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风波惹人命,女学生赔偿46万

一元风波惹人命,女学生赔偿46万

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平时到一些店铺或是商场买东西,很多时候会因为价格谈不合拢就不买了。你不愿意卖我不愿意买,那就各自散场,这都是很常见、很正常的事。

只是,谁能想到,这些在大家眼里再正常不过的事,会因为一元买卖起争执惹来一条人命官司。

一元差价引口角

姚女士和丈夫周某在广州荔湾龙津东路经营一家烟酒杂货店。一天,姚女士一个人在看店,外面还下大雨。大概到了中午十二点时,两个女学生打着伞到店里说要买香烟。姚女士说一包13块钱,其中一个女学生曾某就说12块一包,姚女士就说要向曾某进货。也许是因为价格谈不来,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姚女士就气哄哄地把烟放回了货柜里,还用脚把柜门踢上。然而两个人的争吵并没有停止,还在不停地开骂。不久后两个女生就离开了杂货店。

一元风波惹人命,女学生赔偿46万

女店主突然倒地身亡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两个女生前脚刚离开店铺,姚女士就追了出来,直接冲到曾某面前甩了她一巴掌,之后两个人就开始互相拉扯扭打。姚女士扯住曾某的围巾和衣服,曾某扯着姚女士的头发,踢了几脚,另一个女学生就一直在旁边劝架。

然而,就在两个人拉扯的过程中,姚女士突然失去了意识,倒在地上没了动静。由于当时下着大雨,曾某和另一个女生还有隔壁手表的店主把姚女士抬到人行道椅子上。之后曾某报了警并打120急救电话,但是姚女士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了。

经过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主要是因为,姚女士生前患有心脏病,在外伤和情绪激动的诱因下导致死亡。

一元风波惹人命,女学生赔偿46万

一元变四十六万

女学生曾某被姚女士家属告上了法庭。在审理阶段时,曾某的家人和姚女士的家人达成了协议,曾某家人一次性赔偿了姚女士家属46万元,姚女士的家人对曾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女学生曾某在应当预见而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可能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的风险,从而诱发被害人姚某病情骤变而死亡,曾某的行为与被害人姚某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又因为女学生曾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另外曾某家人还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被害人姚某也存在过错,因此判决曾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一元风波惹人命,女学生赔偿46万

一审判决后,曾某就提起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女学生曾某的行为究竟构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8年5月,公诉机关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撤回起诉。

而此事件引起了网友们很大的反响,更有网友直呼:女学生不应该赔钱。

“作为顾客,女学生真是够倒霉了,价格不合适,不买东西很正常,挨打吃亏还要赔钱?凭什么?”

“典型的要钱不要命,这女店主明知道自己有心脏病,还主动挑起事端,打人,导致心脏病犯了,和顾客有什么关系?”

“女孩家人赔了46万换来情节轻微家人谅解,而二审却认为事实不清撤销起诉,46万算是白赔了。”

更有网友说:女学生小小年纪就抽烟,应该给她个教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