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已出,房貸未放款,房子算是自己的嗎?

Walkercat

我國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準。登記部門給您發房產證,已經認定房產所有權是您。

房貸未放款,說明您的房子交易尚未結束。一旦發放貸款,您購房過程就結束了……剩下就是與銀行的借貸關係了。

一般來說,只有賣房的確定貸款獲得批准以後,才會配合辦理過戶,買房的才會拿到房本。(也有少見的情況,先去過戶,後批准貸款)

現在房貸審批困難,很多審批了,放款困難。我這裡有一個朋友買二手房,批了半年沒有下款,老房主,老太太著急壞了。

如果房貸最終失敗。買房的需要再次去其他銀行申請房貸,或者找錢交付原來房主。……………不是說,房本下來了,買房的就萬事大吉,一切與你無關了。

注意…本人銀行信貸員20年,炒股韭菜20年。將發佈兩種內容…1,腦洞新聞…快樂生活。2,成功學內容……如有興趣,請關注


飛刀47號

貸款購買商品房的客戶,在貸款未還清錢房產證以抵押形式抵押給貸款銀行,只有在貸款結清後由所貸款銀行出示貸款已結清公函,購房者方可到房子房地局拿回房產證。

你和銀行屬於抵押關係

房產證是在整棟房屋安全交付後才開始辦理,一般需要365個工作日,在房產證未辦理之前,購房合同是證明此套房屋屬於你個人的法律依據。

你選擇銀行貸款買房,你和銀行是抵押關係。如果這套房屋不是你的,銀行怎麼會貸款給你?所以無論你貸款年限是多久,你貸款金額是多少,房屋都屬於你的私人財產。

嚴重拖欠房貸銀行可收回抵押房產

在你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條款中,已經明確貸款人如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放貸銀行有權利收回抵押房屋。

這是建立在你違約的前提之上,但即使你違約這套房屋本身就是屬於你個人的,只是因為你簽訂了合同以房屋作為抵押物,你違約銀行就要收回抵押物以抵消已放給開發商的貸款。

購房者-開發商-銀行三角關係

開發商以定價賣房—購房者無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選擇銀行貸款—銀行將購房者的房屋作為抵押物放款給開發商—開發商拿到全部房款—購房者開始每月償還貸款+利息—購房者喪失償還能力—銀行依照貸款合同約定收回房屋。

總結

從購房者支付首付簽訂購房合同之後,此套房屋就屬於購房者,房屋之於銀行的價值是抵押物,購房者順利償還貸款,自己的房屋不會受到影響,如購房者喪失還貸能力,銀行有權利扣押抵押物。無論事態如何發展,房屋屬於購房者無疑,如購房者無法償還貸款,此時貸款合同才能生效,銀行扣押房屋。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對城市發展、商品房選購等問題有任何不解,歡迎您向我提問,我會做到嚴謹公正客觀的幫您分析。喜歡別忘點贊!


西一安鮮

房產證已出,房貸卻未放款。這種情況絕對是買二手房過程中發生的事情,因為我就是親歷者。這種情況,在手續上房子是你的了,如果需要辦理什麼落戶、上學之類的,完全可以。但是在法律上還不能說是你的,畢竟交易的程序還未全部走完。銀行未放款,賣家自然收不到錢,也不會騰房的。



下面我還原一下自己的經歷,而且直到現在碼字時也未收到放款。

本人由於要置換新房,所以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總價也不多。但是當時急於出手就答應了買家可以貸款,中介也明確說明無非晚拿款十幾天。中介找的是郵政儲蓄,因為郵政可以讓賣家收到首付款。



我收到首付後,就在中介的操作下辦理過戶、貸款等手續,一切都很順利。可是等到放款時卻沒那麼容易了,中介說好的年前拖到了年後,年後又說3月1日,之後又說4月初,直至4月9日的今日仍未放款。

現在我的情況就是拿了個首付,還在要賣的房子裡住著。而買房人卻遲遲接收不了房子。中介的說辭是銀行的原因,具體誰知道呢。反正因為沒收到這筆錢耽誤了我好多事,以至於新房交的定金逾期違約,又想辦法借錢補交的首付,平白無故產生了不少利息以及違約金。可是就差這最後一步了,進退兩難,只能繼續等待,寶寶心裡苦啊!



說到這裡,就可以看出和你說的情況是一樣的。房產證的手續都已變更為買房人了,但是銀行未放款。房子裡住的人沒有變,中介的程序也沒有走完,就這樣被吊著。

所以說手續上已經是你的房子了,但法律上還不是。


福多多愛生活

在你買房的時候,雖然交了首付款,房產證也已經下來了,但是銀行的貸款還沒有放款,這種情況一般是在買新房現房的時候才會出現,因為買二手房都是在銀行貸款放款之後才會過戶的,這時候的房產證還是原業主的名字,還沒有重新辦理新的房產證,房子不是把你的。

有的時候我們買新房的時候,買那些現房銷售一般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房子的房產證其實已經出來了,在開發商手中,我們去買這樣的房子,交完首付,銀行放款房子就可以立馬過戶,但是有時候由於按揭銀行原因,遲遲沒有放款,但是銀行貸款還沒有下來,開發商是不會把房產證過戶的,只有等銀行放款的才會把放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這時候房才是真正屬於你的。


在銀行沒有放款之前,雖然你已經付了房子的首付款,房產證也出來的,但是因為沒有過戶到你名下,房子還不屬於你。


惠州好房子

您好,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變動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既然您所購買的房屋已經辦理了房產證,也就是做了物權變更登記,這時候房產證具有公示效力,推定您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但這個時候雖然您實際取得了房屋所有權,但您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是有瑕疵的,其瑕疵就在於買賣合同尚未履行完畢。

您辦理的貸款尚未放款,買賣合同尚未履行完畢,合同是債權上的問題,而變更登記是物權變動的問題,但物權變動的基礎是買賣合同的生效和履行。所以,這個時候,雖然您實際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但如果房主最後未能成功拿到尾款,仍然可以起訴要求您繼續履行合同,支付尾款。如果您拒絕支付,賣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房產。


童斌律師

謝邀!這種情況應該是發生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房屋已登記在你名下,法律形式上房子屬於你了。但是由於你並未完全履行購房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賣方可以要求你在規定的時間內,繼續履行付款義務,如果你不能按時履行付款義務,則售房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終止合同執行,那麼你需要將房產返還售房人,售房人退還已支付款項。


小豬房論

這就是物權和債權的關係。



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登記以在不動產登記機關的登記為確權依據,既然已經有了房產證,那麼說明房子是你的。



但根據你與對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你的合同還沒履行完畢,尚欠對方一大筆債務,對方是你的債權人,根據合同約定,如果你逾期付款,對方可以追究的違約責任,需要賠償違約金。



只有將債務履行完畢,才算有完全、清晰的權屬關係。


左右說房

謝謝邀請,房產證已經出了,說明房子現在已經屬於你了,至於貸款的問題,這個是屬於銀行放貸,只要你去做了抵押,銀行放款是由央行每個月下發到沒有銀行的額度來發放,每個銀行是跟據客戶貸款的先後順序來發放貸款的,如果額度緊張的話會晚一點,但是名義上這房子是你們,但是一般籤合同的時候有一個交房時間,如果是房房子過戶就交房的話,那房貸沒有放款房子也是搬進去住或者裝修,如果合同上有約定房子要房貸放款後再交房,那這個房子雖然名義上是你的了,但是賣家沒有交房那也不能搬進去住或者裝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花落時節又是春

這種事情我碰到過的,房產證出來了,按照法律規定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是,購房合同上的條款你肯定還沒有履行完;也就是說房子名義上是你的。房產證出來而銀行還沒有放款,是因為現在要排隊,急不來的,慢慢等唄。最後恭喜你!謝謝!


黑夜裡太陽

除非是二手房,賣家在沒得到銀行放貸之前就傻乎乎的過戶給你了。但這房子目前也是抵押給銀行的,還不完全是你的。如果是新房,這就是你的想象,銀行都未放款給開發商,開發商是不可能給你開發票辦房產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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