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如何忘卻了邵飄萍的「灰色行爲」

歷史如何忘卻了邵飄萍的「灰色行為」

三年前我寫過一篇小文章《八一八青年潤之的朋友圈》,提到潤之當年做北漂時,在北大做臨時工,受盡了一些牛人的勢利眼,只有邵飄萍等幾個大V對他青眼有加。

多年後,潤之先生對斯諾敘述了他北漂京師時的不如意:

我的職位低微,大家都不理我……在那些來閱覽的人當中,我認出了一些有名的新文化運動頭面人物的名字,如傅斯年、羅家倫等等,我對他們極有興趣。我打算去和他們攀談政治和文化問題,可是他們都是些大忙人,沒有時間聽一個圖書館助理員說南方話。

邵飄萍是“大家都不理我”的例外。潤之對斯諾深情地回憶說:“特別是邵飄萍,對我幫助很大。他是新聞學會的講師,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一個具有熱情、理想和優良品質的人。一九二六年他被張作霖殺害了。”

邵飄萍生於1886年,浙江東陽人,原名振青。“飄萍”為其筆名,寓意“人生如斷梗飄萍”,可謂是“詩讖”,他後來的結局便如此。1918年10月,已經名聞天下、令政客軍閥聞之色變的邵飄萍辭掉了《申報》駐京師特派記者的職位,自辦《京報》。——那時候辦報手續簡單,差不多相當於現在開一個公號、經營一家自媒體。在此同時,他促成北大成立了新聞研究會,蔡元培聘他為導師(大學新聞傳播專業的業界導師)。邵飄萍依託北大新聞研究會開辦的新聞短訓班,吸引了一批熱血青年,潤之先生即其中一位,並取得了結業證書,這可能是他在北大短暫務工、學習生涯中獲得的唯一證書。後來潤之公在政治、軍事舞臺上大筆縱橫、揮灑自如時,頗顯露出其高超的傳媒素養,這應該多多少少得益於邵公的教導。

邵飄萍被張作霖下令殺害的罪名是“宣傳赤化”,1949年以後,他被認定為“烈士”。在主流的歷史敘述中,邵飄萍這位自詡“鐵肩辣手”的名報人成為中國新聞史上的一座豐碑,是不畏強權、捍衛言論權的代表人物。他許多辣文和軼事流傳後世。

1915年底袁項城稱帝時,邵飄萍為《申報》《時報》寫下了一系列辛辣的時評,著名的《預吊登極》轟動一時,文曰:

京電傳來,所謂皇帝者,不久又將登極。嗚呼!皇帝而果登極,則國家命運之遭劫,殆亦至是而極矣!但二月云云,尚需多少時日,各處反對之聲勢,再接再厲。所謂登極者,安知非置諸極刑之讖語乎!記者是以預吊!

張作霖得勢時,成為實力最強的軍閥,邵飄萍撰寫《張作霖自由行動》,專戳傷疤,指出“馬賊”出身的老底:

奉天督軍張作霖,初以馬賊身份投劍來歸,遂升擢而為師長,更驅逐昔為奉天督軍現為陸軍總長之段芝貴,取而代之。“張作霖”三個字乃漸成中外矚目之一奇特名詞。至於今所謂“大東三省主義”,所謂“奉天會議”,所謂“未來之副總統”,所謂“第二張勳”,時時見之於報紙,雖虛實參半,褒貶不同,委之馬賊出身之張作霖亦足以自豪也矣。

後來邵飄萍和李大釗先生同時被張作霖的爪牙抓捕並處以極刑,他當然被後世譽為為新聞事業獻身的偉大報人。

但在宏大的歷史敘事時,往往隱藏著半明半暗、不被主流歷史有意或無意遺忘的細節。邵飄萍在世和剛剛身故時,他的個人操守和專業倫理,其實是受到過廣泛的質疑的。用現在通俗的話來說,邵飄萍也曾長期從事過“有償新聞”,拿過政客、軍閥的“封口費”,不無濫用言論權之嫌疑。

此公生活奢靡,愛講排場,且個人生活不檢點,有妻有妾,卻是八大胡同的常客。本來在奉軍進北京前,自知深深地得罪張作霖的邵飄萍已經躲進了東交民巷的六國飯店(這在當時和香港的四季酒店差不多,軍閥一般不敢進去抓人),因為接到電話得知家裡妻子和姨太太打架,不假思索地答應回家處理家務事。熟料他電話早有人監聽,奉軍便衣聞訊立刻在路上攔截,將他逮捕,兩天槍決。

同為新聞界鉅子的胡政之在《哀飄萍》裡評論邵飄萍的一段話,可謂很精準:

要其人行止不檢,醉心虛榮,學養不純,定識缺乏,以過人之聰明,居萬惡之社會,操危險之職業,營逾分之生活,罹危致死,不外乎此。

而他的冤家對頭、被他搞過很多次的章士釗(對潤之的恩惠比邵還要大)更是不客氣地說:“(邵)頗以言揚抑人,而言皆有值,恩怨井井,銖兩都稱。”吾友譚伯牛撰文《邵飄萍因何而死》(收錄於著作《盛世偏多文字獄》),對邵飄萍之死的前因後果做了翔實的考證,文中曰:

什麼叫“言皆有值”呢?用今天的話解釋,就是做“有償新聞”。然而,章士釗舉證不夠確切,未足定論。幸有一位與飄萍同時且同行的人——龔德柏,提供不少證詞,似可合理說明飄萍收入與消費不符的真相。德柏(1891—1980),字次筠,湖南瀘溪人。他創辦《大同晚報》,曾任《申報》總編,因言賈禍,入獄數次,也是民國時代著名新聞人。他說:“新聞記者的秘密,只有新聞記者知道得極清楚”;以此,他斬截的判斷,邵飄萍“是為金錢自由而死”。且看看他提供的證據。

德柏總結了飄萍的“辦報宗旨”,所謂“無錢不要,無人不敲”;其“作風”則是“先罵,得了錢後即百八十度轉變,而大大恭維”。例如,1924年,中、蘇進行復交談判,其時,外交總長為顧維鈞,負責談判的是王正廷。王氏談妥,並草簽合約,向顧氏報告,孰料顧氏不同意(彼時他對蘇聯的看法與張作霖相似),打回重寫,而又不下達更具操作性的指示,於是,談判一度陷入僵局。飄萍乃撰文大罵顧維鈞,鬨動朝野。顧氏臉皮薄,當即贈金五千元,並承諾增加外交部對《京報》的津貼。第二天,飄萍再寫一篇社論,則大捧顧維鈞,痛罵王正廷。

北洋政府外交部有一個科員夏某,其小妾和兒子通姦,兒子娶了媳婦後,這位父親的小妾禁止兒子和其妻同宿,其妻回孃家向媽媽控告,其母大怒,趕到夏家撕打那位父親的小妾。這本是別人的家醜,無關公共利益。可邵飄萍知道後,寫了一篇文章的題目,送給夏先生——此乃有償新聞通用的“引而不發”,夏害怕家醜被熱炒,送了五百元給邵,邵就放過了夏。這種拿別人家醜敲詐確實太過分了。

邵飄萍把張作霖得罪透了讓張殺心頓起的導火索是他深度捲入了高層政治鬥爭,他和《京報》支持馮玉祥,貶損張作霖,並參與策反奉系大將郭松齡。當馮玉祥與倒戈的郭松齡宣佈聯合後,邵飄萍在京報上登出張作霖和郭松齡的照片,郭的照片下署文“東三省救主郭松齡”,張的照片下則署文“馬賊頭目張作霖”。

當時北洋政府各部和地方有實力的軍閥,定期給報社一筆津貼,其實就是“公關費”,邵飄萍主持的《京報》因為影響大得錢最多。邵氏既拿張作霖的錢,又拿馮玉祥的錢,還幫著馮玉祥罵張作霖。張曾託人質問過邵飄萍:“我們常幫你的忙,何以這樣不客氣?”而邵飄萍的回答是,“你們幫的是我邵飄萍個人。而寫批評你們的報道是《京報》同仁”。——這就近乎耍無賴了,殺人如麻的張作霖一旦率大軍進京,掌握了北京政權,邵飄萍必死無疑。

儘管邵飄萍私德有虧,職業倫理有瑕,然從歷史的評價而言,是功大於過,瑕不掩瑜。其在重大事件發生時從不缺席,如段祺瑞執政府製造的“三一八慘案”,敢於發聲;為彰顯民權不懼怕批評政客和軍閥,客觀上拓寬了言論場的邊界,使有權者產生忌憚。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後世撰寫新聞史的人,注重的當然是邵飄萍和他的《京報》對言論權的維護,對民權的捍衛,對公權力的監督與批評。這是合乎歷史潮流的行為。至於他利用輿論監督權為自己謀利的“灰色行為”,在大的歷史進程中也就無足輕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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