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 田蘊章:淺談“把筆無定法”


淺談“把筆無定法”

田蘊章

書法,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執筆法,這也是整個學習書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故而,古今書家都非常重視這一課題。清梁巘在《執筆歌》中這樣說:“學者欲問學書法,執筆功能十居八,未聞執筆之真傳,鍾、王學盡徒茫然。……”這就道出了執筆法的首要性和重要性。歷代書家對此論述頗多,但眾口紛紜各執一辭,甚至相互駁斥,使得初學者茫然不知所從。因此,有必要將那些影響較大的又是意見相左的執筆論點拿來進行研究,找到一個相對正確的答案,這樣才能有利於書法教育的普及。

田蘊章:淺談“把筆無定法”

梁巘《草書論書一則 》紙本草書 155×66cm

自從唐陸希聲提出“五字執筆法”以後,一千多年來已基本成為古今書家公認的定法,其他種執筆法,如,二指法、三指法等等,已很少為人採用。然而,執筆法的內涵遠不限於此,爭論的焦點往往是在執筆的高低和虛實的問題上。我們先來聽聽唐歐陽詢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他在《用筆論》中說“夫用筆之法,急捉短搦”。他是說執筆要緊(即“急捉”),要低(即“短搦”)。我們再來聽聽宋蘇軾對這個問題的意見,他在《論書》中說:“把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這就是說,執筆本沒有固定的規則,唯一是要虛和寬。所謂“虛”是指執筆不能緊,而“寬”則有兩解:一,掌心距離筆管要寬,二、執筆要高,使之寬放。

關於執筆時掌心與筆管應保持距離的提法,古已有之,並無爭議,因此,蘇軾之“寬”只能解釋為執筆宜高。由於蘇軾在書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使得“虛而寬”一說倒成了後人遵循的定法,這恰好違背了他那“把筆無定法”的初衷。論到書法水平,當然無可爭議,歐、蘇二人各自都是唐、宋時期的頂尖高手,無疑他們書學論斷也必然在書法史上產生巨大的影響。但在執筆問題上他們卻大唱反調,又是何原因呢?

田蘊章:淺談“把筆無定法”

撥鐙法

實踐告訴我們,中國書法歷史悠久,書體繁多,加之流派紛呈,企圖使某一種執筆法,對任何書體,任何流派都能放之四海而皆準是根本不可能的 ,何況字有大小,毫有軟硬,執筆方法豈能劃一。就歐、蘇書風而論,歐陽詢為“尚法”書風之典範,其書法結體嚴謹縝密,點畫剛勁挺秀,非“急”而“短”之執筆不可使然。蘇軾開“尚意”書風之先河,其書法結體寬和疏朗,點畫天真爛漫,非“虛而寬”的執筆不能奏效。由於書風有別,導致執筆迥異,自是情理之中的事了。然而,即使是倡導執筆要“虛而寬”的蘇軾,若作小楷又當如何呢?我們並未見有蘇軾小楷傳世,但從他諷刺張旭的話中,可以有所聯想。張旭善於酒醉後大書狂草,而蘇軾卻不以為然,他說:“若能於醉後作小楷方為奇”。由此可知,蘇軾認為作法度森嚴的小楷是不能率意的,於是我們想象蘇軾若作小楷時,那“虛而寬”的執筆可能會變得相對“急”而“短”了,反之,歐陽詢亦然。書體的不同,字的大小不同,都必然對同一書家提出執筆不同的要求。晉衛夫人《筆陣圖》中說,:“若真書,去筆頭二寸一分,若行草書,去筆頭三寸一分,執之”。(按,此指漢尺,“二寸一分”僅今寸許)。清梁巘的《執筆歌》中更加具體地說:“一筆分為上下中,真字小字靠下攏,行書大字從中執,草書執上始能工。”把執筆劃分到如此嚴格的地步,似嫌苛刻,但根據書體不同,字的大小不同適當調整執筆方法的意見無疑是定法。要之,“虛、寬、急、短”,皆應有度,“虛、寬”過之,字必軟弱;“急、短”過之,字必死滯,所謂過猶不及,一切都是個“度”的問題。談到“度”的問題,又會成為一個概念化的問題。也可能使初學者進而陷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迷惘之中。如果一定要問個水落石出,無妨按以下方法去做:學誰的字,聽誰的話,照誰的指示辦事。聽來象是盲從,其實不失為一條學習書法的捷徑。不過到了你完全弄懂的時候,也許會和我一樣仍然不能講得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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