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業主怎麼提取使用?

商品房收房時,購房者需支付一大筆專項維修基金,但這筆錢究竟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卻沒有多少人能說得清楚。現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業主怎麼提取使用?

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業主怎麼提取使用?

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開發商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

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哪些設施可以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1.物業共用部位

物業共用部位是指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房屋買賣合同,由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管道井、電梯前庭、鍋爐房、發電間、配電間、線路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公用陽臺、公用露臺和公共廁所等。

2.共用設施設備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房屋買賣合同,由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中央空調、防盜門、樓宇對講系統、避雷裝置、水箱、水泵、鍋爐、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小區圍欄、監控報警系統、車輛進出管理系統、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如何提取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1.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3.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分攤費用從業主分戶賬中列支。

4.業主分戶賬面餘額不足以支付分攤費用的,由該業主補足。

5.未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分攤費用由該業主直接支付。

6.支取費用需經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經過管理部門層層審核。

7.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可以採取一次性表決的方式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1)一次性表決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2)一次性表決方式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且期限內使用總金額不得超過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總額的百分之五。

(3)屬於一次性表決範圍內的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時,不需要業主再次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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