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保定開展全市範圍內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違規預(銷)售、銷售現場違規、虛假宣傳、合同欺詐……房地產銷售市場的種種亂象,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增速水平,導致整個樓市暗流湧動,社會“購房焦慮”情緒蔓延。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預(銷)售行為,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開展全省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冀建房〔2018〕7號)要求,我市已在全市範圍內啟動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暗訪、明察,組合拳打向“違規售房”

6月28日,驕陽似火。上午9時,稽查工作人員來到位於東風路的紫勳雍邸銷售中心。“這個項目包含4棟住宅,其中兩棟五證齊全,今天我們要查的是另外兩棟是否存在違規銷售。”市建設市場稽查大隊相關負責人邊行動邊小聲介紹說,“其實,在我們進門檢查之前,已經有從區縣抽調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暗訪,如果查到有疑似存在的問題,他們會提前與我們溝通。”

一進銷售中心,張貼欄映入眼簾,上面,兩棟住宅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醒目明瞭,項目沙盤卻不見蹤影。該中心負責人解釋說:“五證齊全的樓盤已經售完,另外兩棟還不具備銷售條件,我們不售房自然也就不擺放沙盤。”對於開展此次專項排查整治行動,他表示:“作為開發企業,我們將積極配合各項檢查指導,從自身做起,自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和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隨後,記者又跟隨稽查人員來到華中地產、直隸新城、維多利亞上院等銷售中心。填寫《受檢項目基本情況表》,學習《關於開展全市商品房預(銷)售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現場查看是否公示有關證件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是否公開全部房源、價格、銷售進度等情況,重點檢查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未按預售許可證批准的範圍預售商品房……按照要求,稽查人員逐條過篩。

一位稽查人員坦誠地說:“對於之前已經掌握確鑿證據的違法違規事實和行為,一部分已開出罰單,一部分或交由司法部門處理。此次行動,我們要達到一種震懾作用,目的在於杜絕產生新的違法銷售和歷史遺留難題。”

細細過篩 整治重點清晰明瞭

據瞭解,此次專項行動將緊緊圍繞重點內容,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銷售現場(展示諮詢中心)、中介機構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對有投訴舉報的項目、公司、機構進行重點調查。

其中包括,違規預(銷)售行為。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未按預售許可證批准的範圍預售商品房,以認購(包括預訂、登記、選號等)或辦理VIP卡等各種形式,違規收取各類定金(訂金)或預售款性質的“誠信金”、意向金;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資質證書過期無效)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不具備資格的機構代理預(銷)售商品房;中介機構發佈未經產權人書面委託的房源信息,隱瞞抵押、查封等影響房屋交易的信息;中介機構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未按規定製定銷售方案、備案商品房預售合同;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未在規定時間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發佈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中介機構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等。

此外,銷售現場違規行為也被列入檢查內容。未按要求公示有關證件(五證)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等;未公開全部房源、價格,未將商品房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權利狀態(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預(銷)售信息及時、全面、準確的在網上備案系統和銷售現場進行公示;採取虛假的認購手段營造樓盤旺銷的氛圍、哄抬房價,或者縱容工作人員、僱傭他人炒作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等;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中介機構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識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各項服務未單獨標價的行為等。

同時,對於虛假宣傳和合同欺詐行為,此次行動也做出明確要求,其中便包括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誘導、唆使、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等。

據悉,此次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將持續至12月31日,兵分多路對未取得預售許可違法售房、預售許可批後監管檢查、房地產中介機構檢查、保障房違法出售等方面問題進行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曝光典型案例。同時,對有案不查、輕查輕處、甚至袒護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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