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能執行子女名下的財產嗎?

龍在天9763


一鍵代償觀點:父母和子女是屬於不同的民事個體,父母欠債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執行子女的財產的。

其實,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一些父母欠了錢,然後無力償還,但是這時候其子女名下有財產可以用於償還債務。那麼,這時候很多債權人都會希望或者要求其子女來償還,畢竟“父債子償”這個觀點還是比較深入人心的。

但是,就現行法律而言,一般情況下子女是不用償還父母所欠的債務的。當然,至於具體用不用償還,或者子女名下財產會不會被執行用於還債,還是要分情況來定。

首先,咱們來說比較簡單的情況,那就是子女名下財產與父母無關,是子女通過個人的錢購買所得,那麼,這種情況下很明顯是不能執行子女名下的財產的。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但是,法對於父母所欠的債務是不能無故轉移到子女頭上的。所以,如果子女名下的財產是通過自己購買所得,那麼則是不能通過執行子女名下的財產來為父母的債務買單的。

然後咱們再來說比較複雜的情況,那就是子女名下的財產是父母贈與的。也就是說不是通過子女個人努力所得,那麼這種情況下子女名下的財產則有可能被執行。

因為,這時候雖然財產在子女名下,但是其本質是屬於“家庭共有財產”,如果這些財產是珠寶,奢侈品等物件,並且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確實是父母為女購買的。那麼現實情況下,這些東西還是會被執行用於還債的,畢竟,從人情上來說,你們還是一家人,也是利益的共同體,這時候則是需要更多去考慮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當然,如果確認子女已經和父母分開生活,並且其名下財產都屬於是基本生活必須財產,比如僅有的一套住房等。那麼這時候只要這些財產不是父母通過借債為其購買,而是在之前就贈與給子女的,那麼這時候則是不可以執行的。因為,如果被執行了,那麼其子女將無家可歸,無房可住,顯然,這是不符合法律對基本人權的尊重的。

畢竟,說到底那還是其父母欠的錢,其主要責任是其父母,而不是其子女。而這些財產也不是通過所借債務購買,其子女並沒有通過這筆債務受益,那麼這時候就不能執行子女名下的財產。

總的來說,債務問題的一個核心就是:誰借的錢則主要由誰來還,誰受益最大,則主要由誰來承擔責任,而不能一味地通過道德綁架,更不能因為討債而做出一些觸犯法律的事情。


一鍵代償


有句俗語叫做“父債子償,天經地義”,但事實上這種說法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呢?父母欠了債,子女是否應用自己的財產為其償還呢?按照法律來說,父母和子女屬於不同的個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子女名下的財產屬於第三方個人所有,不屬於父母所有,而個人財產不受侵犯,因此子女的財產不被法院執行還債。



但在實際執行中,案件往往不能簡單處理。子女名下的財產是否會被執行用於償還父母債務,依據新法規定,還要具體分析。

一是子女的經濟情況。子女經濟或生活並未獨立的情況,即並未分家,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東西屬於家庭共同財產,,根據規定,家庭經營所產生的債務應當由家庭財產來償還。



二是子女名下財產的性質,要決定子女名下的財產性質是否執行父母的欠債,需要考慮的是,這些財產劃分的目的,是單純的父母對子女的關愛,還是用於財產轉移,以求躲避執行。



若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等貴重物品被認定為轉移財產的手段,則無論子女是否經濟獨立,父母為其購買的財產均屬於可被執行的財產。

當然法院要想執行,必須列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債務是共同債務,財產是家庭財產。


金城法律


古代講究:父債子還。

其實是對老賴的一種約束的方式和中國家庭父母文化孝道的一種傳承。

但是目前,中國當下經濟社會整體受西方社會影響最大,從法律,人文,價值觀等等普遍被西化,所以倡導所謂的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問題,肢解中國人與人之間的敬重禮儀文化。倡導人人平等的自由問題。那麼這個父母欠債子女還不還的問題牽扯到當下道德和義務,法律的問題。

那麼如果父母現在欠債了,如果是為自己子女,那財產肯定要子女還的。如果是為了自己揮霍或者其它自己用掉,那麼子女應該不用擔當責任。但是從人倫道德方面,聯繫子女償付相應的責任,畢竟子女都是父母生的。


家和善道


大家好,我是訴訟律師鄧海峰

第一,關於父母欠債,是否可以執行子女名下財產問題,其實前段時間河北教科書式老賴案,法院已經查封其女兒名下房子,準備進行拍賣執行。所以,根據法律規定是可以的,但不是絕對的。

第二,法院在考慮是否執行時主要考慮因素有:首先,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如果有其他,原則不得執行子女名下的;其次,要查實子女名下財產來源問題,如果是來源其他受贈於,則不能執行;第三,一般要核實是家庭財產購買的情況才可以。


Pengke鄧海峰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在債務產生之前父母就已經把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那麼該財產為子女的個人財產與父母無關,如果父母欠下債務,也只能執行父母的財產,而不能執行子女的,

但是有些是債務發生之後,父母故意轉移財產,把財產贈與轉移給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撤銷贈予。因為這種屬於為逃避債務而故意轉移財產的行為,法律是不允許的。


任律師工作室


父母欠債,是否能執行子女名下財產不能一概而論。能或者不能首先得調查其子女房子的來源。其一,如房子屬於其父母在未欠債之前的對子女的贈予,一般法院是不予與執行的。其二,如房子屬於父母欠債之後的贈予就涉嫌轉移財產,法院就可以調查結果執行。其三,父母如若過世,也只能在其子女繼承父母遺產那一部分里扣除,不能執行子女名下名下財產,也不支持父債子還的惡性循環。就父母欠債,子女是否歸還?最好是看子女有沒還款的能力,父母欠債的用途?合理合法的用於生活和生產的有失誤造成的,一般子女為其父母名譽問題還是願意還的。


素利954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要掌握好三點。一是父母與子女是否是一個家庭,即經濟是否獨立。如果不是一個家庭且經濟獨立依據法律將不能將子女的財產執行父母的債務。二是父母與子女在一個家庭生活經濟來源也不能劃分即使是子女名下的財產也要被執行父母的債務。三是即使子女已經獨立但其名下的財產中是否存在為逃避債務而進行的財產的轉移,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很明顯子女名下的財產依然可以被執行父母的債務。


雲淡風清182629724


老夫贊同各位對父母欠債的精闢論述點贊!古人云:父母債子女還!是情理之中常事。反之子女債父母還!也是從古至今之有的常事。何況,喪失良心的複雜社會,更會有複雜的債務問題出現危及受害人,其矇蔽欺騙手段,使有良心的人們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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