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車在路上走,難免會違章。
開車在路上,一定要聚精會神、全神貫注盯好紅燈,防範其他車輛,看住行人,切不可喝酒、疲勞、超速。然而,一不留神,違章還是會發生。
那,一不小心一個扣分週期12分沒了,怎麼辦?要重回駕校學習考試嗎?相信許多老司機也沒有準確的答案。現在,我們聽聽交警是怎麼說的。
高速公路逆行
我們知道,如果一個記分週期內司機駕照累積積分達到12分,交警就會扣留駕照。司機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參加學習後,預約考試,車輛管理所將在20日內,對您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清除記分分值,打印並出具《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申請人持通知書到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偽造號牌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總之,劃重點,扣12分以後,只要通過理論學習、考試,就能重新拿回駕照。其次,只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才需要進行路考。
酒駕
那麼,什麼是一個記分週期呢?記分週期為12個月,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12個月為一個記分週期,以此類推不斷地循環,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所以呢,有違章一定要及時處理,記分“清零”的前提必須“在這個記分週期結束前已繳清罰款”,否則被扣記分將被轉入下一週期。
肇事逃逸
下面,再給各位司機科普一下,一次性記12分的違章行為有哪些。
1、超速,開車超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3、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等;
4、酒駕、醉駕,酒駕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是駕駛營運車輛,處罰更加嚴厲;
5、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6、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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