理過戶前,突然中介公司告知買方實際繳納的稅費要比交易前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列出的費用多出3萬元,買方收到消息後一萬個不願意承擔多出來的費用。因此,中介公司給出的方案是交易中止,讓黃先生撤銷三方協議並退還所有房款,或者是承擔50%的超額費用。但黃先生在簽訂三方協議時約定是淨收房款,所有稅費一律不承擔,但已按三方協議約定將房產證原件已經交由中介公司保管。中介方努力勸說黃先生協議取消,黃先生要求先把房產證拿回來,買方讓中介方不能把房產證還給黃先生,並責怪中介方沒有事先算好稅費,要求中介方出面解決問題,而且是不會再出一分錢,所以中介不敢把房產證還給黃先生,黃先生罵中介這房產證憑什麼不還……好一場混亂不堪的局面。中介方左右不是人,兩頭不討好,為誰說話都是錯。無奈之下,後來黃先生找到小編,希望為其解決這件事情,結果四方(小編、中介公司、賣家、買家)到場後,小編站在黃先生的立場上,努力協調,最終用了大約兩個小時就終結了僵持對抗了數月的尷尬局面。

由此可見,買賣雙方的立場有對立的一面,例如賣方希望拿到最多的錢,買方希望支付最少的錢;買方希望先過戶再給錢,賣方希望給錢再過戶;買方希望儘快交房,賣方卻希望最後再交房等等。而且買賣雙方事先不認識,沒有任何瞭解,容易出現衝突。所以若能純粹站在單一立場上為其做精細化增值服務的,既立足於明確的立場,又能著眼於全局,審時度勢保障並實現單一委託人的利益的,那麼單方委託模式就要比三方協議模式更能體現委託方的利益最大化,在交易過程中遇到問題時更能夠快速有效解決。

二手房交易存在一定的風險,一不小心就會攤上“大事”!因此,我們建議大家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最好能夠找到相應的委託機構簽訂單方委託協議,給你的交易上一道“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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