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第十六講:淺談變格論對之自對(一)

對聯第十六講:淺談變格論對之自對(一)

對聯的格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就如同詩詞一樣,會出現一些變格。在創作對聯的過程中,除了遵守對聯的基本格律外,還可以運用一些帶變通性質的創作手法,如借對、蹉對和自對等。

形式上,這些變格聯的創作手法並不遵守對聯的基本格律,但實質上,卻是對基本格律的補充與變通,因此這些帶有變通性質的創作手法是楹聯通則所允許的。

前面已經講了借對和蹉對,今天主要來講講自對。

對聯第十六講:淺談變格論對之自對(一)

【自對】

自對,屬於對仗的一種,又稱為“當句對”、“就句對”、“同邊自對”,即“於一句中自行對偶。”即對聯的上聯和下聯的同一邊的字、詞、句存在著對仗關係,形成前後對仗,而非上下對仗。

自對,這種對法起源很早,在洪邁的《容齋續筆》中有記載:“唐人詩文,或於一句中自成對偶,謂之當句對。蓋起於《楚辭》‘蕙蒸’、‘蘭藉’、‘桂酒’、‘椒漿’,‘桂棹’、‘蘭枻’,‘斫冰’、‘積雪’。自齊梁以來,江文通、庾子山諸人亦如此。如王勃《宴滕王閣序》一篇皆然。謂若‘襟三江、帶五湖,控蠻荊、引甌越’,‘龍光、牛鬥,徐孺、陳蕃’,‘騰蛟、起鳳,紫電、青霜’之辭是也。杜詩‘小院迴廊春寂寂,浴鳧飛鷺晚悠悠’、‘清江錦石傷心麗,嫩蕊濃花滿目斑’之類.不可勝舉……”

對聯第十六講:淺談變格論對之自對(一)

自對有多種形式,有的既是聯內自對,又是上下聯彼此相對。有的則是聯內自對,上、下聯之間卻並不對仗。然,這種情況不能認為是“失對”。

對於自對,王力在《漢語詩律學》有說:“如果上聯句中自對,則下聯也只須句中自對,上聯與下聯之間不必求工。甚至上聯和下聯之間完全不像對仗,只要句中自對是一種自對,全聯也可以認為是工對了。”

綜上所述,自對,是對聯創作中一種比較重要且特殊的創作手法,它可以在對仗中起到靈活變通的作用。

未完待續

文:瑤歡

圖: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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