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法官是個怎樣的角色,權力很大嗎?

周明燕


7月9日晚,美國總統特朗普提名Brett Kavanaugh為最高法院大法官。Kavanaugh在民調顯示,是一位極為保守的法官。特朗普提名他的時候,說不考慮政治傾向。可能麼?木叔拋開這個任命不談,來分析美國大法官的制度。

此前特朗普發twitter,說他很快就會任命聯邦法院大法官,人們都沒想到是Kavanaugh。這個消息獲得了媒體的廣泛關注。在我們看來,好像法官沒那麼重要,甚至有人可能會認為總統權力要比法官大得多。其實這種看法是中西政治文化差異所導致的。

在美國,大法官在某種意義上對美國社會的影響,要比一兩屆總統大得多,深遠得多。這就是為什麼不久前美國大法官之一的安東尼·肯尼迪退休引發巨大波瀾的原因之一。

木叔給網友簡單普及一下美國大法官制度與現狀,各位可能就會明白大法官的角色和權利如何了。2000字,5分鐘讀完有趣的歷史和故事。

1)產生

大家知道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法治國家,行政、司法、立法分別歸屬總統、最高法院以及國會。聯邦最高法院誰說了算?當然是大法官。這還只是從政治制度角度來分析大法官的重要意義。從這種政治制度的程度上來論的話,大法官和總統算是“平級”的。你說他的權力大不大?

(圖為美國最高法院)

不過由於三權分立制度是互相制約的,大法官也不能例外。就如同總統的施政由國會議員制約,但國會通過的某些法律總統也可以否決或者不簽署一樣,大法官和行政及立法系統也存在互相影響的關係。

比如大法官並非直選,而是總統提名任命,國會參議院批准才行。正是這種制約的制度,讓大法官的任命帶有很大的黨派紛爭以及政治色彩。

2)安排

和我們不同,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不是一個人在戰鬥”。而是由憲法規定設立9名大法官。為什麼要9個而不是1個?這是出於擔心一個人的法律素養存在死角,可能不會對很多法律瞭解太多;另外也避免一個人過於受政治影響而對法律判決產生偏差。

至於為什麼不是雙數而是單數,也是有講究的。因為當初美國建國先賢們認為,法律不是老好人,總要有個決斷,決斷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這與總統選舉和國會通過法案的原則是一樣的。

(如今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

既然如此,如果設立雙數,萬一雙方打成平手怎麼辦?這又不像世界盃賽場,打平後可以點球決勝負。因此只能設立單數,使得最終總會至少有多出來的一票來讓法律可以履行和實施。

又因為美國社會各種意見紛繁複雜,大法官通常會代表各個不同派系的態度,比如有的自由派、有的相對保守。有的立場傾向共和黨、有的關注民主黨選民的訴求等。因此設立多名法官,也有普遍代表性的考慮。

3)權力

木叔剛才已經提到了,美國大法官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上,其實是代表最高法院的司法地位,與總統代表的行政權是“平起平坐”的。這是法律賦予大法官的第一個權力來源。

第二個權力來源也是法律賦予的,在美國其他部門中獨一無二的權力——終身制。你沒有看錯,美國也有終身制,是法律化身的終身制。

大法官除非自己提出退休或者生病不能履職,再或者去世,否則總統也好,國會也好,沒有權力將其罷免。當然法官犯罪的另當別論。

可見,相比總統最多幹8年,美國聯邦法院的大法官可以幹幾十年。這個權力確實太大了。比如剛剛退休的肯尼迪大法官,已經在這個職位上幹了30年,算是“五朝元老”了。因而他的退休,就給特朗普一個非常好的機會,可以任命“親共和黨立場”的大法官。

4)立場

這就要提到大法官的立場問題。因為不是每屆總統都有可能任命大法官的。比如木叔提到的肯尼迪大法官,他幹了30年,任命他的還是布什總統。因此任命一位大法官,會對本黨或者本組織未來幾十年的施政帶來重要影響。法官的立場能否和總統的態度一致或者相似就極為重要。

(特朗普和大法官們在一起)

美國媒體已經透露,特朗普對此高度重視,要把這個當作自己留給美國未來幾十年的一個政治遺產看待。所以大法官肯定具有和他一樣的保守主義立場,比如對墮胎問題,肯定是嚴格反對墮胎的積極人士。

而鑑於再有4個月中期選舉就要來了,那麼民主黨人就面臨著是否支持大法官的兩難抉擇。如果支持,可能違背民主黨大部分議員支持墮胎的態度;如果反對的話,自己參議院的席位或會在選舉時被選下去。

可見,大法官的立場和美國的黨派之爭有著密切聯繫。

5)案例

正好最近木叔關注到一個涉及到美國大法官的案例,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從中能看出美國聯邦法院的大法官有多牛。

幾天前,美國大法官金斯伯格剛獲猶太人的“諾貝爾獎”——以色列創世紀獎的終身成就獎。她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已經25年了,雖然比剛說的肯尼迪法官資歷要淺,但她如今85歲高齡,是9名大法官中年齡最大的一位,也是美國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因此廣受尊敬。

(美國目前年紀最大的大法官金斯伯格)

金斯伯格是克林頓任命的大法官,因此這位老太太的政治立場傾向民主黨。數十年來,她始終致力於女性權利的保障,比如同工同酬權。同時作為自由派的她,堅決支持婦女墮胎權利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她因此也成了美國女權主義的象徵和標誌。形象被製作成很多海報甚至印上體恤衫。

得知獲得創世紀獎,85歲的她專程到以色列領獎。在獲獎感言中說:“我是一名法官,作為一位猶太人出生和成長,我為此感到自豪。對公正、和平以及啟蒙的追求貫穿整個猶太傳統和猶太曆史。” 她希望今後在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期間,一樣能夠擁有繼續堅定為這個追求努力的力量和勇氣。

據說金斯伯格的人生會被搬上熒幕,飾演金斯伯格本人的或許是同樣獲得創世紀獎的以色列女演員娜塔莉·波特曼。


木春山


謝邀,作者米叔,這才是美國的創辦者,旅美學者,資深媒體人


最初我都認為總統肯定是最大的,但其實在我看來,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權力比美國總統還大。



美國最高法院共九名大法官,如下圖。前排中間那位是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John Roberts。其餘的八位都是Associate Justice。



很多時候首席大法官和別的大法官並沒有多大的不同,比如在投票時都是一人一票。但是,首席大法官可以在必要時指定他人或親自負責對政府高層的監聽(雖然這項權力極少用到)。


前排左起第二位Antony Kennedy剛宣佈將於2018年七月底退休。他在以往的很多判決中屬於搖擺人(swing vote),會投出關鍵一票。比如,2015年的同性戀婚姻判決中,在自由派對保守派4:4的情況下,他投出了贊成票,使全美同性戀婚姻合法。


Antony Kennedy的退休給了特朗普一個非常好的機會,可以提名保守派大法官。已經有很多媒體和學界人士預測,新人的大法官可能將會改判過去關於墮胎的法案Roe v. Wade。不過呢,在共和黨在參院僅51席的情況下(並且內部還不統一),特朗普要通過提名並不容易。


為什麼大法官的權力比總統還大?


眾所周知總統需要推動國會立法。國會通不過,總統也沒辦法。比如,無論奧巴馬還是特朗普,因為國會兩黨的鬥爭,對移民改革一籌莫展。而聯邦法官(比最高法院的法官還低一級)卻可以駁回總統的行政命令。


比起總統,最高法院的法官們一旦達成判決,則判決成為美國的法律(相當於立法)。並且,這種立法是總統和國會無法否定的。


比如,雖然保守派和共和黨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及其不滿,但是無可奈何。又例如,不久前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支持特朗普的旅行禁令(travel ban),讓特朗普興奮不已。



大法官為何權力大,還有個原因在於任職年限。總統最多幹八年,而且往往會爭議不斷。而大法官任職終身,除非去世、辭職或者遭到彈劾。歷史上,絕大部分大法官都會長期任職,

因此,大法官的影響會比總統更為長期。


那麼,大法官的判決是無法更改的嗎?


理論上可以更改,但操作起來很難。在1973年Roe v. Wade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以7-2,判定在平衡了孕婦健康及胎兒生命權後,女性有權決定是否墮胎。這一判決一直為保守派所批評,由於肯尼迪即將退休,保守派把希望寄託在特朗普身上,希望他能提名一名會改變此判決的大法官。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並不能直接對過往的案子進行改判。但是,可以對類似的新的官司進行判決,從而“實際上”的改變法律。


這也是為什麼自由派和保守派會卯足了勁在大法官的提名上進行新一輪的較量。


這才是美國


要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你需要知道美國的政治制度。美國是一個聯邦制的國家,三權分立。所以司法擁有政治上的相對獨立。由此可見美國大法官的權力。 美國的最高法院作為聯邦的最高司法機關,是工作主要是解釋憲法,並且被賦予了根據憲法推翻法律條款的權力。大法官總共有九名,任期為終身制。由於大法官都屬於美國最高法院並非經過選舉產生,所以他們無需對民眾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而這九名的大法官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於一些重大的爭議事件進行投票。


偷得浮生一日涼


美國大法官都是由總統提名通過參議院表決通過任命,實行終身制目的是為了保持公正而不會受到威脅辭職的干擾!他們代表美國司法最高權力,大法官一般傾向於其他法院的判決結果除非程序有問題的案件……


Lyz20


美國大法官對司法有最終解釋權,是美國最高的司法官員,終身制。因為明確的三權分立,美國的行政機構,立法機構,司法機構是相互制約相互制衡的,並不會出現權利一家獨大的情況。大法官有對司法的最終解釋權,可以彈劾總統,但是沒有行政權利和立法權利。


賴寶的朋友


美國式三權分立,法院,國會議院,政府。政府老大是總統,法院是大法官,議院是議長。所以總統犯罪,大法官是可以審判他的,議長可以彈劾總統,有立法權。表面上總統受到限制比較民主,但其實事在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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